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著,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