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能早点知道蓁蓁是这么好的人,他就可以多准备一点,再风风光光地迎娶她。
“现在碰到了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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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哥!”李兴正在家门口等着远处的柳岚,待人走近后也不客气,把脚边的背篓放到较为空荡的板车上。
里面是只幼鹿,前腿的皮毛上沾血迹,是他昨日在陷阱里发现的,活的猎物比死了的价格高点,他便今天邀上柳岚一同去镇上。
李兴眼尖,看到柳岚和他们一样粗糙的大手上竟然戴了一副手衣。再加上他脸上难掩的笑意,不难猜出是谁为他做的。“岚哥,嫂子对你可真好。这手衣瞧着像是鹿皮做的?”
李兴以打猎为生,对于皮毛之类的感观自然更敏锐些。
“对,”柳岚笑着回他:“做了两副,她说若是脏了也好换洗。”
李兴不禁咋舌,他们这些汉子皮糙肉厚,少有人会戴手衣,更何况用鹿皮做上两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