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仕宏想与程岭去纽约度假。
程岭却说:「假使你要办事呢,我一定跟著去,如果净是度假,我们不必在都市里兜兜转转。」
冰仕宏好奇,「依你说,该往何处?」
「程霄说,他最想去的地方是近青康与阿拉斯加边界的塔辛仙尼流域。」
「但那是一片旷野!」
「是呀,那样的净土世上已经不多。」
冰仕宏骇笑,「与糜鹿与棕熊为伍?我可吃不消。」
「我们去几日即返。」
「只怕没有客栈。」
程岭肯定地说:「有矿场探测队宿舍,设备齐众。」
「你真想去?」
「我喜欢大自然。」
「我有何损失?由你打点好了,别告诉海珊,他一定反对。」
程霄开车,程笑打点行李,随行还有一名男护士,一行四人,出发那朝,郭海珊出现,他自程雯处得到消息,也来凑兴,他在加拿大住了近甘年,从未去过塔辛仙尼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