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大門才推開,他就瘋了似的在門邊佔有了我的身子,然後折騰了我一整個晚上。
棒天一日,這位工作狂居然待在家里辦公沒出門,自然也就沒讓我去上班。想當然耳,新人曠職還能有什麼待遇?
傍晚,他把我帶到墾丁,在一區獨門獨戶、大到可以住六個人的Villa里待了三天。我整天曬太陽,雖然察覺到他試探的目光,但我仍然什麼都沒多說。
第四天,他在Villa的小會議廳里開會,我趿著夾腳拖鞋說要去星巴克喝咖啡吃蛋糕。他看我一眼,見我一身輕便,也就點頭了。
我在大廳櫃台留了張紙條給他說我走了,然後走進通訊行買了一組新的電話號碼,在搭車離開的路上,通知我媽我的手機要換號碼。
我想——我們之間暫時就先這樣吧。
丙然,她不屬于雷天宇的上流社會。幸好,她也沒心存妄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