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现他的?你们认识?」警察问卓依:「你跟我去录口供。」
卓依不想去,这么晚了。唉!这是多管闲事的后果。
但是──又怎能掉头而去呢?这么久了,居然还没有一辆车经过,若不是她,恐怕那男人有生命危险呢!
日行一善。好!她跟著去警署。
***
交通意外的录口供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半小时后她从署出来,想著那个受伤的男人,莫名其妙地担心著,反正时间已晚,她就到医院去看看。
警署的人告诉她那是邓肇坚医院。
匆匆忙忙地赶进去,那男人已从急症室送进病房,顺著房间号码,一路找过去。
病房外有警察守著,不让她进去。
「不许进去,除非是亲人。」
「我是他──」卓依摇摇头,「算了,我不进去。」
「小姐,你是伤者女朋友?未婚妻?太太?」警察叫住她,「他还没醒,但你可以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