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凡想要搬出去住。
王太大诉苦经年。
她有她的道理:[独立不是坏事,这一代女孩很应该尝试照顾自己,但是小凡这次分别是受人教唆,我不喜欢那个人,那个人利用小凡,她这一去。等于是与他同居,我不会答应。」.
亲友都不敢出声。
女儿已廿三岁了,算得听话,预告了十个月仍住家中,天天回来睡觉,还待恁地。
许多说走就走,影子都没有,子、女,统共一样,登报寻人,他们未必回来。
一位亲戚太太不过讪讪地说句「同居也很普通」便遭王太太反问:[是吗,令
千金与谁同居?」
大家都不敢与王太大谈这件事,打牌时她提起,众人也都扯开去,免得尴尬。
最惨是小凡,不到一年,人人都晓得她要出去同一个不值得的异性同居,没同居也
像已同居,简直不同居白不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