我写小说,通常都靠一个非常简单的意念在支撑,一种感觉,一种气氛,一种非写不可的力量,使我夜夜能够挑灯夜战,继续为几万个字奋斗下去。
以前我不太相信灵感的,经常觉得灵感是空穴来风的东西,试想,光凭一些灵感如何组成几万字长篇大论呢?我觉得能高谈阔论的人,基本上已经贝备文字描述的能力了。后来我越写越多,才发现自己表达能力越来越差,才发现原来说和写完全是两回事。
每个人写东西,一定非常知道自己在写什么,想要传达什么心意,但是不一定能用口舌传达出去。
所以我很可怜经常跟我讨论故事的主编大人,他常常要听我东扯西扯胡扯一大堆后,还是不太明白我的意思,最后只好自己说比较快,然后我就会很惊骇他怎么三言两语就把我的话说尽了,真是……手越来越快,嘴就越来越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