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啊!
她忿忿地踢了人行道上的雕塑一脚,随即唉叫一声,蹲来,抱著脚,又痛哭了起来。
好讨厌、好讨厌!为什么上帝要让她爱上他?
又为什么让她不小心的怀了他的孩子呢?
如果她没怀孕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愿意一直当他的伴,忍受著他在时喜欢咬痛人的坏习惯,忍受著他在时,边跟下属透过电话讨论公事的坏习惯,可是现在……
她轻抚著肚子。
她不要孩子有个这么冷情的父亲,更不要他为了负责而娶她。
她要的……只是让他爱上她啊!
她踉跄的起身。冷漠的纽约人,没有半个肯对蹲在路边,哭得半死的她,伸出友善跟关怀之手。
这样的地方,除了还有几个好友之外,已经没有任何人事物值得她留恋的了。
所以,她做出决定,要回去故乡,自己生下这个孩子,这跟她母亲当年做的事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