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二点半钟,林康悦驾著她那辆小小的敞篷车回家。车停好之后,她并没有立刻把收音机关掉,她还想听下去。夏心桔在节目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可以让你回去人生某个阶段,你要回去哪个阶段?」
她又要回去哪个阶段呢?
她就要现在这种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电梯,一边哼著歌一边从皮包里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她亮起客厅里的灯。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发上,眼楮冷冰冰的,吓了她—跳。
「你还没有睡吗:」
「为甚么这么晚才回来?」他幽幽的问。
「不是告诉过你,我今天晚上跟旧同学吃饭吗?」
「玩得开心吗?」翁朝山微笑著问。
「嗯!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说。
「是吗?」她今天穿了一袭黑色的紧身连衣裙,是去年买的,一直放在衣柜襄,没有怎么穿过。
她脱掉鞋子,在翁朝山身边坐了下来,依偎著他说:「李思洛结婚了,罗曼丽跟男朋友闹得很不开心。」
「跟旧同学见面也要穿得这么漂亮的吗?」翁朝山的目光充满怀疑。
「你又来了!」她望著他,很想说话,最后还是把说话吞进肚子里。
「我去洗澡。」她站起来,走进房间里。
翁朝山玺著她颓丧的背影,他有点痛恨自己。
林康悦洗澡的时候,翁朝山也脱掉了衣服走进来。
「对不起。」他在后面抱著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
「你为甚么老是怀疑我?」林康悦生气的说。
「我不是怀疑你,这么晚了,还不见你回来,我担心你。」
林康悦转过身来,难过地里著翁朝山,说:「你已经不再信任我了。」
「没有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块肥皂,在手上揉开了泡沫,涂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个女孩子在参加旧同学的聚会时,都会刻意打扮自己的?因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输给对方。」林康悦觉得她因为那一袭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说出来。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来,我便睡不著。」翁朝山说。
「你永远也不会再像从前那么爱我了,对吗?」她悲哀地问。
翁朝山捧著她濡湿的脸,说:
「我和从前一样爱你。」
他拿起莲蓬头,替她冲去身上的肥皂和脸上的眼泪。
林康悦蹲了下来,脸埋在双手里。她应该相信他吗?还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只是爱的谎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来,温柔地把林康悦掩著脸的一双手拉开,说:「快点穿上衣服吧,这样会著凉的。」
林康悦摇了摇头,把翁朝山手上的莲蓬头拿过来,搁在他的肩膀上,让热水缓缓流过两个人的身体。她坐了下来,紧紧地搂住翁朝山,双脚缠著他的身体。水蒸气在四周弥漫著,这一刻,除了水声和呼吸声,她甚么也听不见,也看不见翁朝山的睑,一种温柔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唤回了更加美好的岁月。
那个时候,她正和翁朝山热恋。一天晚上,她和罗曼丽在尖沙咀吃晚饭。吃完饭之后,她们在弥敦道散步。那一带有许多流动小贩的摊子,她在其中一个卖胸针的摊子上看到一个「Love」字的胸针。那个「Love」是用许多颗假宝石嵌成的。
「我要买这个!」她拿起那个胸针。
「不是吧?」罗曼丽摇著头问她。
「为甚么不?」
「你不觉得很肉麻吗?」
但她始终不肯放下那个胸针。
「谁会买这个字的胸针?」罗曼丽说。
「你不需要「Love」吗?」
「但是,没有人会把需要挂在胸前的呀!」
林康悦没有理会罗曼丽的劝告,坚持把那个胸针买了下来。
「要是你把这个胸针挂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罗曼丽笑著警告她。
她根本没有打算把那个胸针挂在身上。它很没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听罗曼丽的说话,硬要买这个胸针,也许是因为正在热恋吧?
心里有爱,被人爱著,也爱著别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爱,看到「Love」这个字,双眼也会发光。明明知道自己不会挂这个胸针,仍然买了下来,因为她正在享受爱,也正在感受爱。那个时候,她忽然理解,坏的品味,也许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诉翁朝山:「罗曼丽说,要是我挂上这个胸针,她拒绝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听了,只是微笑不语。他的微笑里,充满了幸福。她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脸上看过这么幸福的神情。一向以来,都是男人许诺给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给他车福。可是,这个幸福的许诺并没有兑现。她曾经以为翁朝山是她最后一个男人了。后来,她却爱上了另一个人。
邵重侠是她的上司。大家认识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发现自己放在荷包里的一张照片不知甚么时候不见了。那是她四岁的时候在家里那棵圣诞树下面拍的,底片已经没有了。
到底是甚么时候遗失了的呢?她在家里怎么找也找不到。那天傍晚,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翻箱倒箧的找。
「你在找甚么?」邵重侠问。
「我在找一张照片。不知道在甚么地方遗失了,那是我很喜欢的一张照片。」
「是这—张吗?」邵重侠从皮包里掏出她遗失了的那张照片。
「就是这一张!」林康悦欢天喜地的说。她还以为,她会永远失去这张照片。
「你是在哪里拾到的?」她问。
「在咖啡机的旁边。」
「一定是我买咖啡的时候不小心掉了的。你是今天拾到的吗?」
「是四个月之前。」邵重侠说这句话时,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她忽然明白了。
这个男人一直偷偷藏起她的照片。
她望著邵重侠,他满脸通红。谁能拒绝这种深情呢?那一刻,她爱上了他。那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他呢?她心里不是已经有另一个人吗?那是她曾经相信的幸福。也许,她太年轻了。人在更年轻的时候,总是对爱情需索无度。
林康悦瞒著翁朝山,偷偷的和邵重侠见面。她用上了许多借口:开会、加班、跟旧同学众会、和罗曼丽吃饭……,为了另一段感情,她说了不少的谎言。而其实,她从来就是一个不擅于说谎的人。
一天晚上,当她从邵重侠的家里走出来,她看见翁朝山幽幽地站在对街那家便利商店外面等她。原来,翁朝山从家里跟踪她来这里。看到他的那一刻,她震惊得想立刻逃跑。可是,她能逃到哪里呢?她在他面前,惭愧得没法抬起头来。还是翁朝山首先问她:
「你要跟我回去吗?」
她望著翁朝山,她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过这么痛苦的神情。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在他眸中看到一个残忍的自己。甚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在弥敦道的流动摊子上买「Love」胸针的幸福?又在甚么时候,她开始义无反顾地背叛一段挚爱深情:而这一刻,这个男人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怨恨。他来这里,彷佛是要带这个迷途的小女孩回家。
她回报他的深情,竟是背叛。她多么痛恨她自己?
两个人坐在那辆敞篷车上的时候,她掩著睑失声地饮泣,翁朝山一句话也没有说。收音机拧开了,夏心桔在节目里问:
「无限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这个问题,来自米谢‧勒缪的一本小书,书的名字是《星星没有出来的夜晚》。
一个小女孩在暴风雨之夜,对于无限、生命、死亡、自我、爱与孤寂提出了许多问题。
无限的尽头在哪里?
她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回荡,翁朝山却一直痛苦地沉默著,哭的为甚么不是被背叛的那个人呢?无限的尽头是爱。他用无限的宽容来饶恕一个不忠的情人。
他太爱她了,他是来带她回家的。冷冽的风从外面吹进车厢里,翁朝山伸手去后座拿起自己的外套铺在她身上。林康悦哭得更厉害了。她很想跟他说对不起,可是,在这一刻,「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他来说,太痛苦了,翁朝山也许宁愿她沉默。谁能忍受自己的爱遭受背叛和遗弃呢;那一刻,她才深深的知道,她爱的是翁朝山。她不能想像他从她的生命中消失。没有了他,那些日子将会多么难过?
林康悦离开了那家公司,离开了邵重侠。爱总是有轻和重。有些爱情轻盈,有些爱情比较重。岁月会决定它的重量。她只能辜负迟来的一个。邵重侠在她的生命里,远远比另一个男人轻盈。他的价值,也许是让她知道,她更爱翁朝山多一点。如果不曾爱过另—个人,她怎么知道,她最不能够失去的,是翁朝山的爱?她回到他身边,用以后的日子偿还她对他的亏欠。
可是,她曾经见过的,在翁朝山脸上的那个幸福的笑容,自她回来之后,彷佛就没有再出现过了。有时候,他会变得多疑和忧郁。
一天晚上,她发现翁朝山在书房里翻她的东西。
「你在找甚么?」她问。
「我在找我的电话簿。」翁朝山说。
她知道翁朝山在偷看她的日记。
自从她回来之后,翁朝山总是害怕她会再—次离开。因为内疚,她—次又—次的,由得他怀疑。谁叫她曾经辜负过他呢?也许,他还需要多一点的时间,才能够像从前那么相信她。她会等待。
今天晚上,她和几个旧同学见面,翁朝山竟然又怀疑她。他说是担心,她知道是怀疑。他是永没可能忘记过去的吧?
翁朝山把水笼头关掉,用一条大毛巾把她牢牢的包里著,温柔的说:
「现在去睡吧。」
林康悦忽然觉得,她是他放在掌心的一只小鸟。她曾经从他手上飞走,她背叛过他,她愿意用她的余生去修补那道裂痕。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在罗曼丽的家里陪著她。罗曼丽跟男朋友吵架了。她跟那个男人一起一年零三个月了,可是,那个男人依然想念著七年前的旧情人。他根本不爱她。
「我想去找那个女人。」罗曼丽说。
「那个女作家?」
「嗯。」
「你找她干甚么?」
「只是去看看。」
「你知道她住在哪里吗?」
「不知道,但我可以去出版社踫踫运气。」
「你要看些甚么?」
「她在我爱的男人心中永垂不朽,我是既羡慕也护忌,要去仰望一下。」
「别疯了!」
「不去仰望,去自怜也是好的。你猜邵重侠会不会偷偷去看你,或者看翁朝山?」
「我不知道。」
「这个世界上,每天到底会有多少人去偷看旧情人和旧情人的情人呢?」
林康悦笑了:「有谁知道呢?被偷看的人,也许是比较幸福的。」
「你爱的,到底是翁朝山,还是邵重侠?」
「翁朝山。」林康悦甜丝丝的说,「他在我心中也是永垂不朽。」
今夜刮起暴风雨,林康悦那辆敞篷车在公路上飞驰。她想快点回去,翁朝山会担心她的。
她拧开车上的收音机,夏心桔的节目播出了最后的一支歌,那是DanFogeberg的《Longer》,地久天长。然而,这一段路却好像永远也走不完,她想快点回去。翁朝山一定还没有睡。他说过,她不回去,他是睡不著的。
当她打开门的那一刻,迎接她的不是温柔的等待,而是一张愤怒的睑。
「曼丽的心情坏透了,所以我……」她连忙解释。
「你真的是在她那里吗?」翁朝山问。
「是的。」她嗫嚅著,她从没见过他这么凶。
「这是甚么?」翁朝山把一个信封递到她面前。
她接过那个信封,里面是一张违反交通规例的罚单。
她不明白他为甚么这么愤怒。
「我忘记了缴交罚款!」她说。
「这张罚单是两个月前发出的,地点是跑马地,姓邵的那个男人,不就是住在那里吗?」
「你以为我去找他?」她觉得受了很大的委屈,「那天晚上,我就是去跟旧同学吃饭。饭后,我送李思洛回家,她是刚刚搬到那里的,我事前也不知道。」
「你真是一个说谎的高手,我比不上你!」翁朝山冷冷的说。
「我根本没有说谎!」
「你说过的谎话实在太多了!今天晚上,又是跟姓邵的见面吧?」
「你太过分了!」她向他咆哮,「既然你不相信我,为甚么还要跟我一起!你从来就没有原谅过我,那为甚么还要假装大方!」
「是的,是我的错!」翁朝山痛苦的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
她望著翁朝山,眼泪从他的睑上滚下来。她从来没见过他哭。她太知道了,他没有办法忘记她的背叛。他怀疑她的时候,比她更痛苦。她曾经很愿意用她的余生去修补这段感情的裂痕,但她现在明白了,无论她这一辈子多么努力,也无法修补。他们流著泪对里,她比从前爱他更多,他又何尝不是?然而,也是时候要完了。
第二天,林康悦一个人搬了出去。那辆敞篷车仍旧停在大厦里,那是翁朝山从前送给她的礼物。夜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不用再等门了。
翁朝山多么讨厌自己?曾经有一天,他竟然偷偷翻看她的日记。一次又一次,只要她不在身边,他便会联想到她是和另一个男人一起。
这一辈子,他也没法忘记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他从家里跟踪她出来。她坐的那辆计程车停在跑马地景光街一幢公寓外面,姓邵的男人在那里接她,他们一起走上去。
他就知道她偷偷的和别人来往。他站在对街的便利商店外面等她。他既愤怒而又害怕,他害怕失掉她。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爱她比他所以为的更多。
等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锥心的折磨。当林康悦从大厦里出来的时候,她脸上是带著微笑的,她是给别人抱过吧?有哪个男人可以承受这种苦楚?他走上前去,接她回家。他很想忘掉她的不忠,可是,曾经有过的裂痕,是永远不可能修补的。他讨厌自己变成这个样子,他不想再怀疑她,那会削弱他对她的爱。也许,唯有分开之后,两个人各自的生活,他才能够永远思念她。
无限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林康悦一个人走了出来,她没有恨翁朝山,她知道他心里是多么的难受。告别,只是不想再彼此伤害。她的钱包里,放著一张翁朝山的相片,那是他九岁那年照的。
他手上拿著一片香橙朱古力,笑得天真而幸福。这样幸福的微笑,在他们一起的日子里,她是曾经见过的。
如果可以选择回到人生某个时刻,她要回去没有裂痕的时候。她以为裂痕是可以用爱去修补的,原来她错了。
无限的尽头不是爱,爱是有限的,止于背叛和不忠。这一次,她知道翁朝山不会再来接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