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薇还没看见我,她与那风度翩翩的外国人走到门口,那个外国男人为她穿上大衣,大衣连帽子,帽子罩在丹薇头上,银狐的毛围在她不化妆的脸上,扁扁的,那种自然可爱是说不出的,四年了,四年前也是这份特别的感觉吸引了我。
她还说她无法获得我的欢心,其实是我怎么做,她怎么瞧不起我。
外头在下雨,她毫不在乎身上穿的是什么,这是她一贯的作风,那一年我认识她,她披蓝狐大衣,开巴哈马黄色跑车,也是倾盆大雨,前来看我,都是以前的事了。我为她买了姜花,她喜欢姜花,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的确爱过她。
怎么能不爱呢?有几个丹薇呢?像我老婆,开过双眼皮,做过鼻子,还有一切暧昧的事,我容忍她,那是因为注定要容忍她,她知道我在容忍,因此感激涕流,我们的关系建于这种条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