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半强迫性地参加了工作室的开幕小酒会后,我终于可以回家省亲了。
因为我打算在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所以那位挂著我『恋人』头饺的恶霸男人跟我约法三章后,才不怎高兴地送了我回中部的老家。
回家守则第一条:手机不准关,每天他至少会打两次电话给我;另外,为了防止通话过久,还强制性塞给我一副耳筒机,要我讲电话时一定要戴上。
在我著实觉得麻烦的时候,他还抬出一堆医学理论跟研究数据,说我脑袋已经够钝了,不需要浪费电磁波麻痹(真可恶)。
第二,如果要回北部一定要告诉他,不准自己一个人偷溜回来。
因为他坚持接送是他的权利,另外还附加我一定会弄不清楚大众交通工具为理由驳回上诉,让我敢怒不敢言,因为大众交通工具的难懂复杂路线一直是我的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