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个男朋友来说,大钲的表现算是可圈可点,但是有一点是我不得不抱怨的。
他嫌我皮肤太白,看起来弱不禁风,所以每天早上天刚露出第一道曙光时,大钲就会以电话将我由床上挖起来,硬是逼著我去慢跑。
「你看看自己,白得不像话,手脚看起来也软弱无力的样子,活像田里觅食的白鹭鸶。」看著穿著短衣、短裤的我,他忍不住批评道。
「有没有搞错啊?别的女人拼命买保养品美白,姑娘我连保养品都免了,你居然还嫌东嫌西的?」我眯著眼,忍不住又打了个呵欠。
抱怨归抱怨,大钲穿起运动装的样子还挺养眼的、他手长腿长的,身上没有那种松松垮垮的赘肉,说肌肉呢,他又不算是那种健美型的猛男。归纳来说,他算是中庸型的男人,而且还中庸得很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