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肉行尸,还要到什么时候?夜间不寐,我常常这样问自己。
做人有什么味道呢?恋爱失恋,创业失业,走完一次又一次,劳累不堪。我的伤痕要到什么时候才复元?我已经很疲倦,真怕会支持不住倒下来。
第二天,我双眼布满红筋,在楼下喝咖啡,老板娘看我一眼说:「你看上去像黑死病患者。」
事贵上我亦怀疑,如果我患的是癌症,我是否会更痛苦。
「去吧,去郊外看马戏吧。」她说:「鲁昂有马戏团。」
「我走不动。」我倒在沙发上。
「走不动?」她说:「那么你应当回家。」
「家?」我申吟。
「回家吧,如果你真能忘记她,即使她站在你对面,你亦能忘记她。」老板娘挥舞著双手。
这无异是至理名言,但是谁能够做得到?
我站起来,挣扎地走向大门。
「你又要往哪里去?至少换件衣服,洗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