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在离婚书上签下了我的名字,把它寄到鲍家去。
我在小旅馆租一间房间住,终日沉迷醉乡,等到身边的东西都当尽之后,我写信给我的经理人,问他要钱。
只有喝醉了酒,我才好过一点,我不愿自己有清醒的时间。
那日在「美人鱼酒吧」,我捧著廉价的白酒,往嘴巴里倒,听到有人打听我的名字。
我根本不愿意抬起头来,我已经没有这个力气,况且即使我报上名去,也没有人会认识我,我的身体已经发臭,头发与胡须已有多月没剃,我侧侧身,避开那人。
谁知他直向我走过来,叫我:「ST。」
我张开眼楮,看到我的经理人,我反而有点高兴,没猜到他会关心我,居然这么远来找我。
他问我:「ST,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带了钱没有?」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