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
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钱倒不是问题,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现在电话他抢著听,浴室争著用,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惯了。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现在他靠我,他愿意低声下气,我还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摊牌,他还赖在此地不走。
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我实在不能忍受,大发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来。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
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跋跑,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