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只怕你女友丽丝不饶我。」
结果我还是跟他走了。
我也不明白这件事。
他的头发太长,他的领带太花,他的鞋子没擦好,他的车子太保守,他的出身与背境都太普通……
但是他说话有一种神采,我必需承认他有幽默感而且敢打击我。
像他说:「威尔斯亲王追求你,你还嫌他老土。」
或:「你们这种留学生,学了几句胡语,爬上墙头骂汉人。」
甚至如:「说话这么刻薄,当心下拔舌地狱。」
没到一个月,他全部缺点都被那一份神采所掩盖。
我相当享受与他交谈。
可是丽丝很快发觉我对冯有好感,她的态度自然地恶劣起来。
她真狭窄,不见得我会勾引每一个谈得来的男人。
我一笑置之,告诉张,下次他请客,有我就不必叫丽丝,有丽丝就不必唤我。
张的幽默感一向是很丰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