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走,他握著我的手,我把我们两个人的手都放在同一只大衣口袋中,经过酒馆,进去喝一杯啤酒,有他在身边,心情好得多。他一直抚模我腕上的疤痕,这疤痕仍然凸起来,粉紫红色,像一种厚嘴唇女人的大嘴般,很丑陋。
文思轻轻说:「整容师可以把它磨平。」
我微笑,觉得没这种必要。「往后再说吧。」
「现在完全痊愈了?」他仍不放心,「按下去不痛?」
我白他一眼,他讪讪地笑。
到此为止,我仍然不知如何向他提出订婚之事,也许我应该到卡地亚去买一只小而精致的指环,带著香槟上他家去,向他跪下求婚。
我嘴角露出笑意。
「你在想什么?」他好奇地问。
「我要回去了,免得妈妈找我。」我握一下他的手。
母亲当夜让我辞工,因家里需要我。