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两个女人一起去洗手间的时候,心萍说她给林世豪打八十八分,要是他的外型再正点些,稳有九十五分。
晓晴对这第一次的相亲约会感觉还好,她居然一点也不紧张。而且如果她要选丈夫,她并不觉得长相很重要,像林世豪这种大众脸、中等身材就可以了。
像秦克宇那种超过一百分的帅哥,反而令她胆战心惊,纵使她稍有姿色时能留住他的目光,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被别的美娇娥掳走。
令她比较不能忍受的是林世豪有点傲,言谈之间听得出他颇以他是留美双硕士的高知识分子,又是高收入的电子新贵一族为荣。
「我是个相当坦率的人,不瞒你们说,我回台湾这三年来,几乎每隔一两个月就相一次亲。人家都说我眼高于顶,过于挑剔,可是我觉得寻找一个终生伴侣这种事一定不能草率。我在美国看多了以离婚收场的怨偶,孩子被不愿负责的双亲丢过来抛过去,实在可怜。我一辈子只想结一次婚,不想离婚。」林世豪说。
「林先生,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忠于婚姻的丈夫、疼爱孩子的父亲。」心萍两眼发亮,好像恨不得自己未婚,能取得与他相亲的资格。「哪个幸运的女孩能够嫁给你,一定很幸福。」
「那可不一定,我有点大男人主义,有的女孩就明白跟我表示她无法接受。说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女人多半拥有自己的事业,我要求我的老婆结婚后要待在家里做家事、带孩子,简直是藐视女人。」林世豪的目光不时射向晓晴。
「嗯……」心萍沉吟道。「如果结婚前我老公要求我婚后别工作,在家相夫教子的话,我恐怕会考虑很久。我一个高中同学是家庭主妇,她就跟我抱怨过,她觉得自己像个台佣,很没成就感。晓晴,你觉得呢?」
晓晴耸耸肩:「我不知道,我没有想过。结婚好像是离我还很遥远的事。」她知道林世豪几次近乎失礼地盯著她看,可是她并不感到有压力;要是秦克宇那样盯著她看,她的细胞不知会紧张死几千万个。
心萍笑著打圆场:「晓晴就像我妹妹,她从来没交过男朋友,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我们学校有个老师说晓晴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那是因为晓晴生性害羞,不擅与人交际,从不多级男性教职员讲话,所以给人那样的印象。事实上晓晴做家事一把罩,她不仅烧得一手好菜,还会包水饺、做小笼包、缝十字绣,现在的女孩,十个里面也找不到一个这么乖巧、文静又能干的;而且她惟一的嗜好就是看书,她一个礼拜看的书可能比我一年看的书还多。」
「心萍,」晓晴不安地拉拉心萍的袖子。「够了啦!我至少有三年没做过小笼包,你还拿来说。」林世豪听了不觉莞尔。他笑起来有个浅浅的酒窝,使得他那张平凡的脸看起来可爱些。
「听起来我跟吴小姐应该会合得来。我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要花一个小时上网探寻新知,或是看书,当然看的多半是与我本业有关的书。做我们这一行随时都要学习,必须一直跟随电脑科技进步,否则会被淘汰,压力很大;所以我希望每天下班后能回到一个温暖舒适的家,有个体贴的老婆煮好晚餐在等我。吴小姐喜欢看什么书?」
「呃……我喜欢看小说、散文……」
他们谈到了下午两点,心萍想拉她老公先走,留下两个相亲当事人继续谈;但晓晴坚持要跟心萍一起走,心萍只好再留下来,又继续谈了两个钟头。后半段的谈话,多半是心萍的老公与林世豪谈电脑工业的现况和未来的展望,晓晴乐得静静的旁听。
好不容易终于能脱身了,还是拜心萍老公的牌友打他手机找他打麻将之赐。
林世豪说要送晓晴回家,晓晴没答应,推说要跟心萍逛街买东西。他向晓晴要电话号码,晓晴还在犹豫要不要给他,心萍就先把她家的电话和手机号码全报上。
「这下子我可以放心了!」一走出林世豪的听力范围,心萍就发表感想。「杯世豪虽然不够高不够帅,但也不丑,还上得了台面。他要是陪你去参加同学会,一介绍他任职于那家全国知名的电脑公司,年薪千万,保证你那些同学都会羡慕你,还没结婚的同学可能甚至于想把他抢走。」
「你又想太多了。」晓晴淡淡地说。「我跟林世蒙不过刚认识而已。」
「我看得出来他对你的印象很好。他跟我老公在讲话的时候,不时对你笑,盯著你瞧。」
晓晴摇摇头。「我并不很欣赏他,我觉得他有点自负,摆明了他有钱、一身的名牌,正在挑老婆,能合乎他要求的他才要。他根本没有把感情因素列入他的婚姻条件中。」
「他们学理科、搞电脑的,不像我们文科毕业的这么感性。我不否认他比较现实,但那也是这个社会的价值观造成的,就是要跟随潮流、念热门的科系,才能找到高薪的工作,才有钱穿名牌、住华屋、买好车、挑老婆。我相信他必定已经付出十几年努力,才能达到今天的成就。」
「一个人有没有成就,如果只以他的赚钱能力来评价的话,那这个社会就太可悲、太市侩了。槟榔西施的收入可能比幼稚园的老师还高,难道槟榔西施的成就、对社会的贡献,比幼稚园老师还高吗?」
「晓晴,你离题太远了,我们在谈的是林世豪这个人。我觉得他至少很诚实,他把他要求的说在前头,对方无法接受的话,就不必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以你沉静、内向、恋家、与世无争的个性,你应该很适合做家庭主妇。不必再为五斗米折腰,有大把的金钱和足够的时间可以挥霍,多轻松呀!」
「或许我可以认命地做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但那应该基于我爱这个男人,所以愿意和他共筑爱巢,守著我们的家。如果没有感情而接受家庭主妇的职位,在我看来不啻是换个老板而已,即使有钱有闲,工作情绪不见得会比现在快乐,反而可能因为忍受到极限就辞职不干了。」
心萍轻声叹气。「我早就该想到你这个几乎不沾染红尘俗世恶习的现代小龙女,是不能以金钱打动的。不过,感情是靠培养的,我老公刚追我的时候,我根本不把他看在眼里;只是当时没人追,闲著也是闲著,跟他约会了几次,一次比一次更了解他,才觉得他也蛮可爱的,颇有可取之处。晓晴,如果林世豪要跟你约会,请你看在我的分上,务必把我这个过来人的话听入耳,给彼此一些机会来培养感情,也许你们会爱上对方。」
晓晴脑中浮现一个人影。除了他,她还可能爱上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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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晓晴难得的过了十一点才回家,因为她和心萍逛街逛得脚酸正想各自打道回府的时候,在百货公司门口遇到两年前因结婚而离职的一位同事。以前她们三个人中午常常在一起吃便当,交情还不错,久不见面的三个人到百货公司地下室喝饮料,聊一聊,没想到一聊就聊到百货公司打烊。
第二天早上,晓晴被电铃声吵醒。她睡眼惺忪地去开门,走到门口才警觉自己由于天气热,只穿著半透明的清凉睡衣。她顿时清醒,自门上的放大孔往外看,确定外头只有小玲一个人,才打开门。
「小玲,早安。」她含笑道。
「吴姐姐,我昨天晚上等你等到睡著了。」小玲嘟著嘴怨道。
「喔,对不起,我跟朋友聊得忘了时间,太晚回来了。」晓晴歉意十足地说。「你还没洗澡吗?」她看到小玲手上抱著换洗衣裤。
「还没。」
「来,进来,我马上帮你洗。」
「等一下。」小玲说。「吴姐姐,你也忘了你昨天说今天要带我去动物园吗?」
「我没忘。」晓晴微笑道。「我们等下就去动物园,好不好?」
「好。」小玲高兴地展露笑容。「阿伯叫我要先问你,他说你说不定今天有约会,不能陪我。」
约会?他以为她昨天相亲,今天会打铁趁热去约会?
「没有,我已经跟小玲约好了,讲话当然要算话。」
「阿伯,」小玲往她阿伯的门口看去,大声嚷叫道:「吴姐姐说她要带我去动物园。」
「喔。」
她的阿伯在她的话刚讲完的下一秒钟就出现在晓晴的视线,快得晓晴无法反应,连退回门内都来不及,脑子里只想到:糟糕!她没有穿胸买。
她的浅蓝色睡衣虽然胸前有个大蝴蝶结,又打了皱折,可是质地甚薄,她的门口又靠近走廊尽头的窗子,天气晴朗光线甚好,恐怕……她的心危颤颤地抖著,他却挂著一脸的笑容走近她,她只好双手在胸前交叉,拼命叫自己表定一点,千万别又脸红得可笑。
「我刚才去买早点,多买了一份你的,豆浆和蛋饼,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
他神清气爽的穿著休闲服,帅得像要去拍广告,更让她觉得自己简直衣不蔽体的模样好狼狈。天哪!她好像连夏天穿舒服的薄凉睡衣睡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你太客气了,我……」她本想拒绝接受他的早餐,可是想到要花费一番唇舌婉拒,不如拿了就走,可以尽早邂开他的眼楮。她左手护胸,右手以最快的速度去接装了早餐的塑胶袋。
她那个样子一定很奇怪、很别扭、很滑稽。可是,没办法,他侵扰了她的隐私。
「谢谢。小玲,我们进去洗澡。」
她忙不迭地低头,轻拉小玲,使小玲加快速度进入她的公寓,然后关上不锈钢门。见他还站在门外,她不自在地勉强对他微笑,很快就关上第二道铁门。
在帮小玲洗澡时,她有些心不在焉。一再地想,她关上门之前,他那颇堪玩味、似笑非笑的表情是什么意思?
他是在嘲笑她: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何必紧张得像个怕人偷窥的老处女?
还是在指控她:嘿!嘿!嘿!你可是按那些邪书上所教的,故意穿得令人想入非非来勾引男人?真是岂有此理!谁知道他会一早就来送早餐。难道以后不管怎么热,她都得把自己包得像粽子一样睡觉,以防不速之客在她睡得迷迷糊糊之际来按门铃吗?
她在给小玲绑辫子的时候,小玲突然冒出一句:「阿伯要载我们去。」
「什么?」晓晴一惊,双手一松,本来已快绑好的辫子松散开来,得再重绑。
「我跟阿伯去买早餐的时候,阿伯说他今天没事,可以陪我们去动物园。阿伯还问我你早餐喜欢吃什么。我说豆浆和蛋饼,对不对?」
「对。」晓晴心里五味杂陈。也许他生性体贴,也许他只是随口问问、随手买,她应该管住自己的心,别乱想。「小玲,」她试探的轻声说:「既然阿伯有空,让阿伯带你去动物园就好了,我不去,好不好?」
小玲原本愉悦的脸马上变了样。「不好。你刚刚才说已经跟小玲约好了,讲话当然要算话。」
「啊,我……」晓晴哑口答不出来。「我有点头痛。」这并非谎话,只是这种头痛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如果不跟他保持距离,她如何能挽救自己逐渐沉沦的心?
「很痛吗?」小玲拧著眉头问。
「喔,还好啦!我……」她考虑了一下,决定还是别对小孩子食言,也许她可以说服秦克宇去享受他今天的自由时间。「好吧!我答应小玲了,不能说话不算话。」
「那你头痛怎么办?」小玲关心地问。
「呃……只有一点痛,等我吃完你阿伯送的早餐,可能就好了。」或者就真的头痛了。
小玲去阳台跟雪球玩,让晓晴得以从容地吃早餐、换衣服。其实她也无法从容,得知他在等,她颇有心理压力。
想了又想,她决定穿衬衫和长裤,绝对不暴露,没有争议性,没有勾引人之嫌。本来不想化妆的,可是才化了几天的妆,好像已养成习惯,薄施脂粉后,果然看起来比较有精神。
「小玲,可以走了。」
「我去叫阿伯。」小玲高高兴兴地打开门出去。
晓晴清扫雪球的便便、给雪球换干净的水,一边作好万一得跟秦克宇同游动物园的心理准备。反正少跟他讲话,刻意跟他保持距离,别再让他的微笑攻破她的心理防线,应该就没什么危险性。
可是,一分钟后,当他笑容可掬、英俊潇洒地出现,她的防线瞬间崩溃!只能在心里惨兮兮地暗叫道:完了!
她应该赶快去医院挂急诊,请医生给她打能对这位帅哥的微笑免疫的针。但只怕这种药剂还没发明出来。
她说她带小玲搭捷运去动物园就好,很方便的,不需要劳烦他开车;他说他的车好几天没开了,不跑一跑容易出毛病。她说他不需要浪费一整天的时间陪她们逛动物园;他说他不觉得是浪费,他本来就很喜欢看动物。
结果她只好乖乖地坐上他的休旅车,假装无视于他的魅力。
天气晴朗炎热,一上车他就戴上太阳眼镜,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酷,一笑就十分迷人。
到了目的地,他们下车,晓晴并拢五指搁在额前,想抵挡刺眼的阳光。戴著鸭舌帽的秦克宇立即说要帮她们买遮阳帽和太阳眼镜。他不仅仅是说说而已,一看到在贩卖帽子和太阳眼镜的精品店,马上领她们过去。
他们先帮小玲选了一副很炫的心型框眼镜和一顶可爱的小帽,然后秦克宇推荐了几款太阳眼镜,要晓晴一一试戴。
晓晴戴起其中一副,对著镜子看了看,正想听听小玲的意见,但小玲已不在身边,被动物造型的玩具吸引去。
「这副不怎么样,」秦克宇说。「换这一副戴看看。」
她腼腆地摘下原先戴的眼镜,换上另一副,对著镜子又瞧了瞧。
「我看看。」他说。
她转头去让他看。他戴著太阳眼镜,她看不见他的眼楮,但是能感觉到他盯著她看,她因此而双颊发烧、耳朵发热。
透过他有色的镜片,他看得出她在脸红吗?但愿看不出。
「还好。再换这副看看。」
这次她不待他说,换好太阳眼镜就抬头给他看。反正她也戴著太阳眼镜,他也看不到她的眼楮,不可能看出她目中的尴尬之色。
「嗯,这副好。你的脸尖,这副有点方,很适合你。」
她转头看镜子,觉得他言之有理。
「来,戴看看。」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还没反应过来,一顶宽边帽已经落在她头上。戴得不好,帽缘压到她眉毛,他帮她把帽子拉好,还站到她面前,帮她把帽子两侧的丝带拉拢来交叉,往上拉到她脖子下面。
「这顶不错,好看。」
他并没有踫到她,却令她觉得他的动作过于亲密,已逾越她的防线。他一向都对女人这么殷勤吗?不管是哪个女人?
她想皱眉,可是看到他嘴角的微笑,她的不悦霎时消弭,也许他没有别的意思,她又何必那么敏感。但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为她做过类似的服务,教她以平常心等闲视之,实在有点难。
「怎么样?」他问。
她看一眼镜子里的自己,耳尖地听到有人在轻声问:「他是不是秦克宇?」她连忙随便对他点个头,想赶快离开这里,以免引起别人注意。
他叫来小玲,一手牵小玲的手,一手轻触她的肩膀,护著她不被旁边一个汗臭味很重的胖男人踫到,一边走向柜台。
他要柜台小姐一起结算她和小玲的帽子和眼镜的钱,晓晴正想拒绝他的好意,两个年轻的小姐挤到她身边,一个问:「请问你是秦克宇吗?」另一个问:「可以请你帮我们签名吗?」她们浮现光彩的粉脸上写满得遇偶像的兴奋。
「秦克宇是谁?」他佯装不知道。
小玲轻笑出声,晓晴轻捏一下小玲的肩膀,示意她别讲话。
「噢!你不是秦克宇呀?」一个女孩失望地说。
「你跟他长得好像唷!」另一个女孩说。
「秦克宇是歌星吗?还是演戏的?」他的演技还真不赖。「他跟我一样大小眼,必须戴墨镜遮丑吗?」
「认错人了!」
「对不起唷!」
两个女孩垂头丧气地走开。
晓晴看到他打开皮夹,里面有好几张信用卡,不过他选择付现金。
走出商店,站在艳阳下,小玲和晓晴再也忍不住地笑成一团。
「阿伯,你好会演戏!」小玲咯咯笑。
「嗯。」晓晴笑著应和。「演得像真的一样。」
秦克宇微笑道:「刚才我好担心小玲会说:‘阿伯,你忘了你叫什么名字呀?’幸好小玲很聪明,什么话也没说,也笑得很小声。」
「上次我在王奶奶家告诉王姐姐电视里的那个人是我阿伯后,王姐姐就一直问:‘你阿伯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女朋友?’嗦得要命。我看到王姐姐也问了吴姐姐好多问题。后来在车上,吴姐姐跟我说,我们还是别让别人知道阿伯是谁,省得麻烦。」
「呃……你不用担心,心萍已经结婚了。」晓晴为心萍辩解,他可别误会了什么才好。
他那张戴著太阳眼镜的俊脸浮现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我一点也不担心。」
她看不见他的眼楮,无法解读他的目光。即便他另有他意,此刻她也不想去分析,以免扰乱她已经够混乱了的心情。「这不方便,等我们上车,我再把我该付的钱给你。」
「我不收。帽子跟眼镜都是我坚持要买的,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你已经送过我礼物了,我不能再收。你不收我的钱的话,那……还你。」晓晴把太阳眼镜和帽子摘下,一起递到他面前。
他蹙眉。「一点小钱而已,你何必……」
「这是原则问题,」她说。「我要用的东西我自己付钱,才能用得心安理得。」
他舒展眉头微笑。「以后你老公要买东西给你,你也会拒绝吗?」
「那另当别论,不过,原则上我还是希望花自己的钱买自己要的东西。」
他先接过太阳眼镜,挂回她脸,再接下帽子,戴回她头上。一边说:「我了解你的原则了,以后我尽量不触犯你的原则,OK?如果你坚持要付钱给我的话,等下午餐就由你请客好了。」
「好。」她重新绽开笑容。
「吴姐姐,」一脸困惑的小玲拉拉晓晴的衣服。「我妈妈买衣服、买鞋子,都叫她男朋友付钱耶!你好笨唷!有人要帮你付钱不好吗?」
「不好。」晓晴望向秦克宇,期待他帮她解释。她说不好的口气似乎太强烈了,她并不想批评小玲的妈妈,但是也不想让小玲从小就有错误的观念。「呃……我喜欢花自己赚的钱,别人赚钱也很辛苦,没道理要人家帮我付钱。」
「我妈妈做槟榔西施赚的钱都去买六合彩和乐透杠龟了。她要是没有钱就打电话叫她男朋友来,有时候叫这个,有时候叫那个,太小气的男朋友她就不要,再换一个。」
秦克宇听得频频摇头。「小玲,你知不知道你妈妈那样做是不对的?」
小玲低下头去,放慢了语调说:「我听过爸爸骂妈妈不要脸,跟男朋友要钱。妈妈说:‘你有本事给我钱呀!你给我钱,我就不必向别人要。’可是爸爸找不到工作。爸爸说就算他找得到工作,赚的也不够妈妈花。」她小小的肩轻轻耸动,随即低声啜泣:「我要找妈妈。」
晓晴咬著下唇,疼惜地看著小玲,蹲下去把小玲搂入怀里。她的遮阳帽没有绑紧带子,因为她这一动而溜下她的背。秦克宇在她的帽子落地前及时抓起来。
「小玲乖,不哭。」晓晴柔语道:「我想你妈妈一定也很想你,她最近可能比较忙,等她忙完了就会来找你。」
小玲哭著摇头。「妈妈不要我了!妈妈不要我了!她说我很烦,早知道就不要生小孩。」
「不,小玲很乖,一点都不烦。」晓晴哽咽道。「吴姐姐将来要是生的小孩有小玲一半聪明、听话,我就很高兴了。」
「真的吗?」小玲心型眼镜下的脸颊已被汗水和泪水濡湿。
「真的。」晓晴以肯定的语气说,还连点了三次头。
「好了,别在这里晒太阳了。」秦克宇左手轻拍两下小玲的肩膀,右手轻托晓晴的手肘扶她站起来。「我们该去看动物了。」他帮晓晴把帽子戴好。
晓晴用手指抹一下泪,无法忽视他站得离她很近,令她半分钟前还在为小玲感伤的心情顿时转变。
他拉起她帽子的带子想帮她绑,她急忙退一步说:「我自己来。」
等她把帽子绑好,泪痕犹存的小玲向她伸出手,她微笑地牵小玲的手。小玲一手牵阿伯,一手牵吴姐姐,往可爱动物区走去,好像已经忘了刚才的洒泪场面。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晓晴和秦克宇颇有默契地尽量逗小玲开心。秦克宇买了即可拍,很少照相的小玲一开始在镜头前显得生涩,但在阿伯的指导下,很快就进入情况,兴匆匆地摆出姿势和充当背景的动物合照。
也很少照相的晓晴做模特儿的天分远不及小玲,摄影师太英俊、太亲切、太温柔了,她反而无法放松,光是要和他的魅力对抗,不让自己对他太痴迷,就需要她全身的每一根神经都随时高度警戒。
她不肯独照,总是和小玲合照,也为他和小玲拍了几张。一对像是大学生的情侣好心地主动过来,说要帮他们全家拍照。
秦克宇说了「谢谢」便把相机交给那个男生,没有多作解释;离他们较远和小玲站在一起的晓晴也不便说什么,只好眼睁睁看著秦克宇来到她身边。
「靠近一点。」拿相机的男生说。
秦克宇挨近晓晴,晓晴几乎无法保持微笑,怕他会听到她如雷的心跳声。
「笑一个。」活泼的大学女生在她男友背后伸出双手,比两个V,然后把她比V的四根手指作势往她男友头上插,逗得在拍照的三个人全笑出声。
从无尾熊馆出来后,他们找不到餐厅,只好买些包子、热狗、肉粽里腹。这回秦克宇没有跟她争,由晓晴付账。
一边吃东西,秦克宇一边说他们在拍摄「野外搜奇」时发生的趣事给她们听——他们遇过野猪、毒蛇,和黑熊隔了十几公尺打过照面、被野生猕猴丢过石头;最惊险的一次,是一位工作人员不小心招了一窝虎头蜂。
下午,他们又在非洲动物区和沙漠、澳洲动物区流连许久,直到小玲说她脚酸走不动了,他们才结束这趟动物园之旅往出口走。
秦克宇抱著累得昏昏欲睡的小玲,晓晴走在他身边,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以为是心萍打来的,连忙接听,没想到是个男人的声音。
「请问是吴晓晴小姐吗?」
「是的,您哪位?」
「我是林世豪。」
她眨了眨眼,花了三秒钟才想起林世豪是谁。
「喔,林先生,你好。」
她的眼角瞥见有东西在动,略微侧头去看,是走在她旁边、离她不到三十公分的秦克宇换了一手抱小玲。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她感觉他在注意听她讲电话。
「昨天我们见面,我对你的印象非常好。我们可以再约个时间吃饭、聊一聊,增加对彼此的了解吗?」
「嗯……」她犹豫著,不自觉地去看秦克宇,高挺的身材、俊逸的侧脸,百分之百的帅哥。
如果她想玩爱情游戏,当然应该选择他;但是她太生嫩、太脆弱、太正经,玩不起爱情游戏。刚才他只被两个年轻的女孩左右夹缠一下子,她似乎就已有些许醋意,将来她如果在爱情游戏中阵亡,那岂非将痛苦得如下十八层地狱?
「吴小姐。」林世豪催促她回答。
「好。」她毅然说。
「太好了!这个礼拜五晚上六点半方便吗?」
「嗯……」早上秦克宇说过,这次他礼拜一出门,最晚礼拜四会回来。「礼拜五晚上,可以。」
「你住哪里?我到时候去接你。」
「你不用从新竹赶来接我,告诉我在哪里,我自己去就好。」
等他们讲好地点,通讯结束,秦克宇刚好打开车门。他请她先上车,然后把睡著了的小玲抱给她,他再关上门,走向另一边的车门。
等他坐上驾驶座,钥匙插进钥匙孔里,他并没有马上发动车子,沉默著一动也不动,像是在思索。
晓晴困惑地看他。
他转过头来面对她,嘴巴张开,却什么都没讲就又闭上。她好想摘掉他的太阳眼镜,看看他的眼神能不能透露出他没讲出口的话。
他看回前方,发动车子。「谢谢你提议带小玲来动物园,她今天玩得很高兴。」
她不禁感到失望,他要讲的只是这句话吗?不然,她又期待他讲什么呢?一分钟前,她以为他猜到打手机给她的人是她相亲的对象,她以为他的笑容因而消失,她以为他也许对她有点……没有,是她自以为是,自作多情。
今天在他们相处的六七个钟头里,他待她很好,好得令她几度错以为他们的关系不只是邻居,不只是因为她是小玲的保姆,他才那样温柔地对她讲话,那样细心地照顾她,那样慷慨地不时对她微笑。
「我今天也玩得很高兴。」她的语调与她的话语不协调。
「你——」他这一声拖得好长,害她又深切期待,只要他给她一点暗示,她就不去和林世豪约会。「你累了吧?我们今天走了好几个钟头。你可以睡一下,到家我再叫你。」
「好。」她抱著上半身倚在她怀里的小玲,找了个较舒服的姿势,闭上眼楮,心情莫名的低落。
难道是她会错意?虽然她缺少和男人相处的经验,但她看过不少爱情小说,当一个女人感觉一个男人在宠她,随时在注意她,以他的肢体语言在保护她,她该怎么想呢?当他只是习惯做绅士,对每个女人都那么好,并非对她情有独钟?
她不由得怀疑,如果不是出自真心的「欢喜受、甘愿做」,一个男人会体贴入微的呵护一个女人吗?
罢才小玲被前面的人群挡著,叫嚷著看不见时,秦克宇立即举高小玲跨坐到他肩上,让她抱著他的头、高人一等的小玲笑嘻嘻地看个够。当晓晴正在羡慕小玲如此得宠时,秦克宇竟然叫她踩在他的慢跑鞋上增加高度。
当时她连忙推辞,即使她穿著平底鞋,也可能把他踩痛。可她实在受宠若惊。
「来,踩上去。」他一手抓著他肩上的小玲,腾出一手来抓她的手臂。「快点,食蚁兽很少见,错过了可惜。」他诚恳地邀请。
不容晓晴多想,她仿佛被他举高了些,脚不得不踩到他的鞋子上。令她动容的不是罕见的食蚁兽,而是他的这分心。
他宠她的例子不是只有这个,随便举都找得出四、五个。他剥好茶叶蛋才招呼她吃,还叮咛她要慢慢吃,别被蛋黄噎著了;她知道他是说给她听的,因为他们都知道小玲不吃蛋黄。
她的手不小心被竹筷子细如针的竹屑刺进,他握起她的手,凝神把竹屑挑出来,一再关心地问她:「还痛不痛?」显得比她还紧张。
他是个即使再挑剔的女人也无法不承认的完美玩伴,尤其到了下午,她已经习惯他的陪伴,能以较轻松的态度面对他。在看白犀牛时,她知道他靠得很近,手臂踫著她手臂,她的心跳居然没有过于剧烈,能够颇自在地跟他笑谈在一部电影里看过犀牛救火的一幕。那时候她几乎以为他们是一对相当亲近的男女朋友。
直到她接到林世豪的电话,她才觉醒,回到现实来,痛苦地警告自己:她对他的迷恋已经太严重了,应该尽快画上休止符。
而尽避理智叫她要踩煞车,她仍然偷偷地希望,他对她好是因为他喜欢她。如果他喜欢她的程度多到对她有感情,那么他就应该阻止她去和别的男人约会,但是他没有。
他们之间的气氛因为林世豪的那通电话而产生变化,他对她的态度变得太客气而显得生疏。
她沮丧得想哭,却不得不告诉自己,她决定和林世豪约会是正确的选择。她本来就不该对秦克宇有非分之想。
他太亮眼了!他一直戴著鸭舌帽没有拿下太阳眼镜,但今天动物园里几乎每个看到他的女人和女孩仍对他行注目礼。如果他以真面目示人,他可能会被包围得寸步难行。
只要他愿意,将来他无疑可以成为更知名、更出色的明星,而她吴晓晴只是个毫不起眼的教会学校的图书馆管理员。
她跟林世豪不必有结果,她也不一定得照心萍说的,诱拐一个帅哥去参加同学会。但是现在,她需要和林世豪约会,以转移自己对秦克宇过多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