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