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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夹克还在吗?」我边走边问。
「当然在。」她说。
我耸耸肩。
「那只是一面之词。」她笑,「真相是,这件皮夹克是另外一个男人送的。」
「这是生活,」我说,「我们并不纯洁,是不是?」
「是的,我们不是占姆士甸。」她问,「我们到什么地方去吃东西?民以食为天。」
「我只喝西橙汁。」我说。
「丹薇,我真想结婚。」她说道。
「如果不吃东西,我们可以逛街。」
「逛街吧.」她说,「我问过我老板,他说下午我可以请假。」
我看百灵一眼,「你用的是什么法子?我也可以偷懒一个下午,走吧,随便什么地方看电影去。」
太阳还是照下来,我们觉得无限的手足无措。
在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回家睡觉,一睡便觉得万念俱灰,非得在人群当中挤不可。
我与她默默的在人浪中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