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有一件棉衣,历史悠久,咏心已不知它从何而来,但似乎父亲大哥二姐三哥都穿过它。
它的面子是紫红色的灯芯绒,夹里据说是丝棉,十分暖和,原本属于父亲,是件男装外套,咏心喜欢它当胞一条铜的粗拉链,看上去十分潇洒。
案亲故世后,旧衣并未全弃,由大哥承继了它。
大哥立刻辍学,找到一份工作,支持家庭。
收入似乎比父亲在生时好些,家中添了好些从前没有的电器,像洗衣机,烤面包炉等。
但是母亲心情大坏,时常无故为小事生气,使子女难以招架。
二姐替小学生补习,回来得晚了,煮一个罐头汤充饥,被母亲看见,指著骂:「你连我收著一罐汤都看不入眼,偏要吃掉它才甘心!」离题十万丈。
二姐彼时十七八岁,正逢青春期,火气也不小,便觉得无法在家中留下去。
咏心只希望她自己快高长大,速速自立。
时间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你不祈求,它也会过去。
大哥在冬季老穿著那件棉衣。
小咏心说:「给我套一套。」
大哥脱下来,罩在咏心身上。
重叠叠,好大一件衣服,暖呼呼。
大哥说:「我出外穿时用袖套,怕磨损它,父亲只留这么一件衣服给我。」
咏心恍惚地笑,丧父的凄凉永志难忘。
大哥又加一句:「其余什么都没有。」
换句话说,罗家子女没有余荫,日光曝晒下来,或是大风大雨,都得靠脆弱的肉身挨过。
可是,这还算是好日子呢。
不到半年,大哥带著女朋友回来吃饭。
那女子穿著件廉价黑呢大衣,长得极干极瘦,饭后,大哥把她送走,返来时,被母亲骂:「你给我多少家用?不会吃光吃穷?」
连小小咏心都摇头。
大哥把咏心叫过去:「咏心,我要结婚了。」
咏心晓得那是件大事,正欲说些令大哥高兴的话,只见母亲又抢上来要骂,大哥不等她开口,把桌上一双筷子扫到地下,站起来就走。
咏心听见二姐说:「失败,真失败。」
谁?谁失败?母亲还是大哥?抑或母子均十分失败?
晚上,咏心挤在二姐身边睡。
二姐说:「你不喜欢她,她便同你斗,你看著好了,婆媳一辈子也说不上十句话,妈就是这点笨,只图一时嘴快,逢人稍有逆她意思,即时破口大骂,一点涵养也无。」
咏心不出声。
大哥不久搬出去住,不带走什么。
最令咏心意外的是,连父亲遗下的棉衣也忘了带。
二姐一见,咦的一声,便占为己有。
大哥生活过得不错,他们房子越搬越大,咏心只见过大嫂几次,她似看得见咏心,似看不见,一双眼楮从不正视夫家的人。
她胖了许多,体重约是新婚时双倍,日子可见过得舒泰。
咏心那时还以为逢是女子,婚后必胖呢。
母亲那时老差遗老二到老大家取家用。
二姐说:「我不要去大哥家,两个女佣,从来没人给我们斟杯茶,那些女佣赶著大嫂的妹妹倒叫二小姐,我不去讨这种没趣,要斗,我自会到社会上去斗,斗赢了,好歹扬名立万,我明年一定离了这家,永不回头。」
只好派老三去。
老三与咏心都沉默用功。
终于二姐中学毕业了,成绩中等,家境如稍好,升学不成问题,可是他们罗家哪里谈得到那个,二姐忙不迭找到一份售货员工作,转瞬间又搬了出去。
家里忽然松动许多。
母亲仍然天天骂人。
咏心记得三哥叹息说:「没有一日是好日,天天吵闹。」
每日到了黄昏,母亲一定从古时说到今日,她如何的劳苦功高,历尽千辛万苦,诸如此类。
宝劳这件事更加奇怪,越提它越是渺小,越不说它,它才矜贵。
二姐一出门,在母亲口中,立刻变成坏女人。
三哥听多了相信有这回事,咏心不相信。
咏心一日说:「妈,人家说她坏你还得替她辩护,你怎么可以带头先说她坏。」
咏心顿时挨了一记耳光,麻辣辣,竟日不褪。
二姐生活不好过,换了许多份工作,独自在外挣扎。
姐妹见了面,咏心问:「你还习惯吗?」
她一呆,「奇怪,你是第一个问我可习惯的人,小妹,只有你关心我,从来没人问我惯不惯,痛不痛,冷不冷,病不病,怕不怕,小妹,谢谢你。」
可是罗家的子女算能干,咏心记得她念初中之际,三哥已考到理工学院的奖学金,一直升上去,课余为小朋友补习,不花家里分文。
二姐好似亦有起色,每个月都拿家用回来。
一日,她脱下那件棉衣,「不要它了,你们拿去穿吧。」
「它有什么不好?」咏心急急问。
二姐面有得色,「我此刻有七件大衣,要它作甚?」
老三顺手拣起它,穿在身上。
二姐问:「妈最近怎么样?」
老三答:「老样子。」
「天天骂人。」
咏心点点头。
「难为你们耳朵。」
咏心不响。
「你几时出身?」
咏心低声说:「我想念大学。」
「谁供你?二姐没本事,买些笔墨纸砚可以,大笔学费可拿不出来,看你自己的了,有志者,事竟成,考奖学金或是将来自费均可。」
咏心说:「爸爸要是在生的话──」
「你把他想得太好了,」二姐冷笑一声:「你那时还小,不记得家里的事,他不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也并不十分爱子女,家里只买得起瓶牛奶,他天天留著自己喝。」
二姐拍拍咏心肩膀,「算了,过去事提来作甚。」
三哥出国留学之际,母亲已经老了。
而二姐也打算结婚,大哥已有两个孩子。
大哥家中老有好几个佣人穿插,环境好了,同弟妹距离反而大,隔膜得不得了,老是推忙,可是每个星期天都陪岳母搓麻将,从不间断。
咏心开始相信人各有志这回事看样子的确存在。
二姐说:「老三本事,跳出去留学,全凭奖学金,咏心,你加把油呵。」
可是咏心资质较差。
「二姐,听妈妈说,你的男朋友不怎么样。」
二姐嗤声笑出来,「你听过妈称赞谁?」
这倒是真的,在她口中,没有一件事是好事,没有一个人是好人。
二姐说:「不必顾忌,就算步步为营,表面条件十全十美,也会有离婚机会,算不了那么多。」
咏心双手不停。
二姐奇问:「你干什么?」
「替三哥收拾东西。」
「咦,这件棉衣他没带走。」
真的,英国那么冷,他都没带去。
二姐说:「已经很旧了,扔掉算数。」
「我来穿。」
这是父亲唯一留下的东西,真连钢笔都没有一支,金项链都没有一条。
只得这件棉衣。
咏心穿上,咦,刚刚好,啊,十年过去了,棉衣已经合身,她也已经长大。
咏心感慨万千。
她轻轻抚模棉衣袖子。
她用它来配牛仔裤,看上去十分潇洒。
而咏心正是那一类女孩,她性格大方,不计较细节,肯让人,在学校人缘不坏。
中学出来,她考入中文大学。
那四年的费用,还得找人赞助。
她不得不模上大哥门去。
那个下午的记忆十分清晰。
大哥拒绝了她。
「我肯,我妻子也不肯,我自己才不过中学毕业,我为什么要赞助别人读大学。」
他双目看著电视,瞄都没有瞄妹妹。
咏心记得她还是哭了。
真是无用,动辄消泪抹眼,事后,她没有向任何人提过这件事。
家里没有任何一人对她升学或就业之事提过半句忠告,可是多年之后,当十八岁的佷女儿到美国领事馆申请学生证件之际,罗老太太居然十分慈祥地讶异了,「哎呀,她自己一个人去办签证呀,你们不陪她呀」,彷佛当年,她倒是为子女劳过心劳过力。
与同学商量过,穷人子女早当家,家境差的只好找工作。
「都是些腌服的差使呢。」
大家都有点无奈。
选择有限:小学教师、售货员、空中侍应生、接待员,秘书。
一日,咏心阅报,噫,某新闻杂志招请校对员。
去试一试吧。
咏心找到了工作,自那个时候开始,她也挑起了家庭负担。
堡作上需要早出晚归,罗老太时常讽刺咏心工作时间似舞女,咏心略穿得时髦些,连衣带鞋由六楼窗口摔下去,咏心化个淡妆,老太太把女儿的塑胶粉盒拿到炉子上去烘一烘,待底面融到一起,盒盖打不开为止,又苦无其事地放回咏心桌子上。
她翻她每一格抽屉,读她每一封信,听她每一个电诂,天天预言咏心终有一日是要堕落到阴沟里去的,热烈地等待──「今天还没有?不要紧,还有明天」,兄嫂渐渐相信有这么一回事,大家加入,成为一个队伍,等待罗咏心败坏。
幸亏二姐不是其中一分子。
一个冬天,姐妹俩约在咖啡馆闲谈。
「你也搬出来吧。」
「那一个老人怎么办呢?」
二姐不语,过半晌,讶异地说:「你还穿著它?」
「穿看什么?」
「这件旧灯芯绒棉衣呀,有没有拿去干洗过?」
「晒过才收起来。」
「天,会有异味,咏心,扔掉它。」
「为什么?」
「我送一件新大衣给你,太寒酸了。」
「我们那一行不大计较外表。」
「是吗,做记者可以乱邋遢的吗?」
「我不舍得这件衣服。」
「母亲不舍得,所以天天骂人找磋出气,你也不舍得,所以穿著这件破衣不放,你有没有听过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咏心微笑不语。
饼半晌才说:「我不想丢弃我的出身。」
二姐笑说:「代沟,我同你有代沟。」
姐妹俩都笑了。
「老三有无讯息?」
「要结婚了,婚后从妻,一起在英国某小镇落籍,他未来岳父开餐馆。」
「呵,不回来了。」
「回来干什么,这里有什么等著他?」
「有慈母,有他敬爱的兄弟姐妹。」
「我想他对这些没有留恋。」
咏心叹口气二做男子多好,海阔天空,任他飞翔。」
「你也可以呀,何苦坐老妈面前受她精神虐待。」
咏心不语。
这个形容词用得好极了,精神虐待。
近日罗老太时常在咏心耳畔絮絮道:「我要土葬,要替我买一块干爽的永久墓地,我怕火葬,我怕火烧痛,听到没有,如果你将我土葬,我佑你七世,如不,我诅咒你七世。」
咏心忙著看报,唯唯诺诺。
罗老太把女儿拖到厨房,开著煤气炉,把女儿的手往炉火上搁,「火烧,痛,嗯?」
咏心作不得声。
自从父亲去世,母亲已经得病,一早便应当同她去看精神科医生。
现在恐怕已经太迟。
再下去,要看医生的是罗咏心。
男同事送咏心返家,母亲总在门后悄悄等,在匙孔张望,暗地里双目绿油油,吓得咏心的朋友忙问:「那是谁?」
一日,男同事陈少杰困惑地叫住咏心。
「罗咏心,令堂昨日打电话到我家,问我时常同你外出,是什么意思,并且问我打算何日娶你为妻,我忙不迭向她解释,我们只是同事,像手足比较多些。」
咏心呆住。
懊到那她决定搬走。
像兄姐一样,她忘了带走棉衣。
要隔一日,考虑很久,咏心才回去取。
她无论如何不舍得它。
她把它穿在身上,当盔甲那样,挺一挺胸,出外为生活奋斗。
罗咏心并没有堕落,她经过许多挫折与不如意,失望与失败,终于站了起来。
她现在已经是一份畅销妇女杂志的总编辑。
呵,那件棉衣仍然陪著她。
她把它拿出去彻底干洗过,夹里磨破了,叫裁缝师傅换,那还不够,她自有相熟的时装设计师:「小邓,当作帮忙,替我一模一样做件新的」,恋恋不舍那件旧衣。
寒夜,披著它读小说。
罗咏心渐渐成为城里一个颇有名气的人物。
家人忽然发觉她不是一个负累,顿时和颜悦色起来。
聚餐之际,大嫂说:「那么多人,小妹长得最像母亲。」
咏心淡然笑,「母亲比我好福气,儿孙满堂,我连对象都没有。」
「太能干了,要求高。」
阅历深了,经验丰富,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谁谁谁不但肤浅,简直有点猥琐,某某某虽然人品不错,但不知活地,秃头兼有个大肚脯,不可能同这些人有进一步发展。
「咦,小妹,我没有看错吧,你穿的可是父亲遗下的那件棉衣?」
咏心笑,「这件是复制品,原装已郑重收藏。」
「小妹真怪。」
「这件棉衣是男装的呵。」
「这好似是爸唯一的遗物。」
咏心缓缓道来:「爸其实还有其他东西留下来。」
「是什么?」
「我们几兄弟姐妹呀。」
「文绉绉说些什么,我们是人不是东西,而且出生时是较弱的婴儿,不知经过多少年努力与奋斗,才到今日能够吃口安乐茶饭,挣扎过程讲起来吓死人,简直血泪交织。」
咏心微笑。
「父亲在生会怎么说?」
二姐先答:「你扪现在有收入了,每人每月拿多少多少出来。」
「不会吧。」
「他最现实,嗜搓麻将赌马,家中唯一桌子是饭桌,谁敢在那里做功课?一定被他大声喝赶,他要霸著地盘研究马经。」
咏心嗤一声笑出来。
「每次问生字,都被他赶走,去去去!那么浅的字都不懂,不会去查字典?」
大家沉默了。
没有什么好的回忆呢。
「老妈怎么样?」忽然有人问起。
大家的眼楮看著咏心,彷佛那纯粹是咏、心的责任。
咏心很幽默地回答:「老了。」
众兄姐十分满意,聚会便散了。
那个周末,咏心回家,同母亲说:「子女们都有安稳的生活,你应该开心才是。」
「可是你们不孝顺。」罗老太坚持。
「多年来我们都照顾你的生活,怎么还不孝顺呢,依你清心直说,什么才叫孝顺?」
罗老太忽然抬起头来,「你们的收入全归我,然后由我每天发回十元廿元开销给你们,那才叫孝顺。」
咏心笑了,「是,我不孝,可是,做母亲的为什么要控制子女的收入呢?」
罗老太没有回答。
咏心当天穿著那件棉衣,斜靠在椅子上,笑脸吟吟,信心十足,神采飞扬,没有人,包括她母亲在内,有能力影响她的心情。
她终于站起来了。
晚上,她与男朋友陈启荣见面。
小陈问她:「一定要去吗?」
咏心点点头,「这是我的夙愿。」
小陈颓然,「我有种感觉我会失去你。」
「是吗,我是那样的人吗,恐怕是你不打算持续这段感情,先打退堂鼓吧。」
「咏心,你心思一天比一天刁滑。」
「最好过来一起念三年书。」
「我有家庭负担,怎么走得开。」
「谁不用负担家庭。」
小陈模一模脑袋,「我对学生生涯不再感到兴趣。」
「这才是真话。「
「再说,公司已快升我,这次机会一失,不知要等到几时。」
咏心按住他的手笑,「而女朋友,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离别,对他们来说,有少许惆怅,却绝不伤心,现代人的感情就是那么潇洒,一切出于个人选择,不幸丢了旧人,前面还不知有多少新人,何用哀伤。
收拾行李,把公寓租给同事,忙得不亦乐乎。
二姐打趣她:「别去太久,走走好回来了,圣诞节是归期?」
咏心但笑不语,她也不知道会不会半途而废。
简单的行李中不忘那件棉衣。
二姐惊呼,「看样子你还打算传给子孙呢。」
「为什么不?」
「我想下一代的年轻人会比较欢迎现款。」
咏心终于收拾心情,出门到加拿大。
那边自有来接飞机的友好,安排她入住酒店式公寓,不知多妥贴。
咏心感慨,是你的总是你的,命中有时终需有,当年十七八岁,即使大哥愿意赞助学费,住宿食用也无著落,何况,求人不如求已,如今全靠自己,不用一辈子背著个恩人,反而轻松。
早十年来,不见得会珍惜进修机会。
此刻,咏心往往留在图书馆直到天黑,不过在秋季,多伦多下午四时多就天黑了。
圣诞新年过了,农历年都快要来临,咏心仍没有回去的意思。
她又不敢对亲友说不想家,怕挨骂,其实离了辛劳繁忙的工作岗位,又不用在人事上尔虞我诈,咏心如放下劳苦重担。
她一向隐隐作痛的胃也好似痊愈,周末与移民彼邦的友人四出找消遣。
一个经济有能力的独身女性往往是社会上最受欢迎的人物,何况她有身份有地位,咏心好不享受。
小陈的信与电传时疏时密,她亦不予计较,她正托移民律师办居留。
一切按步就班,照计划进行,咏心终于有能力安排自己的前途。
这是一项成就,也是一项享受,她身心舒泰,形诸于色,不愉快的童年已丢在脑后。
某个周末,朋友说:「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咏心于是认识了吴志健,一个见习医生。
吴与她握手的时候说:「我见过你,你是那个穿棉衣的女子。」
咏心没想到她那件旧棉衣那么出名。
「听说棉衣是你父亲留给你的?」
「可以那样说。」
众人都不要,才轮到她。
「很适合你穿。」
「谢谢你。」
吴说:「父母的遗志,由下一代承任,我们的智慧与能力都遗传自先祖,我也非常怀念上一代。」
咏心微笑,说得太好了,小吴无疑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咏心不打算招供什么,毕竟,世上充满难以形容的悲剧,父亲早逝,母亲专横,根本不算得什么。
小吴微笑,「听说你家里有男朋友。」
咏心扬起一条眉毛。
小吴说:「我打算与之较量一番。」
小吴言出必行,真的频频约会起咏心来。
他工作时间长,周末也需当值。有时在咏心家,一杯咖啡在手也会打盹。
咏心随他去,自己伏在书桌上写稿寄回去刊登。
咏心有第六感:可能就是他了。
对小陈并无歉意,临别双方都已交待清楚,目标不同,各奔前程。
第二年夏天,咏心收拾冬衣时,发觉那件棉衣遍寻不获。
咏心想,幸亏原装那件在家。
打电话回去问租她公寓的同事,那同事答:「我把你衣柜里的旧衣统统捐给慈善机关了。」
咏心张大了嘴。
呵缘份已尽,她与旧棉衣终于分离。
同事在那边问:「喂,喂,你没有事吧?」
责怪她也不管用,咏心不想失态,「各人好吗?」
「小陈快要结婚了,他仍瞒看你?」
咏心一听,顿感轻松,「呵,代我恭喜他。」
「咏心,你还回不回来?」
「怎么不回来!别乱讲。」
同事笑,「回来做游客是不是?」
「回来接我母亲。」
「你真伟大。」
「一年没挨她骂,简直睡不著。」
「咏心,祝你事事如意。」
咏心挂上电话。
她披上一件凯斯咪毛衣。
旧棉衣时期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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