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覺得,我好像很愛寫‘異于常人’的題材。從最早先的時裝,‘惡男’系列到‘惹火大俠’,乃至前一陣的《招惹聖女心》,里頭主角,定有一個有著常人所不能體會的‘天賦’。捫心想想,說我愛寫怪人我好像也不能反駁(我對‘特別題材’特感興趣),但另一方面,我所以選擇他們當主角,還有另一個更重要的因素——因為我覺得每個人,在某一方面,都是‘異于常人’的。
身為人,就會有很多人共通的特點,比方會饑餓,對感情、對安全性的需求。但在這種種‘相似’底下,我們也會發現,我們身上還是帶有一些,只有我們能懂的事。
比方我喜歡看書,一見到喜歡的作者的書面世,就會整顆心整個人沸騰起來。但我對其他小玩意兒名牌等等,就不是那麼地感興趣。但像我姊就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