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戴了订婚戒指的手指是美丽的。她的手相当大,手指纤长,小颗的钻石在她手指上决不会好春,幸亏咱们家存著一只体面的戒指,现在就用上了。她又不搽指甲油,益发显得一种奇异的对比,又仍然穿看牛仔裤,芝士布衬衫。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订了婚之后,来的次数多了,妻虽然还是对她有一种妒忌性的不满,却不再说什么了。因为兰花实在有她的好处──大伙儿去旅行,回来筋疲力尽,只有她还能进厨房弄香喷喷的咖啡与烧一大锅牛肉出来吃一顿。问她精力是哪儿来的,她却说:「总得有人弄呀。」
她确然是有点儿怪怪的。
对思恩,她毫不紧张,思恩还是跟旁的女孩子勾搭著,旁的女人也都以勾引他为荣,他不是一个十分挑剔的男孩子,有什么香的甜的,就逢场作戏一番,我想兰花是晓得的,连我们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