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熄掉电视,斟一杯拔兰地吃。
不知是否做一行怨一行,我对于查根问底的事业越来越厌倦。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谁是忠,谁是奸,社会自有论定,生活不比侦探小说,何苦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老沈自己说得好,他发觉她已不爱他。
那已经是足够理由,一百颗、心要死也可以死得贴地。
如果我的爱与我疏远,我就随她去,挑一个苦雨凄风的晚上,服毒也好,抹脖子也好,约见奏可卿也好,总而言之,自己认命,再也不会去追查前因后果。
但老沈偏不这么想。我想这世界之这么有趣可爱,就是因为有各式各样的人的缘故。
我自己无论如何端正服装,但他人脱光衣裳,我毫不介意,看热闹嘛,不然多闷。
我躺沙发上看书。高尚得闷得发昏的「一百年孤寂」。
阿毋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如释重负地放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