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著臭味,死缠著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著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