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数数日子,至多只有三个月,「这么快?」
「是的,走得久了,互相看穿了,但觉千疮百孔,都给不了婚。」
他有他的一套理论。
「我大姐也要结婚了。」我说。
「我听说是。」
「你们都比我结得快呢,」我说:「当初还为我结婚看不过眼,小朱,当心我把你的事说给令未婚妻听。」
他抱歉的笑,「你大人有大量。」
「我不是量大,我是精力差。」
我挂了电话。跟人歪缠,是要精力的。
我与振元终于动身了。
真是感慨,这半年来,那么多人要我死,要我的名誉扫地,要破坏我的婚姻,为的是什么?顶多我做人嚣张一默罢了,那些人便要拿我就地正法。
我、永远不会与姐姐成为好朋友,我是个记仇的人。
到了美国,见到振元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