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后,他们移到灯光柔和的客厅。
「一个月后你们回香港时,我会来纽约送你们。」朗尼真诚地说。
「如果你忙就不必了。」蕙心说。
「难得找到像斯年这么好的聊天对手,」朗尼摇摇头,「我们应该在六年前就认识,对不对?慧心。」
斯年知道他的意思是说,若干六年前相识,就不会有斯年当神父这回事了,但——命运,谁拗得过?
「总之我们已经认识,已经是朋友,」斯年凝望著他,非常真诚的。「将来我们会有许多时间交往。」
「你来哈佛?」朗尼大喜。
斯年看蕙心半晌,终于说:「有机会——我想试试。」
蕙心大震,他说想来试试?斯年,那表示——表示
在纽约的总公司实习,蕙心就觉得轻松多了,到底有六年的工作经验,又是她所熟悉的业务,而且实习——也不会真要处理什么事,比起在香港那种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