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朝晖目瞪口呆地注视著那双摆在一边的精美高跟鞋的细尖后跟,无比佩服。
「很舒服,试一试。」维妮惬意地对他说,发觉他此时瞪直眼楮定格在她鞋上的模样颇有几分可爱。
闪神了足有几十秒,才意识到她所谓的「试一试」是什么意思。说实话,自从大学毕业之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穿一双正儿八经的皮鞋「长途跋涉」跑这么远过。饱经摧残的无辜双脚,早就迫切地期待释放。
赤脚走在海滩的场景,他在电影电视上见过不少,惟美而且浪漫。就是不知道摆到现实生活中,他冒昧地当众脱鞋,露出一双有可能是红肿不堪而且还有几个碍眼水泡的脚丫子,会不会太唐突,破坏了这么有感觉的情调?
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维妮侧转身,背对他,「我什么都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