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早上来买一个三文治,咸牛肉夹芝士,面包不用烤。一元半。
我总留意她,因为她有一张很稚气的脸,常常笑,头发直直,喜欢穿白衣服。我常常注意女孩子,因为年龄关系,总没有廿一岁的男孩子不看女孩子的,是不是?
案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著想。
案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著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