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园大厦转了半天,就是找不到D栋,程多伦抬起袖口,擦了把汗,停下脚步,重新看一遍报上的地址。
「叭!叭!」
喇叭打断了程多伦看报的注意力,回头一望,一辆浅黄色的私家车紧挨在身后,正想让开,脑子突然涌来了个好主意。
程多伦微笑的,礼貌的把头弯向车窗口。
「对不起,请问D栋在哪方向,你知不知道?」
舒云望了望程多伦手上的报纸。
「你找几号?几楼?」
「四号四楼。」
「走过去还有点距离,你上来吧。」
「你是说,叫我上去?」
舒云打开车门,程多伦半信的犹豫片刻,感激的坐上好心女人旁边的座位。「谢谢你。」
舒云像没听到程多伦的谢谢似的,发动了引擎,右手排完挡紧接著握方向盘。程多伦注意到这个好心女人的左手整个裹著纱布,难怪右手那么忙。三转两绕,不到一分钟,车就停了。
「跟我上来。」
程多伦看到对讲机旁的门号,正是自己找了大半天的D栋四号四楼。
「谢谢你,我自己上来好了。」
舒云按了电梯,门开了,程多伦还站在那没动。
「进来。
被她这么一叫,程多伦无限感激,又略显不安的跟进电梯。
「谢谢你,真麻烦你;其实,我自己上去就可以了。」
「我就住四楼。」
来不及恍然大悟,四楼已经到了。
苞著进了客厅,呈现在程多伦视野里的是一片黄色系统的色彩;褐黄色的地毡,杏黄色的丝绒沙发,米色底黄色线条的壁纸墙,带点浅橘黄的落地窗帘,整间客厅给人的感觉是一室幽柔的温暖、安馨,没有一丁点单调。
「坐。」
舒云简单的说了个坐,转身去放了张唱片。程多伦这才发现,女主人的衣服也是黄色系统的;淡淡的米色上衣和浅咖啡的及膝A字裙。
音乐由四周飘响,程多伦看到客厅的四角都很恰当的装置了音响。
「你是来应征的?」
「是的。
舒云拿起桌上的打火机,点了根烟。
「抽烟吗?」
「不会,谢谢。
「今天早上看到报的?」
「是的。」
「你是第一个应征者。」
程多伦揉搓著掌心,不晓得是不是该以笑来做反应。
「就这么决定了。」舒云吸了口烟:「由你来做这个工作。」
「请问这个工作是——?」
舒云抬了抬裹满纱布的手。
「我是用左手写字的,上个礼拜撞车受了伤。」舒云又吸了口烟。「医生说我至少两个月内没有办法再使用这只手,但,这两个月我非得要一只手不可。
程多伦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那我的手是用来——?」
「写字。」拧熄烟头,舒云把身子放了一个舒服的姿式:「我念你写,为期两个月,也许不止,月薪三千,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下午二点至五点是我的工作时间,不能迟到,也不要提早来,准两点正。」
「我愿意。不过,我不晓得是怎样的一个工作性质,而且,你并没有问我有没有这个能力。」
「你认识字吗?」
大四的人了,居然被问认不认识字,程多伦觉得滑稽,另方面又感到略略的受了侮辱。
「认识。
「会写字吗?」
「当然。」
「好,你明天下午两点请准时到。」
舒云站起做送客状,程多伦像面对长辈似,走到门口时,礼貌的鞠了个躬。
女主人的门关了一半,程多伦想起了件什么事,又转回身。
「对了,有件事我必须先讲清楚,我只能帮你做两个月的右手,两个月以后我们学校就开学了,如果两个月你的手还没复原,我可能就抽不出空来帮你写字了。你是不是要考虑等别的人来应征?」
那张急急表达的诚实面孔,看得令人感到一份可爱,舒云觉得好玩,笑了笑。
「你明天下午两点来。」
「好,我会准时到。」
出了电梯间,程多伦乐得两条腿差不多是跳著走;两个月是六千块,六千块足够开学的学费了。
前几天爸爸的话太刺激人,二十二岁的男孩哪受得了那番话,这下好了,自尊心和面子全捡回来了。
程多伦决定暂时瞒著父亲,到时叫他吓一跳。他愈想愈得意,模模口袋,决定请自己喝一杯啤酒,外加冰淇淋一客。头一昂,往常去那家咖啡屋走去。
「啤酒一杯,再来一客巧克力圣代。
往设计漂亮的椅子上一坐,程多伦心底那股兴奋,依然浓浓的,浓得想做点什么才过瘾。
突然,转一个意念,学抽烟吧!大学四年的男孩子,可以有一千个理由,理所当然的去学抽烟了。班上还真难找到几个不会抽烟的呢。抽吧!二十二岁的大四学生了,没什么好犹豫的。
想著,程多伦毫不犹豫的朝柜台走去。
装著老练的把钱往柜台一丢,程多伦接过生命中的第一包烟。
走回原来的坐位,程多伦愣了;一个头发长长乱乱,还给人点脏兮兮感觉的女孩,翘个腿坐在那儿。拿著烟,一时,程多伦不晓得该走开还是请那个女孩起来。
头一仰,罗小路皱了皱眉,不高兴的瞪了程多伦一眼。
「站这干嘛?」
「对不起,这个位子是我的。」
「你的?」罗小路鼻子一皱:「桌上什么东西都没放,谁晓得是不是你的!」
「服务生可以证明,我就是坐在这叫了啤酒和巧克力圣代的,刚刚我过去柜台买烟,不信等服务生送东西过来的时候你可以问他。」
「算了,算了。」。
手一扬,罗小路不烦的再瞪了程多伦一眼。
「你高兴就坐下吧!」
左右看看,也确实找不到空位了,程多伦心里有点火,又带著几分畏惧的在女孩的对面坐了下来。
罢坐下,酒和巧克力圣代就送来了。程多伦掏出钱,心里直骂服务生为什么东西送得那么慢,否则也不会踫到这个凶女孩,而且还倒霉的面对著面。
「同样的东西给我一份!」
指了指程多伦的啤酒和巧克力圣代,罗小路还是用那种不耐烦的口气对服务生说。
程多伦边生硬的点著烟,心里边奇怪?怎么天下有说话这么凶的女孩子。
一口啤酒,一口圣代,再一口烟,程多伦呛得脸都红了。
罗小路的啤酒和巧克力送来了,掏遍牛仔裤前后四个口袋,付完帐只剩一块钱零票,往服务生账盘一丢,算是小费。
「喂,借支烟抽吧!」
呛红了脸,程多伦有点窘的把头抬起。
「你在跟我说话?」
「我说惜支烟抽吧!」
「哦,好。
像被命令似的,程多伦也没多想,马上把整包烟递过去。
抽出一支,罗小路老练的在桌面上弹弹。
「火柴。」
「哦,火柴。」
慌乱的把火柴送过去,程多伦略惊略呆的望著凶女孩老练的点上火,老练的吸入,老练的喷出。
抽了两口,罗小路才想起该道个谢。
「谢了。」扬扬指上的烟,罗小路语气稍稍和善了些:「他妈的!罢刚付完账,就剩一块钱,早晓得不吃什么鬼圣代了。」
「没关系,你可以抽这些烟。」
「你大概是第一次抽吧?」
程多伦想否认,但还是窘窘的点了点头。
「被你猜对了。」
「还用猜呀,白痴都看得出来。」
罗小路毫不客气,抽完第一根,紧接著点第二根。
「吃饱没事学抽烟干什么?」
这女孩怎么那么滑稽,二十二岁的男孩想学抽烟,怎么说是吃饱没事干?程多伦很不高兴的喝了口啤酒。
罗小路见程多伦没回答,又继续说:
「不过,男孩子抽抽烟,倒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一引颈,罗小路就把整杯啤酒灌进喉管了,看得一口圣代、一口啤酒的程多伦目瞪口呆。
「看什么?把你吓傻啦?」
「你很能喝酒。」
「啤酒哪能算酒,只是比较苦的白开水罢了。」
「我觉得已经能喝醉人了?」
「那要看是什么人,像你这种一口圣代,一口啤酒,不要说一瓶,一杯就醉得乱七八糟了,拿我来说,就是把我丢进啤酒缸泡上一夜也醉不了。」
「你怎底会有这种酒量?」
「我怎么晓得?天生的吧。」
「你烟抽得厉不厉害?」
「一天两包。」
「一天两包?」
程多伦的眼楮睁得大大的,不太相信的望著罗小路那张比自己还年轻的脸。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
「烟抽太多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
「管它的!大不了翘蛋。」
「好奇怪,我今天踫到两女人,都会抽烟。」
「我是其中之一。」
「嗯,另外是我去应征工作的一女人。」
「你去应征什么工作?」
「说起来也很滑稽,我去帮一个人写字。」
「帮一个人写字?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工作?」
「那人她是用左手写字的,上个礼拜撞车手踫伤了,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写字,所以……我写她念。」
「你写她念,她是干什么的?是作家?」
「我不知道,她没告诉我,我也没问。」
「我猜一定是作家,你猜会不会是?」
「我不敢定。」
「打赌好不好?」
「打赌?打什么赌?」
「啤酒半打,嗯,再加牛排一客,怎么样?敢不敢打?」
「敢,不过——啤酒半打,如果我赢了,我没办法把它喝完。」
「我替你喝。」
「好!」
罗小路小拇指伸出来,手肘靠到桌中央。
「一言为定。
背完了小指拇再盖指章,程多沦的兴致更大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在这里踫面,你能不能来?」
「反正赢输酒都是我喝的,这种事白痴也不会放弃。」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罗小路站起来。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天五点半准时踫头。」
「我一定准时到。」
罢迈出脚,罗小路看了桌上的烟一眼。
「这包烟我带走,算我借的。」程多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小路已经把烟塞进裤前的口袋,昂头大步走出去,肩上扛了一个脏兮兮的嬉痞袋。
圣代早融化了,端起还剩大半杯的啤酒,也不晓得哪来的一股冲动,一口气就见了底,望著空酒杯,程多伦被自己吓了一跳,但,眼楮里一片得意。
☆☆☆
从电梯间到四楼,程多伦一望表,还差十分才满两点。昨天女主人交待不能退到,也不要提早,准两点正。手伸到门口的电铃处,程多伦又缩了回来。
一会儿望表,也不晓得望了多少次,那漫长的十分钟只缓缓的过去五分钟。
程多伦索性在楼梯口上,眼楮对著表上的秒针一圈一圈的绕。
突然,程多伦的眼楮从指针的转绕里,接触到一个好尴尬好尴尬的镜头——
门开了;女主人钩著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脖子,充满留恋的吻著。
这是非常非常尴尬的,起码在程多伦的感觉上,不晓得眼楮是睁是闭好,一时,程多伦把呼吸停在鼻翼间,动都不敢动。
「噢,我的左手来了。」
舒云发现了程多伦,松开钩在陆浩天脖子上的手,帮陆浩天按电梯。
「晚上如果不来,给我电话。」
电梯门开了,舒云满眼的爱意,柔情地凝望著陆浩天。电梯门都要关上了,舒云还忘我的抛去飞吻。
回转身,舒云像才注意到后面站著程多伦,拍了拍额头。
「嗨,对不起,都忘了你还站在这里。」
程多伦的脸上仍留著一丝丝刚才的尴尬,窘窘的跟在舒云后面进了黄色系统色彩的客厅。
「你好像来早了?是吗?」
搓搓手心,程多伦做错事似的点点头。
「到书房来,我们开始工作吧。」
进了书房,程多伦简直无法想像,世界上会有人对同一种色彩产生如此浓厚的偏爱。
浅米色的墙,和客厅相同的地毡。一架设计别致而特殊的大书橱,也是黄色系统的咖啡色的音响嵌在墙里,奶油色的高背椅子和一张同色的摇椅,十分精巧,总而言之,这间书房给人的感觉跟客厅是相同的温馨。
「还记得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你念我写。」
舒云把一叠稿纸摊开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的录音机里装上录音带,即刻,书房里扬起了某种气氛,也许是配合著书橱、书桌和稿纸吧,那气氛是属于一种文学感里升起的性灵。
「我先要让你清楚一下你工作的对象。」舒云点了根烟,坐在摇椅上:「我是写小说的,好多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别人代笔,这是个新的尝试,希望你能跟我配合得好。」
「这么说,你是作家?」
喷一口烟,舒云笑笑:
「既然这个职业被称为作家,那么就算是吧。」
程多伦心底暗叫了一声输了。
「好了,现在我把写的格式告诉你。」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夹著烟:「很容易,我一说你就明白。」
诸如每段的前面空两格,对白的地方加个括弧等,这些简单得任何人都能明了的格式交待结束,舒云退回摇椅,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旁边。
「明白了吗?」
「明白。」
「好,现在我开始念——。」吸进烟,半天喷出来,舒云思想片刻,开始念:「望著浪琴的火车消失,陈中时心境上杂乱极了,情绪隐隐的哀怅,有一股莫名的空荡,扰得整个人很不稳定,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掌握不住自己,理由是因为一份做一千个梦都料不到的感情,不偏不倚的打中了自己——。」
拧熄烟头,舒云又燃上一根。
「我会不会念的太快了点?」
「不会,我跟得上。」
「好,那我们继续。」
音乐轻轻的泻,烟雾淡淡的迷漫,舒云一腔浓厚女人味的声音,很好听的落出,程多伦愈写愈适应的手,一切顺利地进行著。
时间在一念,一写中滑过去,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一晃结束了。
舒云没有多用程多伦一分钟,五点正,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
「好了,今天的工作到这里结束。」
「可是这段才写一半。」程多伦没站起来,心里有一份责任感。
「明天我们再接。」舒云翻翻稿纸,十分满意:「你跟我配合得相当好。」
程多伦好乐,咧著牙笑了。
「那明天我准时来。」
「如果你来早了,就按铃,别站门口等。」
出了书房,送程多伦到门口时,舒云笑著说。
「明天我一定控制好时间。」
「再见。」
「再见。」
怀著满足的兴奋,程多伦招了辆车,赶去赴昨天那个莫名其妙订下的约会。
一路上,程多伦不停的对女主人发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她那么偏爱黄色?这种偏爱在程多伦的感觉上像是牢不可破的固执。程多伦还发现,女主人对音乐有强烈的需要,昨天一进门,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音乐,今天,才进书房,她又有相同的举动。
下了车,程多伦一眼就看见昨天那个女孩坐在那儿抽著烟,烟灰缸里堆了不少烟头,像是来了很久。
「嗨!」罗小路懒懒的嗨了一声,先向进来的程多伦打招呼:「你倒是很准时。」
「你来多久了?」
「整个下午没地方去,在这坐了半天。」罗小路懒懒的身子向前拱,挑挑眉毛:「怎么样?那个人是不是作家?」
「我输了。」输是输了,但见到这个女孩,程多伦蛮开心的。
「铁的嘛,只有白痴才猜不著那个人是干什么的。」罗小路得意的再度挑挑眉:「叫牛排吧,他妈的,今天真饿慌了,全部财产买包烟都不够;喂,算你活该倒霉,等下结账,把我的三明治一块付了。」
「你今天就只吃了一份三明治?」
「本来想多叫东西的,又怕你这小子黄牛,他妈的,肚子饿得乱七八糟,只好先叫了一份三明治。」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罗小路从脏兮兮嬉痞袋掏出一包烟,丢到程多伦面前:「喏,昨天跟你借的。」
「我都忘了,其实根本不用还。」
「不用还?」罗小路一伸手,烟又抓回来,丢进嬉痞袋:「不用还就拿来吧。」
这女孩真是不客气,程多伦忍不住想笑。
「你要吃什么牛排?」
「随便,我现在饿得能吃下一条牛。」
「你尽量吃,半打啤酒如果不够的话,还可以再加。」
「唷,你这小子倒蛮大方的。」罗小路眯起眼打量:「喂,你该不会是看上我,想追我吧?」
「追你?我——」从未踫过讲话这么大胆的女孩,程多伦一时倒哑住了。
「没关系,你要追就尽避追好了,不过我想吃牛排啤酒的时候,你就得付账。」
「我——」
「好了,好了,叫牛排吧,我快饿晕了,啤酒一起叫来。」
两客牛排,六瓶啤酒,服务生奇怪的看看两个人。
把蕃茄酱、胡椒乱洒一通,罗小路看也没看程多伦一眼,一口紧接一口,程多伦还愣傻在那儿,罗小路的盘底已经空了。
「咦?你不吃呀?」
「你还要吗?」程多伦被罗小路的饿相吓住了:「我这份你可以拿去。」
瞄一眼,罗小路端过程多伦那盘,切了一半,把另一半推回去。
「看你瘦伶伶的,一份你是吃不完了,喏,还你一半。」
吃完了半份,罗小路算是饱了,程多伦的盘里,还剩一大块。罗小路开始给自己倒啤酒,喝了一口,才想起来,在另一只杯里倒了大半杯。
「你也喝一点吧,算我请你的。」
「你请我?」
「有什么不对?别忘了,这六瓶是你输我的。」
想想,也对,程多伦接过杯子。
「那谢谢你。」
「不客气。」一口饮尽,罗小路又倒一杯:「喂,你帮她工作的那个老女人笔名叫什么?」
「不晓得,她没告诉我。」被这么一问,程多伦才发现,工作了一大,彼此连姓名都没介绍过。
「你真是白痴,你不问,人家还吃饱没事干吗告诉你呀?」
「你怎么老是叫我白痴?」
「你看你像不像嘛,好吧。」罗小路瞄了瞄空盘子和啤酒:「以后不叫你白痴了,那么你总有个名字吧?」
「程多伦,前程的程,多少的多,伦理道德的伦。」
「程——多——伦。」低低的念了一遍,罗小路皱皱鼻子,摇摇头:「这名字怎么听起来呆里瓜鸡的!」
「呆里瓜鸡?」
程多伦的傻样子,看得罗小路哈哈大笑。
「喂,不骗你,你真的长得一副呆瓜相,我敢发誓,从来没有女孩子看上你。」
「我也从来没看上过女孩子。」
罗小路正要喝的酒杯放下来了,凶悍的将身子拱上前。
「他妈的,你不是想追我吗?怕付账啦?」
「我——,我没有说要追你。」
「哦——。」罗小路戏剧化的哦了一声,拖的好长好长,身子靠回椅背,手肘撑抵在椅子上:「这么说,你没看上我?以后我吃牛排、喝啤酒没人付账了?」
程多伦点点头,想想不对,马上又摇头。
「还是可以请你吃牛排喝啤酒。」
直瞄著程多伦,罗小路一边点烟,一边倒酒。
「小子,你没病吧?」
「我——。」
「说了话可没让你反悔的机会哦?」喝一口啤酒,罗小路喷出一口烟:「我最近落魄潦倒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坐牢的坐牢,送外岛的送外岛,我们这票败类,就留下我一个了,嘿,什么也没混头了,他妈的,要不是昨天踫到你这个倒霉白痴,从天上掉下牛排来,我快要得营养不良症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
「说你是白痴,一点也不冤枉。」
罗小路摇摇头,打开第二瓶啤酒。
「有一种人,家里嘛,懒得管他了,学校呢,七拼八凑,总算记了他三个大过,兴高采烈的送他出了校门,这种人没救了,开始在大街上游荡,几个这种人一凑,嘿,开始上报了,什么凌晨两点聚赌啦,某日在那个倒霉的阔佬家明目张胆搬走什么金银财宝,传家之宝啦,等等等等等等等,年龄都不满二十岁。然后,社会人士绞尽脑汁替他们封了号,男的叫小太保,女的叫小太妹。」
喝了一口酒,罗小路丢一根烟给目瞪口呆的程多伦。
「怎么样?懂不懂?再不懂,你这种白痴该去跳汨罗江了。」
先点著了自己的烟,罗小路把火柴举到程多伦面前,程多伦赶忙把烟放在嘴上,凑过头。烟是点著了,却大大的呛了一口。
「其实,我们这种人,也不算多坏,有心有肝的,谈起恋爱来,还不是跟你们一样死去活来,蛮带感情的,偏偏那些社会人士,吃饱了撑的,有事没事今天骂我们是败类,明天骂我们是害虫。唉,那群家伙也不好好想想,没有我们这群混蛋,会有好多警察失业,他们失了业,还不是跟我们一样的去偷金银财宝,去偷传家之宝,你说我讲的是不是有几分道理?」
一杯接一杯,转眼已经第三瓶见了底,酒喝多了,话就跟著多了,罗小路真像逮到白痴似的,霹雳叭啦,话多得不得了,也不管对方的反应。
「他妈的,讲起来也叫人生气,昨天我跟你借了包烟,不是赶著走吗?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男朋友约我。」
「你男朋友?」
「已轻不算啦,妈的,那家伙八百年前就改邪归正变心了。」
「那他为什么要约你?」
「前天我去找他,他不在,结果他托朋友带信叫我昨天跟他踫头,你知道那死不要脸的家伙怎么样?」
「怎么样?」程多伦开始关心起来了。
「他妈的,他把表脱下来还给我,叫我以后不要去找他,他要好好的念书,他妈的,当了大学生就抖起来了。」
「那表是你送他的?」
「废话,他妈的,不识好歹的,为了偷那只名表送他做生日礼物,我跟踪了好久。」」跟踪?」
「我从一个倒霉的家伙手上拿下来的。」
本噜咕噜,这回,罗小路不是用杯子,整瓶酒拿起来,就往喉管直倒。程多伦今天真算是见识到了,老天爷,她真不会醉吗?
「你已经喝第四瓶了。」
「这半打啤酒可是我的,你他妈的叫什么叫?」握著酒瓶,罗小路凶巴巴的瞪著程多伦:「酒喝多一点,下手的时候才会顺利,你懂个屁,最近嘛,嘿,我认识了几个家伙,大伙准备干一票,又有人要倒霉了。」
罗小路把酒瓶重重的往桌面一放,引得旁桌的客人投以注视,吓的程多伦不敢再多讲。
「我刚才讲到哪里了?」罗小路对自己的话题十分有兴趣,歪了半天头,却想不起来刚才讲到哪。
「你讲到最近又有人要倒霉了,因为你们要好好干一票。」急忙的,程多伦赶快回答。
「对,就是讲到这。」满意的点点头,罗小路叼起一根烟,划了几次火柴都没划亮:「他妈的,没打火机真不方便,过几天想办法去越一个。」
「越?什么叫越?」
「就是偷嘛,白痴。」歪著头点火,罗小路很不耐烦的回答:「我告诉你,我们看中了一栋豪华住宅,他妈的,漂亮得要死,听说里面人口简单,很好下手。」
「你不怕被捉到?」
「白痴,哪有不怕的!」
「那你为什么要偷?」
「谁喜欢偷?没钱呀!」
「你家里不给你钱吗?他们晓不晓得你在外面做的事?」
「家里?哼,这年头的父母,没几个是合理的,开口就骂你,巴不得要你去死,哼,你骂你的,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
「你不怕他们伤心?」
「算了,如果他们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不声不响的,半打啤酒,已经开第五瓶了,罗小路半点醉意都没有,凭良心说,程多伦是打心底佩服。
「喂,放暑假了你不好好玩玩,跑去应征工作干嘛?」
「赚下个学期的学费。」
「那你是跟我一样,有个会生孩子的妈妈,踫上一个不会赚钱的老子,哼。」一声冷笑,罗小路又灌下第五瓶酒最后一滴:「好了,今天算你倒霉,付账吧。」
打开脏兮兮的嬉瘩袋,罗小路把仅剩的一瓶,放进袋里,连同尚余的两根烟。
拿起桌上的账单,程多伦走到台前结算,找了零钱刚要转身,柜台小姐又叫住了程多伦。
「对不起,先生,还有两包烟钱。」
「两包烟?」什么时候要过两包烟?多伦莫名其妙。
「是那位小姐要的。」
「哦,对不起。」
般了半天,她抽的和准备还自己的烟,挂的都是自己的账,程多伦笑著摇头。
岸完烟钱,回过头,位置上已经空了,服务生正在收拾那些东倒西歪的酒瓶。
「请问,刚才坐这的那个女孩——?」
「她走了。」
「哦,谢谢!」
走了?这个女孩多莫名其妙,连声再见都不说就走了,走了就算了,其实,不走又怎么样?难道还真的追她不成?像这种女孩,真要叫自己去追,那不知道要费多大的耐性,凶厉巴气的,像随时准备打架似的。
回到家,程多伦经过车房,出乎寻常的,爸爸的车居然停在那,也不过七点多,天都还没黑,他居然回家了,真是怪事。
一进客厅,在家里做了十几年的老佣人金嫂,神色不大对劲的,见了程多伦就指指楼上。
「老爷在书房等你,今天回来得特别早,我看他脸色不太对劲,你赶快去吧。」
会有什么事?程多伦不解的望著金嫂。
「快上去吧,别让他等久了发脾气。」
上了楼,虽然地面全铺著厚厚的地毡。程多伦还是尽量放轻脚步。这个在社会上颇有地位的企业家,在独生子心里,二十多年来,所培养的是无比的尊敬,个性有时候柔弱得像女孩似的程多伦,在父亲面前,始终是不敢多说话的孩于。
轻轻敲了敲门,等里面有了反应,程多伦才推门进去,依然是放轻的脚步和懦懦的表情。
「爸爸。」
程子祥咬著雪茄,坐在书桌前高背的黑色旋转沙发,背对著儿子。
「上哪去了?」
这是程子祥的第一句话,带著严厉的透视味道,语态中,似乎有几分命令——休想在我面前撒谎。
「我——,我跟朋友——。」
「什么朋友?「程子祥的旋转椅转向儿子,这回的口气,比刚才更严厉了,金丝边眼镜里的眼楮直视的盯著不安的儿子:「在我面前还要撒谎?你给我说,谁叫你去找工作的?」
「我——。」不晓得是什么力量,从来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在父亲面前太大声的程多伦,突然理直的昂起头:「我自己要找的,我想赚下学期的学费。」
旋转椅里的身子跳起来了,夹雪茄的手,指著程多伦,简单扼要的命令。
「辞掉!不准去!」
半天,程多伦史无前例的冒出惊人的反应。
「不!」
这种语气态度的坚决,是程子祥所不熟悉的,也是程子祥不能适应的。教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反常的顶撞起自己来了,程子祥太料不到了,一时竟愣住了。
「是你说我没有用,说我优柔寡断没有男孩子样,说我二十岁了,还没有你当年的魄力,你讲那些话太不合理,所以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
说完,程多伦调头就往门外走,没给愣在那的程子祥机会教训。走到门口,推开门,程多伦停住,丢下一串话。
「如果你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重重的带上门,程多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感觉像自己在刹那间变得成熟,变得巨大,变得像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这感觉是十分意外的,程多伦实在怀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推动自己,二十多年了,父子相依为命,爸爸始终没有续弦,光凭这点,程多伦就可以确定,父亲是多么的爱自己,可是,二十多年来,他的爱,似乎有某种错误,自己敬他,惧怕他,不敢顶撞,不敢多说话,而这一点一滴在内心,却种下极端的反抗意识。
程多伦怀著那份奇异的感觉,无比轻松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程多伦想起一个人,那个看起来凶厉巴气,丢在啤酒缸里泡一夜也不会醉的女孩,自己刚才对爸爸讲的那几句话,不就是她今天说的吗?
她?那个脏兮兮的女孩,我怎么会那么不自觉的用上了她的话?难道今天对爸爸的顶撞,勇气来自于她?可能吗?那个一句话加一个他妈的女孩。
程多伦拍一下自己的额头,有著十分遗憾。
「我居然没问过她的名字?」
她姓什么?叫什么?临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留下,算了,有什么好遗憾的,程多伦一想到她那凶厉巴气的样子,一腔遗憾就减去了。
☆☆☆
下午,换了衣服,程多伦准时去了林园大厦。
长了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违背父亲。
「今天有没有在门口等?」
开门,舒云开玩笑的用著那十分女人味的声音问,程多伦有些羞涩的摇摇头。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简直给自己一种迷人的感觉。程多伦有欲望多听她讲话,但自己却是笨拙得就像昨天那个女孩讲的:白痴。
「我们开始工作吧。」
音乐,香烟,然后,程多伦拿起笔预备。
舒云喷出烟,闭起眼楮,沉思片刻,那柔软的,轻细略带疲倦的声音,像抛下的绸缎,悠长地伸展、伸展——。
今天工作的适应力,比起昨天,程多伦更熟练多了,三个小时,像阅读一本吸引人的书,在百般眷恋中告一段落。
出了书房,程多伦一声干咳接著一声,都到客厅门口了,才鼓足天大的勇气。
「我——我想问——。」顿下来,搓搓手心,程多伦又是一声干咳:「我——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无数的干咳加上窘迫的揉搓手心。就是问这个,舒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小男孩,觉得好玩。
「舒云。」
「舒——,你是说你就是舒云?」程多伦眼楮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圆的,半天还恢复不过来:「舒云——,就是你?」
笑笑,舒云有趣的望著程多伦的表情。
「你真的是那个舒云?」程多伦简直不敢相信。
「舒云有两个吗?」
「我——。」抓抓脑袋,程多伦窘窘地露出羞涩的笑容:「我没想到我居然面对你两天了。」
「你呢?我似乎也该知道你的名字。」
「程多伦。」
「还在念书?」
「开学就四年级了。」
「念什么?」
「工商管理。」说完,程多伦又补充一句:「是我爸爸的意思,他要我念——。」
程多伦还没讲完,电话铃响了,舒云连忙跑过去接,马上脸上就露出喜悦,完全忘了程多伦的话才讲到一半。
「喂,浩天吗?等了你一天电话,你什么时候来?」
喜悦从舒云脸上撤去,程多伦看到一张好失望、好失望的脸,那种失望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般,给人难以言喻的沮丧。
「不能推掉吗?」
沮丧加深了,程多伦看到细弯秀气的眉缩在一块,紧紧的。
「明天呢?明天能来吗?」
程多伦从未看过一张如此绝望的脸,那张绝望的脸,像在哀求,哀求著电话那边的人。
「还需要过多久你才让我见你?——给我一个时间,浩天,不要叫我这样等,不要让我再次只是到机场送你走。」
哀求的眼楮蒙起微微的潮红,程多伦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叫浩天的是个怎样的人?怎能如此拒绝一个渴望见他的人?
「后天我等你,好吗?——别让我等太久,——再见。」
电话筒缓慢、缓慢地垂落,舒云的手压在电话上,似乎全身的力量都放在上面了。
饼了差不多有三十秒之久,舒云转身,情绪尚未恢复过来,勉强平静的面对著程多伦。
「对不起,我忘了你还站在这,你可以回去了。」舒云做出送客的笑容:「明天见。」
程多伦有欲望留下来,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想为一张看来如此难过的脸,做一些什么。但对方已经有送客的意思,程多伦迟疑的望了望舒云,不再逗留。
「明天见。」
浩天是谁?是那天在电梯口与舒云拥吻的男人吗?显然舒云并未结婚,那么浩天是她的男朋友?舒云为什么不结婚?看起来,她差不多有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女人,几乎是超过结婚年龄了,可是,她为什么不结婚呢?从电话的语态中能断定,舒云爱极了那个叫浩天的男人,而那浩天像是没有舒云那种狂热,老天,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份感情?程多伦想起那天在电梯口,舒云依依不舍的留恋,突然,一阵不公平的愤怒从胸口涨起,程多伦极端的不满意那叫什么浩天的男人,也极端的同情起舒云来。
这一天,从吃过晚饭到临睡前,程多伦反复的想,不停的想,舒云那张绝望、沮丧、难过的脸,一直浮饼来,从不同的地方浮饼来。
☆☆☆
大清早起床,程多伦就听到楼下好多人在讲话,闹哄哄的,平常家里总是静悄悄的,尤其是大清早,金嫂总是不声不响的做早饭,不声不响的打扫,而今天竟反常的像有一屋子人在那议论什么。
程多伦穿上晨衣,还没下楼梯,就看到两个警察,一个问金嫂,一个在做记录,爸爸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夹著雪茄,一只手摊开,对著警察做不知状。
「谁晓得?还是金嫂上楼来告诉我的。」
「昨晚半夜的时候,你们难道一点什么都没听到吗?」
「他们这种人搬东西熟练得不得了,客厅铺的又全都是地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
「是呀,连我都没听到,我是睡在楼下房间的。」金嫂比手划脚的说。
「程先生,这次盗窃,大概丢了些什么东西?」
「我也搞不清楚,金嫂比较晓得,是她先发现的。」
「偷的还不少呢?」金嫂扳起手指算:「一台外国进口的彩色电视、还有照像机、录音机、洋酒八瓶、韩国带来的高丽参有半斤之多,另外,我看那帮人是饿昏了,冰箱里的烤鸡、红烧蹄膀、五六个只果,全给搬得光光的。」
站在楼梯口的程多伦,听到这里,突然暗笑了一下,还有小偷偷红烧蹄膀这些玩意。
「程先生,你等消息,我们尽快给你破案。」
「好,那——,谢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来一趟,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
送走了两名警员,程子祥一回头,就看到楼梯口的程多伦,父子你看我,我看你,半天,程子祥把咬在嘴角的雪茄拿下来,习惯的严肃面孔始终板著,但仍没开口讲话,大约又过了五六秒,程子祥再度咬住雪茄,把眼里极度的不满抛向儿子,然后转身离去。
金嫂端出早点,看见程子祥的背影,摇摇头,略带责备的面向楼梯口站著的程多伦。
「也不怪老爷生气,好好的居然跑去找工作赚学费?叫人家听了,不笑才怪,老爷在社会上,有名有望的,你这不是跟他过不去吗?」
摆好早点,金嫂的口气从责备转为慈祥的安慰。
「其实,也不全怪你,老爷的脾气有时候也真是暴躁了点,不过,晓得他的脾气,顺著他点,有什么事,也就过去了,你妈在的时候,唉,她真是个好人。」金嫂站在餐桌旁,跌入好久好久以前的记忆;不管老爷怎么发脾气、怎么摔东西、怎么骂人,她总是轻声细语的在后面捡东西,任老爷骂,这么好的女人,难怪老爷二十多年了从没想过再娶。「唉,好人命短,这真不知道是什么天理。」
自顾自的说完了,金嫂开始帮程多伦盛稀饭。
「虽老爷那天发脾气说,你是去帮人家写什么来著,我也没听清楚,到底是干什么?」
「帮一个作家写稿子,她是用左手写字,可是她的左手开车时撞伤了,所以她就登报找人帮她忙。」
「作家?男的女的?」
「女的。」
「女的?」金嫂不以为然的皱皱眉:「女的她找个男孩做什么?怎么不找个女孩呢?那个作家多大岁数了?」
「差不多有三十岁吧。」
「有几个孩子啦?丈夫是干什么的。」女人天性好管闲事的兴趣开始推动金嫂了。
「我看她还没结婚。」喝一口稀饭,程多伦真有点懒得回答。
「还没结婚?」金嫂大惊小敝的睁大了两眼:「三十岁的女人还不结婚,她存著什么心眼?」
「老天!」程多伦有点生气的拍著额头:「金嫂,你不要滑稽好不好?人家结不结婚,关你什么事嘛!」
「那倒不关我的事,我是要叫你注意点,这种女人呀,别让她惑上了,你看她是不是不大对劲,什么人不好找,偏偏找了个年轻的男孩。」
「金嫂,你是怎么想的?你简直——。」
金嫂唠唠叨叨的讲到一半,程多伦已推开椅子,稀饭也不喝了,瞪了金嫂一眼,跑上楼去。心底对舒云充满歉意,要不是金嫂那么大把年纪,刚才真想骂她一顿。女人真是莫名其妙,那头脑袋闲下来,什么滑稽荒谬的事情,都能叫她们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