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的时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会享受人生,明明是为一个女人来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洒脱,乘机享受人生,这点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机打求职信,他霸占了我所有的时间,他是个有主见的男人。
正当我意乱情迷,秉森也赶著来了。
他给我看他那份分居协议书。
迟是迟了点,不过他终于离婚了。
他说:「她也很赞成分手,觉得我应该有新生活,我很惭愧。」
我点著一枝烟,「以前或者我会得分享你的惭愧,觉得有种荣誉,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别再玩了!」他说:「你还作弄我?」
「我不想结婚,那么多人追求我,我觉得很愉快,我不想这么快贬值,你明白吗?」
他真的生气了,「你决定跟那个小子结婚?」他问:「他养得起你?」
「话不能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