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那种联台结党,吱吱喳喳的女孩子。
她的头发才引人注目,笔直乌亮,中分,垂在肩上。有时候也梳一个小小的发髻。
妹妹扬扬手,「中环,在中环一切都是塑胶的。除了我自己的哥哥,找不到一点悦目的风景。」
其实我是不想与这白衣女郎交谈,成了朋友又如何?我还是要上班,还是要做生意的。我又不能够与她逃到一个南太平洋的小岛去隐居,我并不见得那么富有,既然沉沦在中环──这个可恶的地区──还是一个人好。
我向往她的清逸,那种与世无争的神情,完全视环境如无物,出污泥而不染,天晓得在香港这个城市,找一个有气质的女郎比找一颗三十五克拉全美方钻要困难一百信。
看这个女孩子,她不是宝光流动的,我非常喜欢她。
妹妹与我吃完午餮之后分手,她说:「我要到合里去三个星期作点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