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 第十章

我略觉惊奇,「这么快?」

百灵低下头,「他爱的是你,因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灵,你太天真了,如果他爱我,他早就娶了我,他这个人,爱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说:「念念不忘有什么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对我有什么好处?我难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说,「这并不使我生活有所改变,」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他重视你,他买了那屋子给你住,装饰得似皇宫。」百灵说。

「百灵,凭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换取这些东西,那还办得到。」我转头看著她,「你真的那么重视物质?」

「但是我爱上了他,」她说。

在太阳下,我直接的感觉是「女人真可怜」。

我说:「你爱人是因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说,「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我会心甘情愿与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个没有地位的男人。」百灵说。

「什么叫没有地位?」我问,「塔门同胞?唐人街餐馆的侍役?码头苦力?中环小职员?你倒说来听听。」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灵低低的说。

我苦笑,百灵说得对,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为我们的男伴,但是要找一个好过他的,又不是我们日常生活可以接触得到。

百灵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他离开我之后,杰,你还记得那人吗?杰约我出去吃饭,我去了。我们叙了一阵子旧,不外是说说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颇喝多了一点酒,提议去跳舞,我与他到夜总会坐了一会儿,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请我跳舞,数月不见,他胖很多,白蒙蒙的一张面孔,村里村气,那样子非常的钝非常的蠢,于是我建议走。」

「他坚持送我回家,我说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门口我请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挤进来,一边晃著那张大白脸笨笑,他说‘唉哟!一定有个男人在屋里!’」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来,发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门重重关上,去他妈妈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著什么在屋子里,反正我赵百灵没有求这种人的一天!」

「他以为我陪别的男人睡觉,非得跟他也亲热亲热,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灵皱著眉,低声咒骂。在这个时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从前是怎么认识这种男人,」百灵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时脑袋与齐晃的景象……现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个时候,你情愿在家中发呆,也不跟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听著,太阳晒得人发烫,我有点发汗,但手心是凉的,整个人有点做恶梦的感觉。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没有选择,男人在我们处吃完睡完再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走,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何乐而不为。

但自由与放任是不同的。

我们不是贞节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对象是谁,比他差的人吗?实在不必了。

我说:「百灵,我觉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灵与我站起来,我们走出公园,太阳仍然在我们的背后。

百灵说:「他把你那问屋子整间锁了起来,不让人进去。」

我说:「干吗?上演《块肉余生》吗?别受他骗,我最清楚他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进去顺手牵羊。」

「我认为他很爱你。」百灵说,「他爱你。」

「他爱他自己的。」我说,「对不起,百灵,我的话越说越粗,你知道厨房里的人,简直是口沫横飞。」

「我觉得很难过,」百灵说,「我真是寝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撑著头。

「你必须忘了他,他并不是上帝,时间可以治疗一切伤痕,你能够养活自己,别做感情的奴隶。」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说。

「你并没有好好的试一试,你工作太辛苦,新闻署经常加班至晚上九点,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几内亚去,看看那里的人,你还是有救的。」

「丹薇——」

「人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这几个月内我发觉没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说。

百灵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么强壮。」

「你在生活吗?」她问。

「当然。」我说,「例假的时候约朋友去看戏吃饭——不想见人时在家中吃罐头汤看电视,买大套大套的武侠小说,我还有一份忙得精疲力尽的工作。」

「老的时候怎么办?」百灵说。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也许我永远活不到老,也许等我四十了,还是可以穿得很摩登,与小朋友们说话,同时看张爱玲小说与儿童乐园,快乐并不一定来自男人,我并不憎恨男人,有机会还是可以结婚的,没有机会还是做做事赚点生活费,我知道做人这么没有抱负简直没有型没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灵抬起头想了一想,说:「你现在是一个人住?」

「是的,我连佣人都没有。」我坦白说,「不能负担。」

「丹薇,我对你不起,如果没有我一时自私,你或者已经成少奶奶了。」百灵始终还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个好妻子,但决不是好情妇,我还是有点自尊心的。」我摊摊手。

「你真的不气?」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别想大多,我不能帮你,你必需帮助你自己,与他的事,当看一场电影好了。」我说,「你开心过,是不是?」

「谢谢你。」百灵说,「你是宽宏大量的。丹薇。」

「百灵,」我说,「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她问。

「别再来找我了。」我说,「我不大想见朋友。」

「对不起,丹薇,我不再会有颜面见你。」她低头。

「颜面?颜面是什么?」我笑,「何必计较这种事。」

「丹薇,我这次见你,是特地告诉你,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说,「他离开了我。」

「谁得到与我无关,我反正已经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说,「曾经有一度我是这么的爱恋他。」

「请你原谅我。」她又旧话重提。

「当然原谅你,好好的工作。」我说,「百灵,别想得大多,这并不是我们的错。」我笑笑,「把责任推给社会。」

百灵看我一眼,「你总是乐观的,丹薇,有时候我很佩服你,你总是乐观的。」

我淡淡他说:「是的,我还是对生命抱有热爱,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气,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从来没有踫到幸运的事,」百灵说,「我一向生活得很上进,读书。工作,莫不是依正规矩,连搭公路车的时候都看‘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些什么?所以我学著往坏路上走,谁知又太迟了。」

「百灵,别说得这么丧气,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我认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说。

「他什么也没有留下给你?」我问。

「少许现款。」她说:「很伤自尊心,我情愿他什么也没留下。」

「百灵,别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见,丹薇。」她说。

「慢著,百灵,你会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会。」她说,「我想或者会到外国去走一趟。」

「再见。」我说:「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带著一颗蛮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习惯,我洗头兼洗澡,然后捧著一大叠报纸看。

张汉彪生气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算是宣告完蛋。

我开了电视,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声音也是好的,幸亏天天忙得贼死,一双腿老站著,早已卖给珍珠甜品部了。

问题是我的体重,近厨得食,我已经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别的地方不打紧,最可怕的是个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没有下决心节食,算了,谁来注意。

我上床睡觉。

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响,我翻一个声。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谁听这种电话谁是傻子。

电话不停地轰著。

老娘说不听就不听。

它终于停了。

我也终于睡著。

事情更坏了,没隔半小时,有人按铃,敲门。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声音却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这些人如果以为我一个人住就可以欺侮我,这些人错了。

我懂得报警,我决不会迟疑。

既然已经起床,我点起一支烟,坐在沙发上享受,如果有无线电,还可以听一首歌。

电话铃与门铃忽然都休止,静得不像话。

在这种时候想起酒店厨房一个伙计,二十多岁,储蓄够了,最近去一次欧洲,回来巴黎长巴黎短,传阅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还是他,两只脚微微「人」字地站著,双手永远坠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脸上一副茫然无知的神色。

他与我说:「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再说。」

「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不要看。」我说,「你一向并不是这种人,你是永远潇洒健康的,你怎么会苦苦恳求女人呢?」

「因为我踫到了煞星。」他叹一口气。

「我还以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杀手。」我说。

「开门。」他还是一句话。

我终于开了门,他并没有马上进来,他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开看了,是他的离婚证明书。

我抬起头,把信封还给他。

他靠在门框上,一声不响,他的头发很长,胡须要刮。衬衫是皱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进来。」我说。

他镇静的进屋子来,跟刚才暴徒似的敲门大不相同。

「请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来。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这么简陋的家,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开口:「我已经离了婚,有资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业务呢?家财的分配?岂不太麻烦复杂?」

「当运气不好,踫到一个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这么严重吗?」

「这件事经过多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不然为什么我总得鬼魅似在你身边出现。」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梦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个梦更像一个梦。

在梦中,我曾多时看见他进到我的屋子与我说,他愿娶我为妻。

这是一个深夜,谁知道,也许这根本是另一个梦。第二天闹钟一响,生活又再重新开始,他就消失在吸尘机与公路车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说。

他的声音平实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职员与大商家的求婚语气统一之极。

他用手抱著头,「天呵,丹薇,请你答应我,我的头已开始裂开,你的生命力太强,永不服输,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撑著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别这样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溃了。」他几乎没哭出来。

我蹲下来,「喂,」我说,「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

我的眼泪旧汨流下来,「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平和过。

人在最激动的时候往往有种最温柔的表现,我也不明白,我的运气,竟可以有机会与他诉说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运。

当然婚后情形并不是这样的。

婚后我们的正常对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他:「又没钱了?不久将来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继续你的蛋糕事业!一个下午买书可以花掉两万!疯了!」

我们并没有住在那问蓝白两色的住宅里,我们不是公主王子,堡垒不是我们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业,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还是可爱的男人。我爱他。我早说过,很久之前,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节食,把你那伟大的肚脯消灭掉!」

我:「不回来吃饭,也得预先告诉我!」

等他黑色的保时捷比等公路车还困难,真的,他的面色比车掌难看得多,但是我爱他。

我想这不算是倾城之恋,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满足,很快乐。

推荐阅读:
幸福预演 妙手擒夫 追爱闯通关 旧笔记之恋 路人甲心声泄露后成为了救世主 深闺情挑 告别流浪 枕畔情仇 爱情小说死亡事件 戀愛1+1=1(上) 听说你有点难追,OK姐把你拉黑 魔王情人
相邻推荐:
渺渺没擦黑板被老师C了一节课丰满浑圆小可的奶水小说妈妈睡着了突破妈妈最后底线的小说征服世界成就条件舞蹈室里被强(h)洪荒鸿蒙道祖快穿系统肉肉HH折磨女性私密部位酷刑书房欢爱h古代偷阴阳玄学十大书籍by男定期怀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