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合情合理,单身的男人与单身的女人,在这个美丽繁忙的大都会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过我是一个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说过。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闲,光为了陪她而留下来。
三天是可以的。
三个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们之间潇洒的感情发酸。日子久了,男女总为钱财担忧纷争,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我几乎已经决定了结局,一如我写小说的习惯,开始一个长篇之前,总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结局。
这是我的一贯作风,可以说是职业病。
她很取悦我,我们整个上午坐在图画室内上天入地的闲聊,一天彷佛一世纪那么长久,咖啡跟著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么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也许留得住你,我会看不起你。"
"这是必然的,"我点点头,"女人的通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