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亚历山大杜维治之前,我认为异族通婚是天下间最可笑的事。
但现在我正在考虑,如果他开口的话,我是否应当答应他。
杜维治并不英俊。但他高大、神气、端正,因为家庭背景及教育都好,所以有一股雍容之气,很干净,衣著考究,故此与殖民地常见的邋遢洋人有很大的分别。
他由波士顿调来做一年的电脑计划,尚有两个月期满返回北美,但至今尚未习惯这个东方的大都会。
脏,他说。挤,他又说:人们又无礼。
第一次见面,我为此憎恨他,血液中慈禧太后的遗传因子发作,冷冰冰的回说:「回波士顿去吧。」
那是一个鸡尾酒会派对。
我最不喜欢鸡尾酒会,为著业务不得不来站著,身上穿一套诗韵大减价买回来充场面的华伦天奴礼服,五折还得六千元,已经满身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