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去的那种餐厅——哦,或者说,我平时去吃饭的地方甚至算不上餐厅,只是小饭店或路边摊——是亮亮的灯,白白的墙,再加上墙上乱七八糟的画。时常会听到邻桌谈生意的人大吵,或谁对朋友发泄著工作生活的种种不如意。绝对不会是这种很有「气氛」,柔柔灯光柔柔音乐,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间离一条河的地方。这种地方,连呆一会儿都会觉得不自在。
看,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为什么要把我拖到这种地方受罪呢?
麻雀变凤凰总会有这样的场景,然后不懂餐桌礼仪的女主角就会表现出她自然天真不作伪的一面,让男主角更加赏识。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后对男主角油然产生崇拜感,对他的「垂青」加倍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