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多的地方,百姓可以随力所及借用国之荒地耕种,此乃园宅田。园宅田,良民每三口给一亩,奴婢五口给一亩。因犯罪撩淬或户绝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
「另,地方守宰按官职高低授给职分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各六顷,不许买卖,离职时移交于接任官。若能依此制长此以往,相信不到十年,国之户数必定倍而已矣。放眼王土之内,皆民不旷工,地无遗力,家有余财。于时国家殷富,库藏盈溢,百姓殷阜,年登俗乐。」
李奕均田制一说,拓拔弘还罢了,尚书李敷头一个叫起好来:「好!好!这均田制一开,相信不多时必定真正做到鳏寡不闻豚之食,茕独不见牛马之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