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自作自受还便宜你了!」骆强激动地说。「人家刘小姐是堂堂警花,光凭一张脸就可以维持全台北市的交通,执行勤务只要带条口红就行……」
「你别那么夸张好不好?我就不信她不领装备。」骆同森懒洋洋地应。
「好,就算她带枪执勤。人家对你有好感、愿意陪你出门,你居然聊检肃流氓条例、一清专案?你没别的话说了吗?」
「她对提报流氓程序,和大规模搜山有兴趣啊!」骆同森辩解著。
「有兴趣?叫你送束花给人家——」骆强愈想愈气。「人家陪你去选生日礼物,买束花送人家也不为过嘛!结果呢!你给人家一千元,叫人家自己去买,你把人家当什么?你他妈的,人家稀罕你那一千元?」
「好,算我没品、没格调,行不行?」骆同森没好气地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