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对三十多岁的女人许下诺言,并真为她实现。
真了不起。那女人好福气,这年头连青春少女打著锣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这位女上想必然有过人之魅力,也许他们两人真的看对了眼,发生火花,燃烧起来。
「志鹃,你不是喜欢弟妹吗,将来你可以来探望我们。」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连母亲都不欲多说,更何况是我。
旁人如何插嘴。
案亲说下去,「志鹃,此刻你最好是嫁人。张元震不是回来了吗?快快拉拢天窗。」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说:「我不想匆匆忙忙作决定,我会找一间小鲍寓搬出去。」
他迟疑一下,「要在五个星期内办妥。」
这么急?我叹口,「好。」我说。
案亲松口气。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庆幸你妻女这样文明,没给你招惹任何麻烦吧?」
「是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