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扮是极花心思时间的一件事,以前我也是其中高手,近年来简直没有兴趣。
现在工厂区上班,衣著并不是那么计较,我也乐得名士派头,西装裤毛衣,加件姬娜的长直身大衣,竖起翻领,冒著细细毛毛雨,踩一脚的泥泞。
姬娜说:「不打伞,这件凯丝咪大衣一下子就淋坏了。」
我不经意答:「衣服总会坏,人总会死。」
她狠狠白我一眼。
我喜欢这种天气,令我想起初到纽约,空气中也有一股萧杀。
第五街那么热闹,我都没有投入,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只是一个陌生城里的陌生人,活著是一个人,死也是一个人,至多在街上乱闯,到累了,找个小地方喝杯咖啡。
那是我一生中的转挟点。以往我太年轻,不懂得如何生活,现在可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