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药瓶放在桌上,他的手敲著桌面,想著该怎么办。
若是要别人送药,势必会闹得众所皆知,这样会让人说他不够毒辣,竟对一个女人心软;而且以俞恋禧的个性,她要是知道药是他派人送去的,一定是气愤地将药扔出牢房。
想了想,他还是得自己亲自送去。
拿起药往外走,脚方跨过门槛,他又想起了男人的面子问题。
他亲自送去不就表示他先认输、低头了吗?要是她不领情地拒绝他的好意,那他不就面子全失了。
于是凌剑霄将脚缩了回来,他重新考虑是否真要这么做。
他可是狂王耶!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而失了他狂王的身份。
当他又往回走时,突然想到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
「狂王」就是狂妄自大、恣意妄为的人,所以他根本就不必在意世俗的眼光,只要做他想做的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