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