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去的女人 兰花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网球场,她不胖,穿短裤,白T恤,腿是长长的,但不知为什么,她给人一种胖的感觉,在T恤与短裤下的皮肤给人一种紧张。

网球场里有好几个女孩子,那几个英国女学生白得令人难受,年纪轻轻,大腿上已露著青筋,手臂上布满毛孔,一眼看上去就像拔了毛的鸡皮,雪藏过的,也就透著雪藏过的异味。

西方女子也有美的,然而决不是英国女子,或许我对于其他国家不熟。女孩子还是中国人最美,她就是个罕见的例子,她必然去有阳光的地方度假回来,腿三晒成金棕色,油光水滑的,脸上也是那种颜色,眼楮漆黑,头发短短齐齐。

我用毛巾擦汗的时候问张:「她是谁?」

张说:「你不知道?」他有点诧异,「那是令弟当时得令的女友。」

我惊异,「哦?我还不知道呢。」

张笑,「由此可知令弟换女朋友的速度了。」

我也笑笑。六月份的英国竟如此热。

她的网球打得很好,决不是穿个短裙来露底裤的,手脚套著护膝护手,额角上缚一条白毛巾擦汗,那样子看上去,怪奇异的东方。

她是个急躁的女子,但凡接不到球,或打错了球,就骂著人。难得好看的一个人。

后来思思就来了,开著他那部莲花,见到我说:「大哥,你也在?」

我看看他,看看他的女朋友。

我问他:「考了没有?」

「就考了。」他尴尬的说。

我喝著啤酒,「既然就考了,怎么不在家温习呢,就算是过目不忘,也得看看笔记,一个硕士读了三年,你还想读多久?还到处逛。」

他不响,低著头看著手掌。

妻子过来,笑著解围,「你这做哥哥的,什么场合都摆个大哥款,自己打著网球,

喝著啤酒!就责怪弟弟,思恩,你别理他,这人教书教坏了,对我也是这样。」

思恩□雨b渗满C这孩子还有这样好,见了大哥大嫂,始终听话。我把手搭在他肩膊上,拍了两记。他的目光停在那女子身上,她奔到那里,他也转到那里。

「你的女朋友?」我问。

他摇摇头。

我说:「张说是你的女朋友。」

「我是在追求她,」思恩说:「我还有三篇功课要做,却跑来看她,如果是女朋友,才没这么空。」

妻看我一眼,觉得诧异。思恩是不追求女人的。女人追求思恩还来不及,就凭他的样子,凭他的姿态,一年换三百个女友。

我是跟他说:「洋女人不必带到家来,你好自为之,小心为上。中国女孩儿可以来吃一顿饭。」

他不大把女朋友带回来,他不与我们住,搬在宿舍,山高皇帝远,用著老子的汇款,自得其乐,不出大事,我是不会知道的。

妻跟他说:「思恩,今天来吃饭吧,我煮了汤。」

我说:「你别白叫他,他有他的节目。」

思恩的眼楮与心都在那女子身上。

她打完了一局,把网球拍一扔,有人拍著掌,她向思恩走过来,原来也早看见他了。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淡了下去,她的影子在地下拖得长长的。

思恩趋向前去,跟她低低的说话,她点看头,一语不发。妻说:「很美丽,那身段是无懈可击的,那胸长得多么好。」我转过头去,温和的一笑。

妻怀孕有六七个月了。

思恩没有跟我们回去。我开看我的福士威肯与妻到家里,吃扬州沙饭,看电视。思恩在八点多来了。我捧著饭碗瞪他一眼,妻为他去预备饭,他那样子是懊恼的。

我不去睬地。

妻笑问:「你女友呢?」

他接过了饭,大口大口的吃著,吞了半碗,才说:「在家温习,不肯出来。」

我「啊」了一声。倒是个不错的女孩子。

妻看我一眼,笑道:「念什么科目的?我不相信那书本就比你更吸引。」

我说:「你别多讲话,当心他老羞成怒。」

丙然思恩就放下了碗,赌气的说:「你们都拿我与大哥比──思惠如何如何,我怎么好,还是及不上思惠,思惠廿五岁半拿博士,我若廿六岁才毕业,也就是个不成材了,思惠廿八岁升了教授,我若做不到,也就是庸才,思惠这个,思惠那个,我就快疯了,我坐下来就是思惠的影子,从一岁开始,妈妈就说:‘思惠都会走路了,他怎么赖人抱?’我是不该生在沈家的!」

妻笑,「看这个无赖,女友不跟他出街,他就说了两车话,怪在我们头上来了。」

思恩白她一眼,「思惠还有你这个好老婆,处处护著他──还有饭没有?这炒饭恁地香!」

妻笑道:「这人益发无法无天了。」

我说:「你几时开始温习?」

「七七八八了,大概是没有问题。」

「她是你同学?」我问。

「谁?」思恩问:「哦,她?不同系的,念著化工,跟你一样。」

妻把饭给他,「你大哥才不是化工,他是机械工程。」

我说:「他才弄不清楚,他连念什么也弄不清楚。几时等他念完了,我们也好回家,如今为他放逐英国,开什么玩笑。我们若走了,他上什么地方吃炒饭去!」

妻说:「外头开著这些中国饭店……」

思恩说:「真受不了这种夫妻,一唱一和,这年头,吃一碗炒饭,就得听这许多闲话。」

他先笑了。

你别说,思恩有思恩的好处,他笑起来那种稚气,就打得动女孩子的心。这人功课马虎,开车箱,网球精,桌球精,又舍得花钱,反正花的也不是他的钱,每个周末上跳舞场、看电影,要不就过巴黎,他有他的一套。

他跟我说:「是呀,我功课是不好,但是功课并不是我生命的全部呢。」人各有志,他也就这么的活了下去,这就活了廿三年。

妻说:「思恩真是漂亮。」

我微笑:「人家都说我们兄弟像。」

妻说:「是呀,是像,可是我就不觉得你漂亮,你老气,没有他那种飘味,也幸亏你老实,不然怎么娶我?你看思恩的那些女朋友,那个不心惊肉跳的,又有什么味道。」

思恩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以前人家在理工学院说:「那是沈的弟弟。」现在大家都说:「哦,原来你是思恩的大哥。」我这退位让贤了。

然而他终于把女朋友带了回家。是暑假的早期,热得不像话。我自图书馆回来,妻正招呼他们。两个人像吵过嘴似的,都不开口。我先有点烦,这女孩子,长得再好,不明事理有什么用,什么时候不好生气,跑到别人家来摆架子。

我也没什么话,大家吃了菜,点心。

妻说:「工程部打了电话,让你去一次,他们叫你去取那个MIMACHE。说是通知你多时了,仿佛你不在乎。」

我点点头。

那个女孩子忽然抬头春了我一春。我觉得她脸圆圆的,还是那种金棕色的皮肤,就像一头猫似的,大抵这样的女孩子,是有资格发点小脾气的,我就忍不住微笑了一下。

思恩说:「哦,大哥做了MIMACHE,恭喜恭喜,名字后面一大串.」

我打断了他,「要不要多一个春卷?」

思恩忙吃的,也就忘了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两个人没坐一会儿就走了。

妻忽然生起气来,就跟我说:「咱们思恩不错呀,配公主也配得上,偏偏她板看个脸,什么都爱理不理的。思恩也有今天,平时折腾女孩子,今天报应来了,我不喜欢这女孩子。」她母性大发,维护著思恩。

我微笑说:「当心胎气。」

她坐下来,用手撑看头,「思恩都告诉我了。这女孩子,是新加坡人。」

「哦。」我应著。

「母亲是小老婆,一直住香港,父亲已六七十岁了,长年不见面的,她在新加坡出世了,也没回过去,统通把香港的陋习也染上了。思恩说爱她。」

我不在意的说:「思恩爱她,不过因为还没得手。思恩爱的女人多著呢。」

「思恩真爱她,向我要钻戒来了。」她说:「你说奇不奇?那钻戒原是两只,当年妈妈买的。一只给了我,一只是思恩的,怕他弄丢了,暂存我这里,那戒指虽然不大,却上好的货色,我是不给的,问过妈再说。」

我笑,「你太看重思恩了,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爱玩的男孩子,随他去罢了。」

妻说:「思恩是有点好处的。」

至少他深得大嫂的心。

临睡的时候,妻说:「你看到她的裙子没有?那是什么料子呢?如此贴身。」她念念不忘。

第二天她就进了产房,十二小时后养了一个男孩子。

那个穿贴身衣料的女孩送来了两打上好玫瑰,署名是「兰花」。我这才知道她叫兰花,不过是个普通的名字,跟她的样子不甚相配。

思恩的硕士榜上有名,眉花眼笑,天天来医院陪著大嫂,又计划著明年的博士。

我问:「爸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很有点高兴,爸说我可以去意大利,寄了三百镑给我。爸说今年很是不错,又添了孙子了。」「你打了长途电话?」我问。

妻笑,「自然,他还写信呀。」

我摇摇头,叹口气。

「爸说让大嫂抱著孩子回去一趟,你若定不开,就罢了,他会写信给大嫂的。」思恩说。

妻看我一眼,说:「他最不爱回家。」

我不响。

饼了一会儿,我说:「你与你女朋友说一声,谢谢她送了花来。」我把名片给他看了。

思恩说:「她送了花来?我不知道。」

这女孩子有点怪怪的。

妻问:「你与她怎么了?」

「冷冷淡淡的,找她出去,她不拒绝,不见得特别开心,我打听过了,她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外是吊我胃口,我喜欢她也没用,在她家坐到十二点,她就找借口轰我走,想看真有点生气。」

我瞪他一眼,思恩越来越不堪了。

妻连忙说:「罢了,思恩,再说你大哥要骂了,你自己存心不良,怎么把她当粉头?」

我忍不住,板起脸来,「什么粉头面头,你们两个人说话卑俗到这种程度。」

思恩吐吐舌头,不响了。

妻在医院裹住了一个星期才出的院,千方百计央人请了个中国太太来帮忙,那太太的丈夫在餐馆做工,也乐得寻点外快,可是妻也很苦,什么都不放心,爬起床来看孩子。过了才一个月,大家心里都疑惑,可是不说,倒是思恩嚷:「我佷儿像我,哈哈哈!」孩子的相貌的确像叔叔,我想,那德性别像他就好。妻笑,「你别说,像思恩也有好处。思恩不乐了,「唷!像我有什么不好?」大家拍了照,寄回家去,爸爸一定要妻与孩子回去一次,我推到第三个月,到时也秋凉了。

我问思恩:「你几时去意大利?」

他不响。

「照啊,」我说:「那三百镑早花光了,是不是?」

他说:「我本来想跟兰花一起去,她说:‘我要去自己去,跟你走这么一趟回来,我花的是自己钱,却跳到黄河洗不清,我跟你成了什么关系了?’我说我请她,她又生气,抢白我:「啊,我才值那六百镑!’你想想,这女孩子恁地难伺候,我且冷她一冷。」

我微笑,这兰花倒很有点道理。

「那你是不去了?」

「我陪大嫂回家去。」他说。

我点头,「倒也好,我也放心点,倒省我请假,陪她回去。我九月在巴黎要开一个会。」

思恩瞪眼,「大嫂,你看大哥有毛病了,他教的是机械工程,又不是时装,开会开到巴黎去了,花妙不花妙!」

妻说:「是啊,我倒要好好查一查。」

我一笑置之。

思恩后来托我带东西给他在巴黎的女朋友,我严词拒绝。

我教训他:「你也该好好找个女朋友了!混得出什么名堂来?这些跟你泡的女人,你别以为你得了便宜,你给她们玩了你不知道,她们有什么损失?」

他讪讪的道:「是,大哥说得对。」

难怪妻喜欢他,我也心软了,只好叹口气,「你真是勇于认错,坚决不改。」

「你说兰花好不好呢?」他问我。

「还不错。」我点点头,妻虽然不喜欢她,我却始终觉得她是不错的,这女子像个大学生,有点气度。

「但是她这样对我,我不能爬著求她呀,有时候我想,这些年来,什么样的女孩子都见过了,也只有她比较好,就向她求婚也罢,可是又不甘心──她不爱我。」

我笑说:「你被女人爱惯了。」

「是吗?等我回来再说吧。」他并没有太放在心上。可是为她也悬了几个月的心,算是不容易了。

秋天以后,妻就收拾行李与思恩回家。思恩打算回来以后开始做博士。我不管他几时做好,反正地上了轨道,我也该走了。

我送他们到机场,叮嘱一番,道了别。

他们到了香港就打电话来,说爸妈爱孩子爱得不得了,妻兴奋的说:「几个长辈都说没见过如此可爱漂亮的小孩,思恩又说是像他。」我笑了。

我开了思恩的车子到巴黎开会。法国人的机械工程并不坏,我在巴黎大学蹲了三天。

后来觉得几次到巴黎,都没有好好的买一样东西送妻,就打算走一趟百货公司。问了人一声,人说戏剧院广场敖近有好些大公司,我就朝那边跑过去。

罢巧下雨了,我才发觉巴黎的确是美丽的,走过三合一教堂,迎面来了一顶花伞,差点没撞在我身上,差点要撞上来,却又轻巧的避开了。

那女孩子圆圆的眼楮,叫我:「沈大哥。」

我想:真正到处踫得见熟人,定楮一耆;却是兰花。她和气的微笑著,那种温文是罕见的。我先是高兴了。「你呀,你在巴黎……,放假嘛?」

「我毕业了。」她解释。

「啊,没有升学吗?」

她摇摇头。原本女孩子念个学士也够了,且又是理科学士。

「成绩好嘛?」我礼貌的问。

我总忘不了,那一日她情愿温习没与思恩上街,思恩大大的发了一场脾气。

「一等荣誉。」她很开心的敌笑著。

我脱口赞道:「实在好成绩。」

「思恩说你也是一等荣誉。」她说。

我没想到多年前的事还被人提著,顿时一呆。

雨渐渐密了。我说:「我请你喝杯咖啡吧。」

我们在咖啡档坐下,她以流利的法文叫了柠檬茶,我喝黑咖啡。路上的人还是很多,早上十一点。真没想到在巴黎遇见她。

我与她客气的说看家常话,她竟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与她说话,非常的愉快。她是一个走来走动的人,欧洲热得像她的自己手掌。

我说:「……想买点东西给妻子与孩子。」

她微笑,「怎么能去大公司买呢?大公司一向买不到好东西。」她偷偷看我一眼。

我笑,「那该去什么地方?你带路好了。」

「去香舍丽榭,好是好,可是那东西又俗艳,我们去里和利路。」她建议。

我根本无所谓,跟著她走。我难得有这样的空,雨还是下著,我帮她拿著伞,她问我可要乘地下火车,她可是情愿走路。我说开了思恩的车来,不过怕步行还方便得多,于是大家走路。

我们一片片店走著,她讨价还价,那眼光是很独到的,为我拣了一整套的PC大大小小的皮夹子,我都买了。店员显然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有点难为清,后来付钱的时候忍不住解释,「她是妹妹。」

兰花一脸异气,她说:「你会法文啊,我倒是献丑了。」

我说:「那里;思恩的法文才好,我是胡诌的。当年请了一个补习老师,他说得这么好了,我始终不行。」

兰花微笑,「你们两兄弟,没一点相像之处,可是弟弟一直夸哥哥,哥哥也一直夸弟弟。」

我慢慢的说:「是不像,思恩长的漂亮。」

她说:「我没有这样的意思。」忽然脸红了。

她又陪我去买了童装大衣,我因有个专家陪著,索性大买起来,连香港的亲戚也人各一件,大包小包的,不亦乐乎。然后我觉得;似乎也该送她一样什么。思恩始终对她有意思的,她又陪了我一个中午。

她在肴一只女装表,我趁她不在意,问了价钱,一千五百法朗,浪琴,我悄悄的买了放在口袋里。

我们找到车子,把东西放在行李箱里,那辆莲花的行李箱小得可怜。

她说:「思恩的车子。」

我微笑,「是,男人就这样,太太不在,总要作怪──他这车子快点,公路上方便,我就借了来用。」

她笑了。走了这半日,她也累了。我有义务请她午饭,于是开口约她,并问:「你有朋友同来?请他一道。」

她很喜悦:「谢谢,我正想:上哪里吃饭呢?不,我没有朋友,我是一个人来的。」

她想去左岸吃海鲜,我为难了,我并不熟那里,那里据说阿飞甚多。

我笑说:「我是老了,俗得很,只配在右岸荡荡,你若高兴,我们去美心吃一顿。」

「那里贵。」她说:「不好。」

「你倒不必为我省钱。」我微笑。

「我穿这牛仔裤雨衣,人家必把我当女叫化。」她说。

这女孩是固执的,我只好陪她去左岸,由她开车。她开车我掩著脸。她那作风与思恩倒是一对,再窄再弯的长板路还是飞著,终于到了,我下车,双膝软软的没劲道,吓坏了,到底老了。

她倒神采飞扬,选了一家小饭店,撕著面包,过堡多的白葡萄酒,叫了几碟子莫名其妙的东西。难得她在法国也混得这么好,实在不像考一等荣誉的学生,适才买东西的时候又如此小资产阶级。

我说:「……如果与思恩在一起,倒是有趣,他也喜欢这样。」我有意探听一下她对思恩的意思。

她说:「思恩?他喜欢得太多了。」她停了一停:「太多了。」

我坦白的说:「他喜欢你。」

她笑了,牙齿雪白的,她说:「沈大哥,你是君子人,你不会明白思恩的。」

我说:「思恩并不是坏孩子。」

她温和的答:「是。」那口气,也与思恩差不多。

我这才发觉,她的好处不止是会「穿一件贴身的裙子」,像妻所形容一般,我忽然喜欢她起来,存心爱她嫁给思恩。

「改天我们一起吃饭,兰花,思恩从香港回来,我打电话请你。」我说。

「思恩几时回英国?」

「隔一、两个月吧。」我说。

「我要回家了。」她说。

我有一阵失望。「啊,回新加坡吗?」我礼貌的问。

「谁说的?」她反问:「香港,我家在香港,新加坡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她急急否认著,越加证明她与新加坡有看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点看头。

「然而也未必,」她说:「家里……春情形再说吧。我给你电话。」她写了个号码,递给我。

吃完了饭,她开车送我回旅馆。

我猛然记起来了!我问她,「原来你预备做什么的?」

「也没有什么。」她微笑。

「我是误了你的正经事了。」我歉意的说。

她笑,「除了你,谁还有正经事呢,不过想去印象派画馆。」

「我陪你去。」我说。

她端详我,「你若喜欢,就陪我去,若不喜欢,就此道别,你别像思恩,这张他会画,那张他也会画。」

我笑,「我偏偏跟思恩一样,可是我比他虚伪,我只心里想,嘴巴不说出来。好,我们回伦敦再见。」

「你要走了?」她问。

「明早回去。」我说。

她点点头。

「谢谢你,」我自口袋里模了那只表盒出来,「你若真当我是大哥,这你收下,不要客气。」

她也没看见什么,爽快的收下了,这女孩子是有默好处的。

可是她说:「你若是我大哥,一切好办了。」说得很是温柔,温柔过头了,有点悲哀。

我说:「你并没有大哥……你是不会知道。」

「再见。」她说道,依然笑著,那笑容是极好的。

她到印象派画馆去了。

第二天清早我开车到布朗,还记得她的笑容。她是个不大爱说话的女孩子,很客气,很世故。

妻与思恩提早回来。

我大吃一惊,问:「孩子呢?」

「爸妈留住了。」她说,「不放走,说请了奶妈,又说怕我照应不周。」

我气,「你就答应了?孩子将来都不认得父母了!」

妻不响。

思恩说:「你先别发脾气,爸爸说两个月就送回来,他亲自来,还不行吗?他们爱那婴儿啊,你都不知道,迹近肉麻的,做梦还在抱孙子,早知这样,我也早早结婚,养几个来争宠。」

我只好作罢,看了妻一眼,她笑了一笑,很了解我的样子。我倒不好意思起来,我把礼物拿了出来给她看。妻惊喜,「这次圆门褴精了,买得似模似样的,以往带的东西,六国贩骆驼似的,杂七杂八。」

思恩说:「哈!我也有好东西带来。」他带了一只金表给我。我谢了,他又说:「这趟走私两只手表,海关竟没发觉。」妻问他:「还有一只是谁的?」他答:「兰花的。」我忽然说:「兰花是不错的,请她来吃饭。」

妻说:「思恩还记得兰花中.我道早忘了,在香港玩得不像话了!」她向我眨眨眼。

「你别乱说我,大嫂,我天天坐在家抱佷儿──」我笑,「你们俩别再说了,没完没了。」

「我这就去找兰花。」他说。

晚上妻跟我说:「还是香港好,什么都有,几时我们回去呢?」她很渴望回家。

「等思恩上了轨道就回家。」我应看。

她很满意。「这里也有好处,不过怎么比得上家?」

她说得不错。

思恩第二天来找我,他说:「你在巴黎见到兰花?」

我点点头。

他隔了很久说:「兰花是不错的。」

「是。」我简单的说。

「临大考她教我方程式,你没想到吧,她功课好得很。」

我问:「你几时向她求婚?我叫你大嫂把戒指交出来。」

「她不肯嫁我。」

「你有诚意,她干吗不嫁?」我反问。

「你不知道,她怪得很。我也没有意思这么快结婚,大家订了婚倒是好。」

「我帮你说好了。」我说。

思恩很喜悦。「谢谢你,大哥。」

「我是把你交给她,由她再教你几道方程式,我好与你大嫂回家去,谁还耐烦躺在外国?」

思恩笑了。

妻说:「我还是不喜欢她。」

我说:「那是你的偏见,她是不错的。」

「我是老式女人,不太喜欢她那种作风。」

我说:「思恩喜欢就行了。」

「这是你作的主。」她笑,把成事交了给我。

兰花被思恩杓了出来。她倒没回香港去。

她穿了一套很整齐的裙子,外加大衣一件,大方得很。手腕上戴著我买的浪琴表。

思恩一进门就往火炉靠,嘀嘀咕咕的抱怨,「我买的康斯丹顿不要,戴这种单老货色。」

兰花的眼楮没春我,脸上却挂著一个和气的笑。本来大伯送一个表给弟媳,何等平常,可是因她这个温馨的笑,情况就不同起来,我有点不安,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她原可以告诉思恩,那表是我送的,她为什么没说呢?

我也没告诉妻,那些礼物是她挑的,但是──找只懒得噜嗦。她是什么意思?女孩子心思总是奇怪的。

大家吃了饭,我就跟她说正经事。

我说:「大家都喜欢你,你认识思恩,也这么些日子了,不如订婚吧,算我作主。」

她不响,然后微笑,「大哥也会说谎,不过是你一个人喜欢我罢了,大嫂就一点也不高兴我。思恩没我也成。伯父伯母根本没见过我,怎么叫做大家都喜欢我?」

思恩在一边就气道:「大哥好,大哥什么都好,我告诉你,嫁大哥也不容易,你没见大嫂?她忍耐功夫多好,像你?」

我喝止思恩,「吵架的日子多呢,怎么专门在人前斗嘴?」

两个人都不响了。

我觉得没有什么味道,可是话总得说完的,就说下去,「──订了婚也好。」

思恩说:「我是爱你的,兰花,你也知道我,现在我走开,你有话跟大哥说好了。」他真走开了。

兰花微微一笑,「有人求婚是这样的。」

我说:「他怕你不答应。」

她叹一口气,「我今年廿三了。」

我听著。

她说:「大哥,我不瞒你,我妈妈叫我嫁人,嫁得了便嫁!天下最好吃的饭有两种,我妈妈说的:一种是做戏,胡乱上台诌几句,钱就来了。她以前是做戏的,她应该知道。另外一种,是做太太。做戏的女人,一样要嫁人,由此可知嫁人是天下第一营生,若在外国家不出去,回了香港,那选择范围是更窄了,所以我必需在这里嫁人。思恩是不错,很多女人等著地呢,我知道,我不是不喜欢他,然而他不过是这样的一个人。你给我面子,代思恩向我求婚,我当然答应,谢谢你,大哥。」

她说得这么坦白,我自然明白。她并不爱思恩,思恩不是她心目中的对象,可是因为她已经廿三岁了,势必要嫁人的,家里也十分要她嫁人,而思恩刚好在这个时候向她求婚,所以她就答应下来。

我隐隐觉得不妥。

而思恩呢,我也很明白他,他在外头玩著,玩得很险,说不定弄得不好,有女人会逼他娶她,不如名正言顺的订了婚,拿未婚妻作当箭牌,未婚妻管不了他,他只有好,这样的关系维持得下去吗?

我低声问:「你难道不爱思恩?」

兰花答得很快,「我爱他就痛苦了。」

这倒也是实话。

「思恩说他爱你,你不相信?」我又问。

「他倒没说谎,他没必要说谎,他现在是爱我的。」

「你不能这样说,思恩────他是不错的。」

「是呀,我也这么想,」她的微笑又上来了,「我肯嫁他,他未必娶我。」

「订了婚总要结婚的。」

「未必。」她说:「大哥.你是君子人,你是不会明白的。」

她反反复复称我为「君子」,我觉得很诧异。这个女孩子根本叫我诧异。

我只好说:「兰花,你在外国耽久了,你不明白君子的。」

她笑了;低下了头。

我扬声说:「思恩,你好出来了,兰花答应了。」

思恩倒是满脸笑容,他说:「唷,我在书房里等砍头似的。」

兰花把那只钻戒戴了,不出声,一直看著手。

然后两个人就走了。

妻说:「根本不像订婚,兰花一点开心也没有。思恩适才跟我说,她母亲是做戏的。」

我忍不住问:「你对她家人道么感兴趣做什么?」

妻不响了。

或者思恩说得对,做我妻子也不容易,我原不喜欢说人闲话,也不喜欢妻说人闲话。一开始她就诸般挑剔兰花,我不觉得,兰花先觉得了,我认为这是我的错,妻是一个没有事业的女人,凡事我对她负责,我也必需对她的行为负责。

我写了封信告诉父亲,父亲曾去探访兰花的母亲。

据爸爸说,兰花的母亲上了年纪,却还是美女,「那女孩子一定长得很好。可惜她父亲在新加坡做生意,未有机会见面。然而──思恩怎么忽然订婚了呢?」

思恩怎么忽然订婚了呢?父亲想叫他们回去结婚。但我却知道,这将会是一个老长的订婚,这两个人暂时并没有结婚的意思。

兰花戴了订婚戒指的手指是美丽的。她的手相当大,手指纤长,小颗的钻石在她手指上决不会好春,幸亏咱们家存著一只体面的戒指,现在就用上了。她又不搽指甲油,益发显得一种奇异的对比,又仍然穿看牛仔裤,芝士布衬衫。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订了婚之后,来的次数多了,妻虽然还是对她有一种妒忌性的不满,却不再说什么了。因为兰花实在有她的好处──大伙儿去旅行,回来筋疲力尽,只有她还能进厨房弄香喷喷的咖啡与烧一大锅牛肉出来吃一顿。问她精力是哪儿来的,她却说:「总得有人弄呀。」

她确然是有点儿怪怪的。

对思恩,她毫不紧张,思恩还是跟旁的女孩子勾搭著,旁的女人也都以勾引他为荣,他不是一个十分挑剔的男孩子,有什么香的甜的,就逢场作戏一番,我想兰花是晓得的,连我们都知道了,她焉有不知道之理。

思恩说:「她不是一个吃醋的女人。」

不是一个吃醋的女人。她并不爱思恩。至少没有爱到那个程度,或者她是个与众不同的,我明白她,到底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我与思恩说:「你昨晚跟那个法国肉弹去看什么戏。」

我对思恩说:「连我都看到了,你那部车子又招眼,有什么好处呢?到底是订了婚的人,你得给兰花留点面子,咱们中国人色色讲究面子,你得让她有落台的机会,否则事情僵了,你再上哪里找这么一个老婆去?情妇,香的臭的,腥的腻的,一千一万个都行,老婆却只一个,到头来她扶你,你扶她,那金发洋女人能陪你终老不成?人还真是会老的,思恩,别以为你得天独厚,吃了长生果了!」

思恩稀罕道:「没法子,大哥就是帮兰花。」

做人得讲道理。

他说:「你不知道,她是个不吃醋的女人,反正我除了她,决不娶别人。」

我不响。

饼了一会儿,他问:「大哥,那金发的不错吧?那头发是真的,不是染的,三十八、廿四、卅五。胜当年碧姬色铎多矣。」

尽避他是我亲兄弟,我还是倒胃日了。

第二天兰花微笑道:「那有什么关系──大哥是不会明白的。」由此可知她全知道,她只是不说而已。

我心里面不舒服。

我叫她多来我们这一边,她一个人在外国,有什么去处。

饼了好几个月,我跟妻说:「要不回香港,要不把孩子带回来,这算什么?要舒服,干脆别带孩子。」

「回家也好。」妻说。

「是呀,可是回家,又得从头开始,重头找工作,怎么办?你考虑过了?」

「你去把孩子带回来了,都差不多三个月了,快会认人了,反正爸妈也好久没见你,见了你心也安一点。」

「可不是。」我说:「那么我回去了。」

「你请得了假?」

「就放复活节了。」

临走的时候,兰花来学校找我。

她有话跟我说。她说:「大哥,我有一事托你。」

我看看她,心里很难过。

兰花的终身并没有什么著落,与思恩订婚,简直是一场包输的赌局,她又不是一个有心思赌的人。

她脸上有一种默然的宁静,看不出心里在想什么。

「有什么事,尽避说好了。」

「我也想回家。只是没回家的勇气。大哥若到了香港,去见我母亲一次,就说──我很好,她不必挂念,就说我很好,对了。」然后她转侧了睑。

「你没跟她通信吗?」

「有呀,然而她会发疑我,大哥是君子,大哥说的话,她一定相信。」

她还是坚持看我是一个君子,这种天真的信任,开头是令我尴尬的,后我就觉得,她以往必然踫到过无救的小人,以致见了我,错认为君子了。

她的故事,她的故事是怎么样的呢?

「我一定去看她,一定把你的话传到。」

「谢谢大哥。」

「还有旁的事没有?」

她摇头。

我说:「你总是不快乐,兰花,为什么呢?」

「谁说我不快乐!」她微笑著站起来,「那天在左岸吃海鲜,我多么快乐!」

「我的天呀,那是半年前内事儿了!」

「半年快乐一次,还不够吗?我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说:「大哥,我先走了。」

她那一天真的很高兴?我真觉得她是暧昧的。

我回香港她没有来送飞机。到了香港,我可以想像到妻曾经受过的疲劳轰炸。我是累倒在地上,整天像大明星接受访问,四周都是问长间短的人,受不了的人。

后来总算抽得一天空,去看兰花的母亲。

正如父亲所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太美丽了,令人不置信的,年纪不大,说话慢慢的?有一种腻性,就把人莫名其妙的腻住了。

某些地方她很像兰花,或是兰花像她,有一种若隐若现的哀伤,对任何事物没有留恋的哀伤。

她抽著姻,穿一件印花丝旗袍,双捆边,绣花拖鞋上绣著蝴蝶。她让我喝茶,还是用有盖子茶盅。最奇怪的是沙发侧放著痰盂,可是却不觉恶心,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就像她女儿兰花,不过得她母亲三二分真传,思恩也就很服贴了。

兰花的母亲没有开口,只是客气的微笑。

她家客厅中央一束白色的姜花散著香味,很阴凉的香味,姜花本来也应该是很普通庸俗的花,然而她们两母女一向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那是不必提了。

然后她很细致的打量我,然后她说:「我们兰花若嫁你兄弟,也很福气了。」

我欠身,「不敢当,伯母。」

她叹口气,「你兄弟可像你?」

「很像。」我只好如此说。

她说:「兰花没兄没弟,就她一个人,我──是随时会去的,人年纪大了,说不得的,你多多照顾她,我把她托在你手里了。」

我说:「伯母──」

她说:「兰花说得对,你真是个可靠的人呢。」她打断了我的话,「据说又品学兼优,我见过令尊,也是君子人,兰花大概不必担心。」

我默然无语。看了,好了,咱们一家人都是君子,肉割得不正都不吃,大伙儿都坐著饿死好了,兰花是哪里来的观念!

我放下了一点礼物,就走了。

她没有留我。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老,看上去不过三十来岁的女人,她没有留我。

她只是说:「告诉兰花,我也很好,叫她不必担心,念完了书,就回来吧。」她停了一停:「其实念什么书呢!嫁了算了。」然后就朝我笑了一笑,那笑是美丽的。

我告辞。

看情形她们的环境很不错,高等的住宅,高贵的家俱,实在是很过得去的,然而真相谁知道。

我抱了孩子回来。

妻说:「兰花与思恩吹了。」

我问:「怎么?」

「吹了。」

「胡说。」

「真的。思恩说的。」

「为了什么?」

「思恩说见到她与别的男人在一起。」

「什么男人?」

「不知道。」

一回来就踫到这种事,我是烦得头大,一发狠,我就与老婆回香港,管谁跟谁吹呢!天晓得!

我一直说「不会的」。

思恩抱头大哭。我与妻好笑。他又不是不爱她,偏偏又爱要花样,真耍出花样来了,又受不住剌激。

他是求我,「大哥,你想想,她与别的男人在一起。大哥,你想想!」

「你不要她,也算了!」妻说:「要她,你自己先不必鬼混,现在什么时代,她又不是没脚蟹,后果堪───对了,戒指还来了没有?」

这时间只有妻一个人会想到戒指。

「没有。」

「糟糕,肉包子打狗,有去没回!」妻笑。

思恩说:「她还了我我就完蛋了!」

我双眼只看看天花板,我对这种事没兴趣。

而兰花!她总有她的想法,我对这女孩子十分的佩服,她决不会胡乱就推了婚,总是思恩又做了什么见不得光之事。

我从没有去过兰花的家。?

那一日去,刚好路口摆了一个档,卖花,那花很好,尤其是水仙,黄得美丽,我买了一大束。奇怪的是,任何花只要束在一起,一大堆,都是好春的,卖花的老妇二买花的总是老妇一替我用软纸包起来。我提看花到兰花的家去。她早在窗口看见我了,探身出来打招呼,脸上含著笑,一点忧伤都没有。

「大哥!这里!」她叫。

我也笑了,抬头看著她按铃,她住四楼,英国还有这点浪漫,房子矮,可以探头出窗打招呼,香港什么都十七八层楼,干吗?跳楼?

她替我来开门,我上楼去。

她明快的穿一件衬衫,花纹有贴褪色,也就显得自然,一条过膝的牛仔布长裙,双手插在袋里!那种潇酒标致是不用提了,头发剪得短短的,脸蛋上有一种不该有的喜气。

她很开心,为什么?

我们走上木楼梯。

她笑道:「大哥别笑我,我只租得起一间房间,但倒是很舒服的房间,房东准我用她的厨房,我自己有浴间。」

我进了她四楼的房间,好美的房间!

大概有两百尺大,一张大床,上面铺著一张七彩手钩的毛线花被,小块小块并的,墙是米色的,木板地很旧了,但擦得很亮,铺著一张很厚的棕色杂米色的毯子。有摇椅不稀奇,还有一匹摇木马,房间有种奇异,另一个世界的感觉,有花,有草,有天花板上吊下来的玻璃球,有说不尽,形容不出的小玩具,洋娃娃,各种各样的纪念品,以及书,无数好书本。

美丽的房间,美丽得随意,一种不自觉的美丽,就像她本人。

我看她,把花递给她。

她道谢。

她说:「你看,我回不了家,搬这些东西,简直搬死人。我去旅行,不管去多久,也只好交著租,叫我把这些东西搬哪儿去?头痛。大哥请坐,别怪我乱,喝什么?我有中国茶。」

「就中国茶,是什么茶?」

她歉意说:「前一阵子妈妈寄了上好的旗枪来,奈何喝了胃痛,现喝普洱。」

我点头,「就普洱。」

「我是加玫瑰花的。你呢?」

「没试过,试一试。」我说:「烦你了。」

她笑著走到隔壁厨房去了。

这房间里简直一尘不染,妻看了恐怕要妒忌的,明窗,又暖和,不知租金如何,因在顶楼,有一只窗门是斜的。

她的书桌也是斜的,像建筑师那种,考究之至,就放在房间中央,床倒是贴著墙,墙上挂一个日历,那日历上有史诺比,睡在屋顶上,他在想:「明天或者是一个好天,今晚睡久一点。」胡士托早在他身边梦周公去了。

我微笑。

她捧了茶来,我舒舒服服的坐在摇椅上,摇呀摇的,喝著她喷香的玫瑰普洱,忘了来意。

她坐在地毯上,其实还有好几张舒服的沙发;她就是不坐。她也喝看茶,手上那只钻戒晶光四射。

「大哥,你不必开口,我早知你为何而来。」她说。

我说:「你很懂享受,这房间很美。」

我的水仙给插在一只蓝花的瓶子内。

「我见了令堂了,她很开心。」

兰花笑,「我晓得你怎么想:‘到底不愧是个做戏的,长得还不错,就是有点堂

子里女人的味道。」

我不响,微笑,的确是有点流气,她母亲。

「四十八了,」兰花感喟的说:「看不出来吧?」

「春上去不过三十二、三左右。」我说。

「是,许多人说只有三十,那是过分了,可是瞒十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中国女人的魅力。」我说。

「大哥,谢谢你替我跑这一趟。」

「你跟思恩怎么了?」我问。

「没什么。」

「解除婚约了?」

她微笑。

「过一阵子就没事了,是不是?」

她微笑。

「兰花,你知道你自己,你是一个难得大方的女子。我看思恩不娶你,也难娶别人,谁还受得了他?他也看不上别人。你一个人在此,就……迁就他一点,看我面上。」

「是呀,我一个人在此,大哥,平时你还公道,今天就来这套,打死不离亲兄弟,你还是帮思恩,我还不迁就他,你倒说说看。」

我不响。

「是呀,我不嫁他是不行的,你们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是不是?是的,我得嫁他的。」

「他在哭呢,泪天泪地,做男人像他……不用提了,自家兄弟有什么好说。」

她不出声。

我说:「我也不能看你们太久了,我想回香港家去。你们这般闹法,简直叫人心神不宁,你想想我做大哥的该怎么办?」

她脸上忽然变色了,渐渐的苍白起来,她放下了茶杯。

「大哥……回香港?」

「是嘛。我总不能在这里陪思恩一辈千,也出可独立,都念博士了。」

「可是……大哥,不会吧,孩子刚接回来,」她慌张的说:「大哥是说笑。」

「不,真得回去了,孩子就要学讲话了,一开口英文,却是黑发黄皮肤,有些稀罕,我觉得是耻辱,回香港读中文去。」

「也不会马上走的!」她急得差点没跳起来。

我纳罕著,怎么会有这种反应?我走不走,与她有什么关系?然后我想到她的寂寞,她的孤独,我到底也是一个说话的对象,我走了,她到底有点不舍得。怎么好怪她。

我想了一想,「也不过是几个月的事了。」

她笔尖沁出了汗,没说什么。

我说:「也不算是匆忙的决定,筹谋已久,苦无机会,若你与思恩好好的,我放了心,走得开了,我把思恩交给你了。」

她抬起头来,惨淡的问:「大哥,你又把我交给谁呢?」

我一时答不上来。她却没追问,就跑去为我做茶做水。是呀。她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谁又照顾她呢?我呆著。思恩是如此靠不住的一个男人。

我低下了头。

我的话说完了,她的运气不好,她应该随到一个扎实的、可靠的、结棍的男人,不是思恩。然而她与思恩站在一起,却是出奇的配对,我该说什么呢?这种情形,第三者夹在中央根本是多余的,然而我硬挤在当中,我想思恩娶个好的女孩子而已。

她配思恩。

如此而已。

我把茶再喝完,就起身走了。

她倚在窗口看我开车离开,屋子窗沿花盆里开满了白色的、铃型的「山谷百合」。

我呆了很久。

可是没多久,妻说:「他们没事了。」

我没想到会这么快。呆了一呆。

「真讨厌!」妻说:「要什么花样,我们快离开吧,不关我们的事,什么三长两短,就找了你去,他们开心的时候,人影都不见一个,什么意思!你去做保人,做得好,谁感激你?不好,又是个罪,头都大了!」

「不是说好就回家了?还噜嗦什么呢?」我忍不住讲一句,就讲错了。

她脸就发青了,「我噜嗦?我们几时红过脸?为了个不相干的女人,几番不欢,她与咱们什么关系?她又不是正式弟媳妇!好!我噜嗦,我不理,我什么都不说,任凭你们闹翻天,与我何干!是我多事,我该打嘴!」

她回到房去,把房门关得震天价响。

妻对兰花有种无名火,压了下去,也随时随地会得升上来的,我不明白。

她受的教育,为了兰花,荡然无存。

我不明白。

妻也不明白。

第二天她向我道歉。

我叹口气,「老夫老妻了,还提这些!」

「不是这么说,」妻落下泪来,「结婚这么些年,你知道我,我也不是没见过场面的人,偏偏就现在出这种丑,读了这些年的书,全丢到阴沟里去了,你说怎么办?那火气是怎么升上来的,竟不知道。」

我不响,低下了头。

「我对兰花──我总是不喜欢,我真是不喜欢她,一种说不出的厌恶,凭什么她有那么多的自由?要风得风,要两得雨?这也不是妒忌,是一种恨恶。」

我说:「算了,以后想见她,还见不到呢,我们都快走的人了,她不见得会回香港,现与思恩又和好了。」

「她与思恩,究竟弄什么,我也不明白。」妻说。

「我倒是有点明白了,然而我们是局外人,明白也不好说话。思恩的要求高,你不是不知道,玩管玩,老婆若出不了大场面,丢的是他的脸,他怎么受得了!所以娶的一定是兰花,然而兰花倔强,他始终觉得没有真正得到她,意气不平,所以乱搞。兰花……她想嫁人。」

「想嫁人?何必嫁思恩?天下多少可靠的丈夫。」

「不见得呢,你倒数我听听。真正四平八稳的男人,又惹不起兰花。」

「若不是真爱……」

「什么叫真爱呢?」我笑。

妻忽然问:「你呢?你可爱我?」

我模模后脑。「爱你?怎么隔了几十年才问?你是从来没问过这种问题的。」

「真的,从来没问过。」她笑了。

「要我离开你,」我缓缓的说:「那是绝办不到的事,我与你这些年来,经过的不止是风花雪月,我与你……就是一辈子的事了。倘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为孩子,也为了我,我自己……自然也一样。咱们的感情是现实的,生活的,咱们不是罗密欧朱丽叶,但丁与比亚曲丝,梁山伯与祝英台,咱们是一对普通的夫妻,我很歉意。」

妻眼泪滚滚而下,她微笑著,「够了,够了,我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所以你不必疑心──我岂有不知道你的,你不喜欢兰花──是的,兰花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她爱慕你,」妻说:「瞎子也看得出来。」

我震惊,「我真不知道!你疑心过份了!怎么会有这种事!不会的!」

「也许我瞧不惯他们新派作风。」

我不响。

思恩与兰花真和好了。

没闹新闻。

没新闻就是好新闻。

我与妻却收拾道具,打道回府,孩子牙牙学语,烦是烦得头痛,却是一种喜气洋洋的头痛。

历年来积下的东西可真不少,什么都舍不得扔,家俱电器用品倒无所谓,一些书、信、文件,却绝对不会抛弃,思恩说:「大哥,我搬进来算了,你要我买你的家愀?还是租?还是赠?」这倒也是好办法,我把不带的全赠与他了,反正他迟早要结婚的,家俱还都新,不算旧。这解决了问题。

兰花来了,坐在一角抽烟,喝咖啡,穿条牛仔裤,一件衬衫,一脸的落寞,也难看得出真表情。与思恩倒是有商有量,两个人咕咕哝哝的耳语著,感情仿佛进了一步。

我不晓得她是抽烟的。打火机夹在牛仔裤后袋里,吸得很寂寞的样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终觉得妻有那种中年女人的忧虑与疑心。兰花怎么会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爱她们的丈夫,老以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个个女人眼红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兰花说:「这层屋子好,我们是租的,可是合约可以再续,再绩续问题,你们装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这全凭思恩,我仍住我那旧地方。」

「何必呢?」我惊异的说:「都订了婚了,这什么年代了?省一点,这里三个房间,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这个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挤眼楮对鼻子,包括思恩在内,谁也不爱看见谁早上起床如厕刷牙洗脸。」

我既好笑又好气,「啊,照你那理论,将来结了婚,你住三楼,他住二楼!」

「我们是不会结婚的!」

「兰花,你别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没话好说了,说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气,你随我们去吧。」她断然的说。

她请我别多管闲事。

谤本是,他们什么年纪了,我还做什么褓姆?自己不识相,活该听难听的话。

我们就这么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习惯下来,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为买了套差不多颜色的沙发,我老觉得有个人坐在角落上抽烟,一条牛仔裤,一件旧衬衫,那人是兰花。

半年了,她在我脑里无法磨灭。

半年后,她与思恩结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没有看思恩如厕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楼,思恩则住三楼。反正他们结婚了。

寄来了照片。

照片上的兰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礼服是细麻布的,她戴一顶宽边草帽,上面有网有缎带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脸色也有黜苍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兰花是美丽的。

他们在小教堂里举行婚礼,就在教堂花园拍照,有风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时节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说:「照片拍得很好。」

饼了一会儿,父母也说:「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是说不出来,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兰花陆陆续续还是在那张沙发角上出现。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个穿牛仔裤的女孩子。

案母说:「让他们回来一次吧,这媳妇我还没见过呢,她母亲又见外,不大肯与我们来往。」

我不说什么。思恩是没问题,兰花呢?

没想到兰花也来了。

大家去飞机场,这时候我的孩子已经会走路了。

下了飞机,我觉得兰花胖了,结了婚还是那样子,一件几乎透明的T恤,一条长裙子,皮肤晒得黑黑的──又往哪儿渡假去了?

见了我,她微微一笑,其余的人只略点一两下头。

母亲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来。

我直截觉得兰花是来错了。

她不适合我们的家,她根本不适合这个世界。

兰花胖了以后,那身裁更是曲折离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著眼瞧,然后轻轻的说:「也没有,什么都看见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头发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只金耳环,这种人居然在念博士,道德沦亡!

两个人跑出来像摩登江湖卖艺的人马,那里有学生的味道!

案亲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们的行李,往车场走。

兰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长裙,没有衬裙,内裤是淡蓝的,腰细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对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头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上了父亲的新车,六个人不算挤,只听见思恩一个人的声音,兰花一句话也没有,眼楮看看窗外,天气热,车里有冷气。母亲的眼楮盯著兰花,父亲与思恩谈过去未来,妻有一种快感,因为兰花终于踫见了一个可以有资格管她的人:我们的母亲,而我,我只希望她与思恩快乐。

而她与思恩仿佛没有直截对白。两个人看上去是一对,时间久了,完全是两码事──又是新派作风..

行李先在兰花母亲家里放下了,她住母亲家。点个头,说声再见,扬长而去,她可不理我们家人怎么想法。父亲铁青著脸,也不出声。思恩说:「她是那个样子,随她去,累了她就回来了。」仿佛兰花是一只小狈。母亲说:「无礼之至!」妻说:「她……是有点怪怪的。」这算是帮兰花呢!我无语。

结婚才多久?已经这样子。

到了家,母亲大发脾气,把金饰,见面礼,一股脑儿扔出来,妻都默默的收拾了。父亲说了一句话:「这种女孩子,决非贤妻!」

我不响。

思恩不耐烦,「理她作甚?我们做我们要做的事.爸,我博士论文草稿带来了,你看看!」

案亲又回心转意,开心起来,「我两个儿子都是博士,我也算是福气……」

他们父子两人又谈了起来。

妻偷偷的说:「见面还没说话就僵了,不好,你去把她们两母女请出来,今晚一齐吃个饭,就没事了。你瞧瞧,两只金镯子,一条金链子,都重叠叠的,起码五两,你妈不是小家子,金子就是金子,送就送得出,如今金子什么价钱?你叫兰花别傻了,她年纪也不小了,以为有张文凭,可以吃通全世界?这年头阿狗阿猫都有乱七八糟的文凭!如今放著金子都不要,将来问人借一个子半个子儿,她可苦呢!她听你的,你去叫她吧!」

我点著头。

「还有红封包,是爸爸给,嘿!她不来,损失大了。」妻说:「你记得咱们红封包里是什么?是一张屋契!」

我摇了个电话,把兰花无礼的事跟她母亲说了,她母亲是个省事的人,什么不懂,到底是什么出身?她说转头便来电话。

我挂了话筒没多久,兰花那边有讯息了。母亲去听话,不到十分钟,火气烟消云散,一脸笑,「好好好,好好好。」挂了电话。

妻说:「真有法子。」

母亲说:「原来小孩子三年没见母亲了,她母亲又新近进过医院,故此急坏了,来不及赶去见母亲,也是孝心。现见母亲没事,来了电话,今夜做东,两家人去吃一顿,已经订了台子,在东兴楼三楼,她女孩子无礼,因在外国耽久了,请我们多多包涵,至于她,她丈夫不在身边,独个儿不好抛头露面到处走,故此亲戚竟没有什么走动,正好趁这个机会热闹一下。」

案亲也缓和下来了。

「几点钟?」父亲问。

「随我们,我们准备好了,大家一齐出门,给她们一个电话就可以。」

「啊。」父亲点点头。

我摇摇头,凭兰花母亲的伎俩,哄爸妈?当小孩儿一样,当然乖乖就范。小事化无。

妻在我耳边说:「兰花不像她母亲,要像,怕早做了伯爵夫人了,这等好功夫!」

我点点头。

妻又说:「不枉以前是做戏的。」

我又笑了。

晚上大家在东兴楼见面,可奇在这里,每个人都熟络了,就是思恩与兰花,陌路人一般。

兰花的母亲把我们的父母亲敷衍得水泄不通,她用那糯而不腻的声调说:「我丈夫在新加坡为生意,一年不得回来几次,我因水土不服,耽在那边,三日两头病,只好回来香港。兰花又不在身边,挂心呀。兰花嫁了思恩,我没见过思恩,却见过他家人,实在是兰花的福气,我是妇人之家,没甚见解,以后就靠这头亲家了。」

说得倒也是实话,可是父母从来未曾听过这种话,以为真是剖腹掬心,感动得差点没落下泪来罢了。

案亲说:「放心,我才两个儿子,两个媳妇,焉有照顾不到之理?」

说到她进医院之事,她支吾过去了。妙,兰花的母亲做人像做戏一般,于是乎诸色见面礼又到了她们手中。母亲乐了,把手上的一只翡翠马鞍戒褪下来要给兰花,兰花怎么都不肯要,

结果还是套在中指上。

一顿饭吃得杯盏乱幌,煞地热闹。

妻说:「咱们看戏。」

兰花坐在一角,缓缓的抽烟。

她换了一件好衣服,贝壳红的纱,在膝下,贝壳红的名贵皮鞋,头也洗过了,明艳照人,思恩终于坐了过来,挨在她身边。

兰花始终像一个局外人。这桌饭是与她无关的,她不是属于这里的。她吸著烟,左手夹著长长的滤咀香烟,右手把一只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机翻来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纹。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即使到她母亲那种年龄,她也还是美丽的。

思恩用手按在她后颈上,像是要扼死她的样,她毫无知觉,垂著头。思恩恨也就恨她这点,倘若她对他紧张一些,吃醋一些,妒忌一点,肉麻一点──什么都好,思恩就满足了,就开心了,然而她不在乎,一切是身外物,色即是空。可惜她却不是空的,她满满的是诱惑,全身散看她成熟的香味。

萋说:「她真是美丽。」

我不出声。

那种不经意的美丽,并不能在几个女人身上找到。

一顿饭吃完了,两位老人家顿时回心转意,开心得不得了,声言将来必然照顾兰花。

我狠狠的白了思恩一眼。

「对不起,大哥,这是老实话,我知道你不爱听。」

「你应该满足了,兰花正是你需要的妻子。」我说。

「是,但是她不需要我。」

「又胡说,你不可能希望兰花这样的女子爬在你面前,她不要你,不会嫁你,你要求十全十美的事,可能吗?」

「你不知道,我心中不快。」

「你们两个人都有毛病,对世界上的事要求太高,思恩,做人不过几十年的事,何必这么苛求。」

「就因为只有几十年,大家不过活这几十年,真还有来过不成?故此我的要求高,她为什么处处与我作对?」

「思恩,我实在爱莫能助。清官还难审家头事。」

「你与大嫂──好像很快乐。」

「我们没有要求,」我笑著足收了棋盘,「我们就是这样一辈子了。」我停了一停,「我们知足。」

「大哥,我应该怎么办?」

「好好的对兰花,别再出去混女人,多大的碗吃多少的饭,别乱搞了。」

他不出声。

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

第二天谁都起来了,兰花不见影子。

思恩在早餐桌子上有点尴尬,他解释,「她有吃安眠药的习惯……」

我说:「等一下叫她到我们这边来一下,你也来,思恩,吃顿便饭,我们先回去准备。」

我与妻先走了,回家看孩子去。

兰花与思恩下午四点多才到,兰花脸色不好,又不化妆,穿的衣服倒说不出的明朗,一件毛巾T恤,绣看花,一条牛仔裤。

她一进我们的家,我就渴望坐到那张沙发的角落去,她缓缓的踏进来,果然就拣了那个位于,我心中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她没有模出香困来抽。孩子走到她面前,叫她一声「阿姨」,叫错了。可是她忽然开心得不得了,连连亲吻著孩子,把他抱在膝上坐著,与他说了许多话。

妻子有点惊奇,看了我一眼。

也许当他们有了孩子就好了。

兰花这么喜欢孩子,倒是超乎想像与意料。

她连连夸奖著孩子美丽聪明,妻倒也很开心,每个母亲,只要有人肯夸奖她的子女,她是必然高兴的。

兰花坐在沙发角落不肯动,孩子累了,自跑开了。思恩去取了水果给她吃。刚好家买了十分好的桃子,她一吃就五六个。

妻笑她:「野人似的,桃子虽洗过了,那皮上头有绒毛,不剥了就吃,无益,吃这么多,滑肠,当心拉肚子。」

她只是笑。

也肯笑了。

后来她自口袋模出一个小礼盒,说:「这是给孩子的见面礼。」硬递过来。

妻先呆了,她还来这一套!打开盒子,倒也简单!是一两重的小黄鱼金像。孩子见了,取了去玩。我想这是她母亲的主意。

她却说:「我身边有点钱,想买什么好,看上了金子,你看,这年头,孩子也喜欢。」

大家只好笑。思恩说:「只有她想得出,她自己最不喜欢黄澄澄的东西,却买了送人。」

她笑,「这样送了出去,才不心痛。」

饭后自有佣人收拾了残碗等事物。

她又盛赞菜色好吃。这等客气,倒把我们吓一跳,莫非转了本性?兰花若一贯如此,大家也不致于生疏了。

在露台上我扇著扇子,跟她说:「你今天倒高兴,兰花。」

「是呀。」她把眼楮看著露台外血红的影树。

我说:「你若常常若此,大家就开心了。」

她忽然笑了。「大哥,若果我日日若此,有一日伺候不当,你们还不是照样怪我!如今我闲时板著脸,偶然露张笑脸,大家反而高兴,你这点也不明白?」

我底头细想,她这话有理。

「但凡做好人,是最最累的,做惯了好人,想不做还顶难。我认识这么一个人,做了十年的好人,但凡友人亲戚,有求必应,出钱出力,一点本推托,大伙儿也惯了,奶妈的儿子的姑丈的女儿要上街买菜,都叫他做司机开了车子出去。这人做了十年好人,忽然累了,他老先生想恢复正常,却已经迟了,那受他千恩万德的,都称他为‘虚假’,倒是我,还帮他说几句话。大哥,有这等例子在,我不敢做好人,省了。我那父亲头一个太太来香港,抄到我妈那里,踢开了门,头一句话是指著我说的:‘这婊子养的!’这话我记在心里廿年了,大哥,我气呀,后来想,算了,皇后

我心里暗暗叹气。

「大家不喜欢我,我知道,我不讨大家喜欢,我也知道,我今日若得大家喜欢,又怎地?不过说话多个笑脸!难道今日我去了,还有人跟著我一块儿去不成?我何苦做好人,讨他们欢心?」

「兰花──」我想劝她一下。

她忽然温柔的笑了,她说:「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

我笑道:「是,因我是君子人,我不会明白的。」

她一呆,「咦,怎么这话你先知道了?」

「你自家说了多遍了!又来问我!」

「我几时说了多遍了?」她睁眼说。

我说:「瞧这记性。」

她笑:「可见得是老了,什么都浑忘了。」

我看著她,她只是微微的笑著,这是一个早热天,她鼻尖上冒著小点小点的汗,额上有点油。

忽然我回房去取了照相机,上了底片,就替她拍了许多张照片。她随意地坐著,让我拍。

然后轮到孩子,妻,思恩,然后是全家福,难得这样的机会,大家挤在一堆,用自动设备,闹了半晌,又笑又叫,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妻见兰花一向是不说话的,这一天却也凑兴起来。

她说:「怎么来的兴致,我们都是十年没拍过照的人了,如今也托了福,兰花思恩,你们多来几次就好。」

思恩说:「兰花最不变拍照,用的护照照片,都是中学时期拍的,硬充十五岁。」

兰花笑,「奇怪什么?谁不想充少几岁!」

我笑了,收了照相机,叫妻把那几卷底片拿去冲。

妈妈打电话来问,听见我们这么乐,好不服气,她说我们廉老人在不好玩,所以昨天一点不轻松,我一笑置之。

我跟思恩说:「你看,照我意思,兰花不过是一个多心的孩子,哄一哄就开心,她小时候过得不如意,受了冷落,如今过份自我中心一点「,也是有的。你善待善待她,她有什么不好?」

思恩只是摇头,「你是不会明白的,大哥。」

我有点气了,「两夫妻倒是同心合意,一般的口气!我怎么不明白了?我事事不明白,还能有今日嘛?」

思恩说:「她的快乐,与我无关,与我无因,皆非因我而起,你难道没有发觉?」

「你真腌脏,思恩!我若爱一个人,管她为什么高兴,只要她高兴,我便也高兴!这就是了,她的笑脸,就是我的快乐,我还去研究她为什么笑呢!」

思恩呆了半晌,他低下了头。

兰花缓缓走来,我不说了,背后说人事非,到底不雅。

「思恩,我们留到几时才走?」她问。

「多坐一会儿,又不是不开心。」思恩说。

她点点头,然后看著我,「不妨碍大哥吗?」

「我有事不会请了你们来!」我笑。

孩子一边说:「我只要这好看的阿姨抱!」

我说:「你太重了,这阿姨抱不动你。」

妻说:「你也与孩子一般乱叫,这不是阿姨,这是阿婶。」

兰花以手掩心,「吓我一跳,什么阿婶?我做了他阿婶?我还不知道呢。」

大家又一阵笑。

那一日倒可以称为尽欢而散。

妻临睡说:「今天他们倒高兴,若常常如是,就好了。」

我忽然想说:你哪里知道,终于没说出口,这是他们两夫妻的口头禅,我怎么学上了?

妻隔了一会儿说:「你是越发沉默了,没大事不肯说话。」

我说:「言多必失。」

「夫妻间也如此嘛?」

「夫妻间要相敬如宾,你又不是没听过,客客气气,方过得一辈子。」

妻笑,「想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可怕哪。」

我也一笑。

思恩与兰花转了一个圈就回去了。

他们走了以后,我们可真的静下来了。

他俩都是不爱写信的人,我也不晓得他们牛活如何。

圣诞寄了一张卡片来。旅行每到了一处,也有普上卡。

思恩那宝贝的博士论文始终没写好,他们两夫妻仿佛就是旅行旅行旅行,不在罗马就在巴黎,圣诞兰花一个人在维也纳。

妻很羡慕,她静极思动。我是人到中年,真懒得东奔向跑,我只是佩服他们。

妻想去东京,她第一次去东京时,才十八岁,后来又去过一次,想变了很多,被她说了几次,我终于告了假,与她在东京住了十来天,倒是没后悔来这么一趟,玩得相当轻松。

到了机场,佣人抱著孩子来接,不见爸妈,我倒不在意,妻倒动问了。

佣人说:「二少爷与二少奶奶离了婚,老爷气得脸都黄了,病在那里呢。」

我一震,「那么太太呢?」

「太太也不自在。」

我与妻面面相衬,作声不得。

我隔了多久才跌脚道:「搞什么鬼?」

到了家,妈妈铁青著脸。

她说:「是思恩不好,去玩洋女人,被侦探拍下了照片,兰花也不说什么,把那照片寄了给我们看,离了婚──这般不忍得气!也怪不得她,年纪轻,换了是我,也受不了,没的故著顶好上佳的花不要,去惹一身骚臭,罢!自己的儿子,也争不得他,只是兰花也太心急了一点,把事情告诉了我们,我们自与她出气平事,这么就离了,有什么好处!」

说了半天,仍然向看儿子。

妻便有点同清兰花,问:「那照片呢?」

问错了,妈妈一瞪眼:「早被你爸一把火烧了,见得人嘛?」

妻见如此抢白,也自不开心,走了开去。

妈妈也不理她,一边诉说:「兰花也真做得出,请了私家侦探去拍那种照片!」

我不响。

「一夜夫妻百夜恩啊!咱们也对她不错,何苦替咱们出这个丑!」

我还是不响。

回到自己家里,妻发话了。

「做媳妇真难,不如搬回英国去,独门独户,逍遥自在,我做你家媳妇十年,自问没做错半点,今天问了一句不该问的话,也不该当看佣人脸老大耳刮子般的抢白,我娘家也有金有银,我也有文凭护身,如今叫我看著心冷,思恩做这种事,不止千回百回,她是母亲,又不是不知道,不见她劝思恩半句,如今离了婚,又怪兰花做绝了,我是兰花,把照片发付诸杂志登去!你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看你们怎办?说错一句话这么大罪,兰花难道要砍头?你家是皇帝!」

我问她:「你要我怎么呢?向你磕头认错?」

她一声不响,回房收拾了一个小箱子衣服,抱起孩子,开门就走。

我也没叫住她。

佣人呆了,她嚷:「太太!太太!往哪儿去!这才回来,两箱子的衣服还都没拿出来打理呢,你哪里去?」

她自然是回娘家去了。

又是为了思恩兰花。

从来没有弟弟、弟媳这么烦的,多次吵闹,皆因他们而起,任凭怎么劝,都当耳边风。订婚是白订,结婚是白给,离了婚大家清爽,我被他们缠了这些年,实在吃不消了,若只说要离,我还可赶去劝,如今都做尽做绝了,还劝个鬼?

我一人闷闷的吃了饭,打电话去妻娘家。

问:「孩子可好?她可好?」

岳母笑答:「她发痴了,你别理她,她住几天自然回来的,佣人有不当,你与我说,勿让父母知道,他们已然在气上头。你爸妈有什么不是,只怪在我身上。」

岳母真是大方明礼,我叹日气说:「你跟她说,她有什么不舒服,也尽敝在我身上好了,

我是不怨的,这么些年夫妻,一辈子的事,别闹这种意气,谁不受谁一点气,算我的错,也就完了。」

岳母说:「你别担心,我自找她说,你休息休息,我知道思恩是你爱弟,他有什么事就等于你有事一般,你自然是心烦的。」

我又长叹一声,道了谢,挂了电话。

真累了。

思恩的事,到此为止,我再也不理的了。

我挂了电话自看电视,只见红红绿绿的影子在眼前打转,没有一点看得进去,看不进也毫无损失。

然后在沙发上,牵牵绊绊的,都是兰花的影子,我仿佛听见她的声音,她低声道:「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你是君子人。」

我只觉得汗毛直竖,倒了一小杯拔兰地喝了,她又没死,怎么那人却老似阴魂似的,缠在这裹不放。然后我想到认识兰花这么多年,总末见她舒心欢畅过,忍不住为她伤心,过了一会儿,我自觉十二分的没趣,就上床睡了。

到了半夜,我还是隐隐约约的听见兰花的声音:「──大哥──」

暖气像比往时暖得多,我把被子不断的掀来掀去。

然后我听见女人的哭声,挣扎起来,一身冷汗,我开了床头灯,吓了一大跳,我看见一个女人坐在床头,她抬起头来,是妻。

我放下心来,我温和的问:「你呀,怎么一声不响回来了?倒吓我一跳,孩子呢?」

「我去绞一条毛巾你,一头汗。」她抹了眼泪,起身。

我拿了热毛巾擦擦险,舒服多了。

「我把你吵醒了。」她说。

「说这些做什么!」

「孩子我没带回来,留著那里住几天,他喜欢外公外婆家,可以放肆点。我把话说重了,你别怪我。」

她眼沿虚肿的,脸有点腊黄,到底也是近四十的女人了,当年人人说她英气勃勃,如今也一丝不见了,岁月把人磨得就像一个人。

「算了,别提了,提来做什么?」

「我想到婚姻这事,简直一点保障也没有。从前还说不结婚的男人不好,如今结了婚的男人更不好,像兰花这么有办法的女人,尚且吃不消思恩,你想想我,我跟了你这么些年,渐渐变了没脚蟹,一切依靠著你,成了习惯,大大小小的事都作不了主,没了你怎么办,真是没味道!」

我默默的想,不,兰花不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她即使有办法,那办法也没施用在恩恩身上。

我只说:「什么是有保障的呢?生命也没有保障,今日好端端在说话的人,明晨就去了,什么保障,做人各凭良心,离婚在今日是平常事,离合岂无缘,你何必为了大家的事多感触多心,忘了它吧。」

妻点点头,她洗澡,也睡了。

我没有睡著。

我是一个最最无用的人。故此佩服兰花,说嫁就嫁,说离就离,事事理直气壮的──然而她真是一个那样的人吗?她跟我说:「你是会不明白的……」

饼了几天,妻把那日他们两夫妻在这里拍的照片拿出来看,本来想丢掉一点,却又不舍得,那一辑照片拍得特别好,每个人精神奕奕,兰花笑脸如花。

正在看照片,有人按铃,妻去开门,一脸的惊异,「兰花的母亲。」她轻说。

我连忙站起来迎出去,「伯母,请坐。」

她向我微微一笑,缓缓的坐下来。

我知道她的来意了。

佣人倒了茶,她慢慢的喝著。

「伯母,你来找我,一定有事,不妨直说。」我说。

她是一个这样的女人,越跟她耍花样,她越开心,她的花样、永远比别人多,索性跟她直来直往也罢了。

她还是穿著绣花袄,绣花鞋,时间对她来说,是不变的。

她开口,「兰花的一生是完了。」

我望了一望妻,不响。

她扬扬手,「她把戒指托人带了回来,让我还你们家。这种东西,中看不中用,再大的钻石,量也不过只值三五万,三五万此刻有什么用?我兰花在外头读书,一年也花我三五万,在你们家,这般一只戒指──未免小觑兰花,据说你们有人说什么‘肉包子打狗’这些话,即使兰花是只狗,这样的手饰还打不动她。」

我看妻一看。

这话是妻说的,不晓得怎么隔墙有耳,被她听了去。

妻的脸辣辣红起来,马上退开了。

兰花的母亲冷笑一声,「当初你们家说什么来著?照顾兰花,一应有事,只包在你们身上,如今事来了,倒好像还要咱们母女俩来登门道歉似的,令尊令堂连电话也不给一个。人心肉做,我女儿也是十月怀胎,千辛万苦带大的,不能白吃这种亏,她可也是个读书人,你家有几个钱?说爱就爱,不爱就丢?要没脸大家没脸,你跟你父亲说去,叫他好好的想一想。」

来了。

脸扯下来了。

她要我们赔,然而赔多少呢?三五万她还当芝麻绿豆,她要多少?我只老老实实的说:「伯母,当初他们结合,是两厢情愿,并未言及买卖式婚姻,与别人无关,他们结了婚,家父家母才知道的,这一次的确是思恩的错,兰花吃亏,我知道,但是这事大家爱莫能助。伯母有话可对家父说,我没有能力作主张的。」

「你是赖得干干净净了?」她厉声问我。

我一呆。

妻走出来说:「伯母,你说话清楚一点,我们十年不见他们夫妻一面,弟弟弟妹的事,与大伯有何关系,这事又不是我们扯合的,你也不想想,就上门来闹,你是没关系,兰花益发一点面子也没了!」

兰花的母亲拿起皮包,摔了茶杯就站起身来,自己开了门,就走了。

妻说:「好,她是往爸妈处去了。」

「随她去,真可怜了兰花。」

「她有什么皇牌呢?」妻奇问:「不是不说,你爹那性子,不过比一毛不拔好一点而已。

她有什么本事糠里榨油?一妻笑。

我说:「我当初──是答应过照顾兰花的。」

「自己妹子也顾不了,叫我们怎地?拿了力去砍思恩?兰花决定离婚,她一定有办法,她母亲真是爱搞,趁这种机会也好捞油水,三五万还嫌小,她以为什么?如今世界,三五千也没地方借去。」

「别说了,我头痛。」

棒了几日,我们知道了。当初父亲送的屋契,写的是思恩名字,兰花母亲要的是那个。父亲说屋契已经送了出去,他无权过问,任凭兰花的母亲怎么恐吓,父亲只是不理,她去得次数多了,被父亲轰了出去。

她又来我们这里,闹了半年有多,一点结果没有。

据我所知,那屋契早转名在兰花身上了,她母亲犹如不知,我也不说穿,只是避而不见。

而兰花,一点音讯也没有。

正如兰花母亲所哭诉:「如今她死活我都不知!」

但是凭兰花母亲那手段那风姿,是不愁生活的。到底还是母亲心软,凑了一小笔现款,差人送了过去。

没隔多少日子,思恩回来了,被父亲关著书房门,痛骂了一日,我们只听见拍桌声,吼叫声。

妈妈喃喃在门外骂:「结什么婚!自己不正,又去娶个不正的女人!惹得没完没了!」

我头如斗大。

我们听见思恩叫:「我什么都给了她!车子,房子,现在我还得付瞻养费,每月付到她律师那里去,否则我就吃官司,这女人完全是有计划的,不然她不把底片还我。」

案亲老大耳刮子打过去,思恩避著,我过去拉开父亲。

思恩也火光了,「这是我的事,我倒霉吧了,你们为何又怪我?」他叫。

「你不晓得这事为了你闹得多大,」

「早知如此,我死在外头也不回来!」

妻连忙拖住他,「思恩,爸爸发脾气,儿子不担受著,谁来受,大家坐下!」

「那层房子!可值十一万镑!」爸直吼。

「我何尝不知!」思恩嚷:「可是我有什么办法?」

「她母亲犹自来日闹夜闹,又赚了万多元港币去!」

「我说我上当了,好不好?」

爸爸叹声气,瘫痪在椅子里。

兰花是女拆白?连同了她母亲来骗我们家?

那胃口未免小了。

从那天之后,大家绝口不提这个大疮疤。

思恩留了下来,陪父亲做生意,这小子忽然乖了起来,夜间足不出户,日间努力帮父亲,没多少日子,父亲就原谅了他。他是聪明人,一学好,比任何人都好,半年间帮父亲效了好几帮大生意,他只拿他的薪水,住在家中,沉默寡言,闲来著书。

案亲反而过意不去,好言好语劝他。父亲跟我说:「思恩,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英国成了思恩心痛恶绝的地方,他是留在家中,一步也不走动的了。

案亲自从得了思恩之后,胜过请十个经理。

妻说:「你看思恩,说变就变,你在大学教书,对父亲那门生意一窍不通,思恩本来又只懂花钱,你父亲好不担心,忽然浪子回头,意料不到,世事真难测啊,况且他正眼都不看一看女人了!」

我说:」会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呀。「

妻忽然笑了,笑了半晌,说:「你不是指兰花吧?她是哪一门子的水,哪一门子的云?当年还有点儿青春,今年我算算她,都快三十岁了,你别开玩笑了,思惠。」

后来我们没提过兰花。

思恩三十岁大生日,老父大手笔,晓得他喜欢车子,老远订来一辆麦基拉底美莱克。怪兽似的,停在门口。我那孩子马上爬上车顶玩,我把孩子抱了下来。

姜又说:」思惠,你也做生意算了,提携我坐一坐这种车子。「妻近年来益发唠嗦了。

我想起兰花,兰花有一个好处,她好久不出声,来来去去只有一句话:「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

思恩瞧见这辆车,也笑了。

那夜咱们一家子坐席,思恩喝得烂醉。

他是得天独厚的,三十岁的人了,身裁维持得十七八岁男孩子一般,又这么玩法。自然有人说男人三十一枝花,那也真是天晓得,我打十八岁开始就小老头子似的。

我扶著地进休息室,替他用热毛巾敷面。

他拉扯著我,「大哥,我没醉。」

我翻白眼,做戏似的,就差没打酒呃。

「大哥,你听我说。」

我把热毛巾覆在他额上,不去睬他。

他静默了很久,忽然握住我的手,说:「兰花来了没有?」

「吃茶去。」我说。

「你约得那么早?」他问道:「人家起了床了?」

「不早,十二点,早点去逛逛,有什么不好?」我反问。

「是,我得买点东西,送女秘书什么的。」他说。

「走吧。」我说。

与他逛街,像跟明星逛街。多少人朝他看,真受不了。

「把你当作李小龙了。」我笑说。

他白我一眼,「别乌揽,大哥,我是正经人。」

「现在自称正经人哪。」我笑他。

我陪他大包小包买了很多东西,他出手阔,凡是新鲜货色,都挑了买,不问价线,拿了几个大纸袋。我瞧瞧时间到了,就催他。

「你先去,」他说:「我选一块西装料给爸爸就来。」

「你不能迟到,走走走。」

我硬把他拉出去。赶到龙凤,看看表,十二点差十分,松了口气。于是选了座位,叫了茶,喝了几口茶。思恩看他的礼物单子,根本不理来的是谁,然后摊开买的中文报,读了起来。

我看著茶楼大门,果然,兰花准时而来。

她没有听我的话,没有穿漂亮的衣服。一套哔叽衣裤,里面一件丝衬衫倒是好货色。左手上一只钻戒闪闪生光,腕上白金表,拿著一只大皮包,全身上下的奶油色。

我心花怒放的站起来迎她。

她看到我了,走到我们这一桌来。

「大哥!」她笑看叫我,她没有看见思恩……

思恩听到这「大哥」俩字,差点儿没昏过去,整张报纸「刷」的掉到地上,他抬起头,呆呆的瞪看兰花。

兰花略略转头,看见是他,也呆住了。

两人对于著,兰花不懂得坐下来,他不懂得站起来。

然后兰花忽然转头就走。

我一手抓住她,「兰花。」

兰花被我抓住了,还想挣脱。

我低喝一声:「兰花!坐下,你这点面子都不给我!」

她坐了下来,低下头,不响,她紧紧握住我的手,那手渐渐冷了。

忽然我有点后悔,安排这种戏剧化的见面作甚呢?当然说明以后,他们两个人是不会来的,但是叫他们如此失措,又是我的多事,就显得不公平。

于是我也内疚起来,说不出一句话来,当初预备好的说话,都忘记了。

忽然之间,思恩哭了,他的眼泪簌簌的落下脸来。

我看了心酸,觉得落泪的无论如何不应是他,不应该是男人,但是他哭了。

兰花的脸是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饼了很久她说:「我对不起你,思恩,是我不好,如今大哥让我们正式见了面,我亲自向你道歉,也是好的。」然而她声音里,却一点歉意也没有。

思恩掏出雪白的手帕,擦了眼泪,不发一语。

兰花说:「我对不起你,」她看著他,「我从没有爱过你──我误会你是另外一个人,我以为你像他──我对不起你。」

我在一旁听得如身堕冰窖:妻多年前的疑心竟是真事,然而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她要喜欢我。

我哑声说:「思恩……他变了很多。」

兰花微笑:「我对不起他,我已经道歉了。大哥,你是不会明白的。多谢你来瞧我。」

她站起来。

我几乎哀求的望看她,思恩低下了头。

我几乎哀求的希望她留下来,给思恩一点安慰,因为他彻头彻尾爱的,不过是她一个人。

因为我现在明白了,因为她从来没有爱过他,所以他如此躁怒悲哀反常。

兰花的眼神软了一软,然而只是那么一软,然后又坚决起来,转头走了,脚步轻快的,毫不犹疑的走了。

我见她出了大门,开头是呆木,随后是哀伤。思恩是我深爱的兄弟,她竟如此对他!

我真正是看错了她,看错了她。我由哀伤转为愤怒,我冲口而出骂道:「这真是婊子养的!」

思恩仍是不响。

我模出钞票付账,我搭著思恩的肩膊,「我们走吧。」

思恩不说什么,我们走了。

到了香港,才发觉那天买的东西,全部漏在茶褛里,忘了带走。

算得什么呢?

我一辈子自问没有做错过任何事,只此一次,我承认我错了,实在多此一举。我解嘲的对自己说:也好,认识了一个人,做戏子的母亲养的女儿,自然是这个样子,再隔了三代,血里还是流著那种特素。

饼后思恩绝口不提兰花两个字,我因做了这件错事,无法弥补的错事,见了他就心疼,对他连说话也不敢大声。那日兰花竟没有为他坐下来喝一杯茶才走。她看我,不过当我是一个可欺骗,可以无限度容忍她的一个好人。

她看错了。

我再好也不致于瘟到那个地步的,况且我又不好。

思恩没有提那件事,回了家,他积极的办公,积极的找对象。大家都很诧异,思恩要找的,从来不是对象,而永远是女朋友、情人、姘头。这一下子忽然找起妻子来,真大出人之意料。

他与一个中等家庭的女孩子在一起,那女孩子白,瘦削,懦怯,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女孩子,总是躲在他身后,微微的笑看,思恩的话是命令,她不会说个「不」字。穿的衣服多数是旗袍,然旗袍在这个女孩子身上,仿佛成了一种制服。而普通的印花料子,普通的裁剪,一点引不起人的遐思。

我们都没有意见。

这时候的思恩与三年前的思恩怎么一样!至少我就觉得他是很清醒的,我对他有信心。

这女孩子只是一个白白的影子。不过很干净,静默的一个影子。

然后他决定结婚了。

女子觉得简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高兴得昏了头。

我们都不说什么。

连妻都不说什么,由此可知真是没有什么好说的。

这是思恩第一次婚姻,我希望他快乐,或是至少安安乐乐的过一段日子。

照例是订婚,找房子,筹备婚礼。

思恩自己的意思,他去买了一只红宝石戒指,四面瓖看绿宝石,一红一绿,不知怎地,显得特别美,一野也不俗气,他取来予我们过目。

妻说:「好美!」

我看了妻一眼,妻页看我一眼。大家心里都想,这种艳丽的手饰要兰花这种女人才配衬得起,他此刻的未婚妻只一只小小的养珠戒子便可以了。

这次爸懒下来了,什么都不管。

思恩不旅行,不蜜月,不请客。

他说:「真的除非去非洲,累都累死了!请客,又要请多少人?」

他可没考虑到他的新婚妻子。他的妻子也没响半句声。

那层房子倒是布置得很好,自然又是思恩的主意。一进房子,大厅完全中式,先是一幅字,不知找谁写的,那字倒是好字,上书:「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似旧。」没头没脑的半首词。妻与我面面相觑。

红木的家具,也不知道他是哪里觅来的,两对花瓶,都是上好的货色,屋子里灯光影影,用的又是水晶杯子,时间一下子回到了几十年前似的。

他说:「没有墙色,没有满铺地毯,没有吊灯,我这屋子,至少不像廉价咖啡店。」

家里没有佣人,他妻子亲自捧出了茶果点心,倒是做得一手好点心。

我看著她那张小巧玲珑、端正细白的脸,有一种怜悯的感觉。妻对她特别好,帮她收拾了碗筷,进厨房洗涤去了。

我说:「你应当开心了。」

他忽然说:「我妻子是处女。」那表情是不置信的。

「很好,她确是个好女孩子。」我说。

忽然之间我有点尴尬。

思恩改变了话题,「大哥,来看看我的书房,我买了一对好纸镇,不知是真是假,但看上去真舒服。」

他的闲情现在都寄往那些上头了。

我踱到他的露台去,在藤摇椅里坐著。

忽然我的新弟媳妇叫了我一声:「大哥。」声音是细的,怯弱的。

我大大的震惊,这一声大哥使我想起了一个不该想起的人,我抬头看著她,她说:「大哥,请喝茶。」手中恭恭敬敬地捧看一只蓝花米通有盖有底的茶盅。

这思恩疯了,在外国失了意回来,再一手创造个世界,要全中式的。中式的家俱、中式的用品、中式的妻子。

我答道:「我自己来!自己来!」

我觉得很没有味道。

露台外一棵影树,那红花开得轰轰烈烈。

但是我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饼了好几个月,妻跟我说:「我上思恩家了,见还是没有佣人,他老婆爬在地上打蜡,这像什么话?」

我说:「为什么不叫打腊工人?」

「是呀,这女孩子也怪,说太闲了,不如运动一下。可是叫人看了算什么?仿佛咱们家买了个童养媳似的。思恩倒是规矩,他的忙是真忙,多少的应酬宴会,可是从不带她出去,她就守在家中。我见房里搁看一堆衣服,问干吗?她说是思恩第二天要穿的,先预备好了。那颜色都还配搭得不错,我才赞她,她又说是思恩自己的主意。这一对不要说是吵架了,简直连对白也没有。她倒是很开心。」

这女孩子仿佛是一张白纸,思恩往上头写什么,就是什么了。思恩待她礼义双全。佣人她自己不要,司机她自己也不要,可是思恩呢?他快乐吗?

我心痛如绞。

我说:「你干吗不去问思恩他快不快乐?」

妻不响了。

结果我自己问了,思恩反问:「我有什么不快乐?我一生早就完了。」说得这么平淡,这么肯定。

我默默的回家,几乎没失声痛哭。

咱们兄弟俩,我是从来没追求过快乐,我也不敢去触动快乐,索性麻木不仁,一道直线过其一生。他一辈子都在追求快乐,抓得一点是一点,结果蜜的滋味他尝到了,失去以后,什么都如灰如缟一般。

别问我谁幸福谁不幸福。我不知道。

思恩不要孩子。两夫妻见面的时候不多,有时候我去了,只见空洞的客厅,空洞的人。倒是那首无头词,特别的笔汁淋漓──谁造闲情抛却久……

生活必须延续下去。

这女孩子无故闯进了思恩的生命,她应该嫁一个中学或是小学教师,或是银行职员……为什么她不想一想……恐怕是没有脑袋的吧?运气来了,也得看看道理合不合。否则,她自己不舒服,看著的人更别扭,忽然之间,我就把一股怨气完完全全的出在她头上;而且还好像非常的名正言顺。

妻常说我:「这女孩子很不错,你对她太冷淡了。」

我说:「我对人一向是冷淡的。」

她不说什么。

其实我待兰花又何尝热情过,以前我觉得兰花是个特殊的,与众不同的女孩子,现在虽然对她改观了,但我仍觉得她是出众的。好与坏,她都是强烈的,不比现在这个弟媳,只是一抹渍子,思恩虽然不是一件全新的衬衫,但是到底印看那么一道挥之不去的渍子,是可惜的。

妻常有意无意间的为我解释:「他这人教书教久了,一切人都成了他的学生,一点分别也没有,他对人就是这么冷冷淡淡的。」

这是她的好意,然而我并不十分感激她。

妻说:「她是这么寂寞。」

我白她一眼,「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

我觉得她顶开心,嫁了思恩,还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一表人材,学问好相貌好,又有本事会得赚钱,又无不良嗜好,也不玩女人,如今性情变了,更稳如泰山,这样的丈夫,亮著灯笼没处找去,嫁了他,就想想也心甜。兰花运气可没这么好,兰花与思恩在一起的时候,思恩是花花公子时代,白相得昏头昏脑,这才离的婚。

我常想,若果思恩早一点转弯,兰花与他?

都是问号。

思恩的生命还可以打问号,我的生命呢?已经完了。

只不过是看著孩子长大,看著孩子做功课,看著自己脸上的皱纹现出来,看著自己的头发变白。一年四季。

我是一个最没味道的人,最最没味道的人。

思恩有时候与我出去喝一杯啤酒,他也会说:「大哥,我觉得近年来,你益发没……劲道了。」

「老了,」我答:「虽然说父母亲还在,不能吾老,到底老了,说也奇怪,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仿佛能有一番作为,可是时间过去了,不外如此。」

思恩微笑,一个忽然的微笑,他答:「可不是,年轻的时候。」

我们兄弟俩坐在咖啡座里,可以躺很久,什么也不想。

有女孩子在我们面前走过,也评头品足。

思恩说:「瞧,物以稀为贵,这几个洋女人也雄纠纠,气昂昂的,不怕罪过的说一句,那时候.不过是为了省召妓的铜细,也去混洋女人。」

我不响。

可是那把柄就落在兰花手里了。

「通奸,她告我通奸。法庭传我上去,我实在连那女的相貌都不记得,他娘的又不是碧姬芭铎!姓名也不知道,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事隔多年,我才说了吧,真正不值!那女的不知是在酒吧勾搭来的呢,还是什么跳舞厅,真倒霉。兰花不过是要寻一个借口,她要离婚。」思恩说。

我不响。

「离了也好,终久她也会想到我的好处,我是有好处的,是不是?大哥。」

「自然,思恩,你是好的。」

「你记得许多年之前?多年多年之前?她在打网球?你记得?」

我记得。

那日光,那球拍。

思恩说:「可是就不过如此。」

「啊,」我说:「思恩,世界上的事根本如是。」

后来我又见了兰花一次。

在大家都忘了她以后,我又见了她一次。

她抱著个异常俊美的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在浅水湾沙滩上。她没穿泳衣,不过是普通的衬衫长裤,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脸上还差不多。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著两个外国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头,见到了她。

她笑著走过来,嫌孩子跟得慢,一把抱了他起来,仿佛很有力气的样干。」

她一直笑著走过来,她戴著一副金耳环,非常俗气的一种黄金圈圈,可是她戴起来有一种奇异的对比。我心中诅咒著她,她是一个有办法的女人,廿岁有廿岁的美丽,三十岁有三十岁的美丽!如今都中年了,还如此吸引!

她问:「我可以坐下嘛?」

那两个同事,如苍蝇见血似的为她拉了位子过来。

她把孩子放在膝上坐。

我向她点点头。

她笑著:「叫伯伯,怏,叫伯伯。」她哄著孩子。

我愕然的看看兰花。

「这是我儿子。」她细声的说:「我结婚了。」

孩子是惊人的秀气与美,一双眼楮完全像她。

「啊。」我说。

她又笑了一笑。

她说:「我现住香港。我丈夫在新加坡还有一个家,我妈妈也搬回来了。」

「啊。」我说。

她不响了。

棒了一会儿我说:「你们母女俩,非要做一样的事不可吗?」其实是很无礼,且与我无关的。

她说:「是,很巧合。」她芳无其事的答:「但是我很快乐,大哥,今天见到你真快乐。」

我还以为她说生活快乐,谁晓得后来又加了一句。

我硬绑绑的说:「见到我有什么快乐?」

她又笑了一笑,因胖了,脸上油光水滑的,一点皱纹也看不出来,手臂结结实实,晒得棕色。她叫了一杯柠檬水,给她儿子吸著,那孩子倒有说不出的可爱。

我忍不住问:「叫什么名字,孩子?」

「叫思恩。思恩,叫伯伯。」

「叫什么?」我大吃一惊。

「思恩。」她看著我,若无其事的,脸上毫无喜怒哀乐,倒是有一种是生气的平静。

我没有再问下去,她与找,从来没有真正的说过话,不过是很含蓄的,点到为止,像憧憧的影子,充满了影子,也就不再介意再多一点疑惑。

「为什么叫思恩?」她反问我,「大哥,你一定在想,对不对?这是个好名字。」

我点点头。

她说:「大哥,你会不会来瞧我们?」

「香港这么小,总会踫见的。」我木然说。

她没生气,点点头,「是的,」她说:「对。」她抱起孩子,「大哥──」

「得了,我都明白。」

她还想说些什么,我没敢看她,实在怕心又软下来,一个女人,像她这般的一个女人,总有值得原谅的地方,多多少少,总有值得原谅的地方。

「再见大哥。」兰花站起来,抱著孩子走了。

我见她走到树荫底下,红火的影树开满了一天,她打开了一部麦塞底斯四五零SLC的门,把孩子放进去,然后开车走了。

嫁了,又嫁了。

嫁的是什么样的人?比思恩好?比思恩坏?

兰花的故事并没有完结。这一次以后,我没有见过她,无论到哪里,都没有再见她。

我那两个同事倒是著实取笑了我一番。

「啊,这么标致的旧情人,居然还对她这么冷淡,真人不露相啊。」他们挤眉弄眼的。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即使某一段时期,她爱过我,也不是我所知道的。我即使知道,也迟了,我是一个钝人,我没有发觉对她的好感,是一种爱,也幸亏没发觉,发觉了又如何?我是老式的男人,即使要背妻别恋!也断然不可选中她,她是我弟弟深爱的人,我弟弟是我深爱的人。

我这一生,是循规蹈矩的一生。

思恩也决定过其循规蹈矩的一生。

做人就是这样吧,至少这是我做人的法子,如今生命过了大半,对死亡的恐惧已渐渐淡却,走在路上,不过淡然的想:完了,快完了。心平气和的,一点没有恨的人,爱也不过是一种习惯,一种责任而已。

但是兰花,她是不同的,她的生命与我们的生命是不同的,却在某一点遇上了她,不过是短短的几次会面。但是她的生命是不一样的。

她的生命,兰花的生命,是有火花有阳光的生命,她安排生命,生命却安排我。

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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