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一边拿起筷子一边招呼他:「你快吃,不吃要凉了。」
叔叔夹起碗罩的鸡津津有昧地啃著.方志宇没有动筷子,只是眼巴巴地等他吃完,但等了三分钟,他连一块鸡肉还啃不完。
叔叔还不到发落齿摇的地步,这种情形只有一个可能:他在一边吃一边斟酌要不要把女儿嫁给他。
方志宇坐不住,一下站起来,叔叔一脸疑惑地望著他。
「喔,我脚麻,站起来抖一抖。」这是很好的理由,但他后悔站起来。
一时冲动总要付出代价,叔叔延缓了把鸡肉送进嘴里的速度,想必思虑也严重受到打扰。欲速则不达,接下来,无论心在滴血、脑袋休克,就算濒临抓狂,方志宇也不敢再站起来,只咬著牙忍耐著。
一场几乎咬断牙的苦撑后,叔叔终于吃完那碗鸡肉,也露出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