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我仍然坚持地振作地活下去,与她们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
啊。
我有没有说,姐至今还没有对象?三十四岁,没有约会,没有朋友,成日守在家中。
她的嗜好是同母亲吵架与同我作对。我无论效什么,她都要置评。我越是迁就她,她越是得寸进尺,为只为了误会我可怜她。
其实没有这种事。凭什么可怜她?人生难得二十,快过三十,时间过得快,谁没有三十岁呢,除非廿九岁死了。
况且现代女人的青春期这么长,三十四岁正当盛年,就算三十七八也还根漂亮,人到这个岁数才是真正成熟期。
只有姐一个人才以为自己行将就木。
她这个观念荒谬得不值得同情。
而我,我发誓即使到四十、五十,我还是会尽力把自己修饰得最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