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我是一个顽强的人,人家说什么,我就算在乎也断然不会给人知道我在乎,何况我是真的不在乎。
但又出乎意料,我与大成是好朋友。
我做电脑,他干艺术,但我们是好朋友。我们的感情,好比兄妹。
这一年来,他不住的流浪,找寻独步单方,参加很多活动,但是没有写作。
他也与我谈过很多次,有关他写作的前途。
我觉得他在廿七便名成利就,实在是值得骄傲的事,他应当写下去。
写作人最要紧的事,便是坐下来写。
他会说这是外行人所说的话。
我与他争论过多次,但我无法说服他。
我说:「你有你的读者,我见你在路上都有读者抓住你要你签名。他们喜欢你目前的作品,何必改变方针?」
他说:「求进步。」
「写穷人的生活便是进步?真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