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你挪用公司五百万借给另一家公司,该公司以利息的名义给了你一百万,这一百万被你在香港的一间赌场中败个精光;而你借出的五百万至今没有回到公司帐目上。还有,二○○○年二月……」
「够了!」洪远大吼一声站了起来,额角上净是冷汗。
晚晴瞥了他一眼,嘴里嘀咕著:「凶什么凶啊?」舀起一块布丁塞住自己的怒气。
「其实你这些所作所为,洪光先生早知道,只是因为兄弟情分,他没有诉诸法律。」大概是和晚晴在一起久了,连他也学会挂著一脸嘲讽的冷笑看人。
「不过这次你挪用公司一千多万,洪小姐可就不打算放过你了。我说的对不对,洪小姐?」他将目光移向洪芳琴,寻求她的意思。
「是的!」洪芳琴的意思非常明确,「我会以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