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肯替我粉刷屋子。他说:「你们这种漂亮的小姐,花一万数千黏黏墙纸,小意思。」说得挤眉弄眼的。
我当然没有伸手捏死他,不值得。他提醒我一件事,如果真的混不下去,我可以利用这间公寓公开「征友」。
目前只好在周末自己动手一间间的漆。我做这行很拿手,以前在英国,练习过多次。
我不错是一个人住,但我是有亲戚的。姊姊在香港,同父异母,嫁个律师,光在屋契与离婚书上签字,已经发财,姊姊穿金戴银,常常来表演阔气,我不是不喜欢她——我们很谈得来,但是数月不见,也无所谓。
她有一个洋名,叫乔哀斯。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她来接铃。
我穿著睡炮去开门,打呵欠。
我说:「你这么早来干吗?」
「下午去跑马,顺便来看看你。」
我想,至少我排名在马匹前面,不坏。
「茶?」我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