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七坐八爬九学步」,而我这样的天才,在六个月的时候就可以练习走路,在同龄的宝宝们还在蹒跚之时,我已经可以开口深情呼唤我的双亲,令我老爸激动得热泪盈眶,一脸硬胡子扎得我差点没毁容。求学路上,我一帆风顺,满分稳拿,「十佳」稳当,能文能武,连跳三级,二十二岁就拿到了法学博士。六年来凡是我经手的案子,无一例外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那就是——赢!赢!赢!
我也不想这样,老天要我有才,我也没有办法。
我是一个鉴赏家,毋庸置疑。
不要误会,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而是我那位可爱的姑妈的评语。据她回忆,还在我襁褓时期,追求时尚的她拉直了一头秀发,爱现地在我面前摆pose,孰料我懒洋洋地伸手就揪住了她的一把头发,还很不给面子地狠命一拉——后来经她认真调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