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发现,周至恒是个贱人,对他好,一点用处都没有,在那个过程中,我成了他呼之即来的女奴。
女人还是像女人的好,维持小器本色有啥不对?
不要为什么人改变什么,尤其是我并不想同他结婚。
我说:「送我回去吧。」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你要到啥地方去白相?别装出一副闷样好不好?给别的女人知道了,我二十年道行毁于一旦,我受不了。」
「请送我回家。」
他也光了火,不再耍嘴皮子,「呼」一声开出车子,就送我回家,头也不回的走了。
奇怪,三年来我都视周至恒的约会为最佳娱乐,甚至在适才未出门之前,还这样以为著,但一刹那我自魔咒中解脱出来,我自由了。
在家里我夹好三文治往嘴里送。
在南星于他之间我竟会选了他,如今铸成大错。
「算了。」
算了?哼,南星又不知几时再出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